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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施政方針及施政計畫

一、施政方針
二、施政計劃

  本會88年度施政,係依據行政院所頒施政方針,訂定施政計畫,繼續推動「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發展現代化農業,建設富麗農漁村,增進農漁民福祉,以因應總體環境變遷,促進本土農業發展。

 

一、施政方針

  中華民國年度施政方針係由行政院審度國家整體發展需要,通盤衡量國家可用資源而訂定。88年度有關農業建設之施政方針包括以下6項:

(一)繼續推動「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強化農業科技研究與推廣,調整水旱田利用,發展高價值、低污染之農畜產業,推展栽培漁業、水產種苗與箱網養殖事業,建立產銷預警制度,提升農漁民經營管理能力,改善產業體質,創造競爭優勢。

(二)健全動植物檢疫、防疫體系,強化植物病蟲害管理,撲滅豬瘟、口蹄疫等重大畜禽疫病,加強用藥安全及污染防治,確保產品衛生安全,提升國產品品質形象。

(三)輔導農漁民組織穩健經營,整合農漁會區域直銷網,提升運銷服務與決價效率,營造國產品運銷優勢;辦理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維護農漁民收益。

(四)放寬農地農有限制,落實農地農用;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有效利用農業水資源;推行全民造林運動,強化山坡地管理,落實治山防災工作,加強自然景觀維護與野生動植物保育。

(五)推動具整體性及社區特色之農漁村建設,維護產業文化,發展休閒農漁業,照顧老年農民生活,提升農漁村生活品質。

(六)加速國際農漁業合作與交流,拓展產業發展空間,提升科技水準與國際地位。

 

二、施政計劃

  本會依據行政院88年度施政方針,衡酌整體經濟與農業發展情勢,以「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為基礎,以「科技、資訊、品牌」為產業發展之重點策略,配合核定之預算額度,編訂88年度施政計畫,其要點及重大施政目標如次:

(一)建立安全與均衡的糧食生產制度:調整水旱田利用,提升國產稻米品質,建立糧食安全體系。

(二)發展具高度競爭力的農漁牧產品:輔導具比較利益的農作產業,規劃推動整體漁業發展,調整畜牧產業發展,健全動植物檢疫防疫體系,提升產業競爭力。

(三)輔導具企業經營理念的產銷組織:全面設置農業產銷班,健全農漁民組織,改進農業推廣訓練制度,建立農業經營管理輔導體制。

(四)建立效率與服務的運銷體系:擴大辦理共同運銷,整合農漁會區域直銷網,推動整體性農產品促銷活動,提升運銷作業及決價效率。

(五)創造安定的農業經營環境:維護漁民作業安全,建立農產品產銷預警制度,調整農產品貿易管理措施,實施農業產銷優惠措施與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改善農漁業融資,加強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六)發展政策導向的產業科技:發展重點產業科技及生物技術,整合農業科技研究群與區域推廣體系,加速農業自動化與資訊科技應用。

(七)推動兼顧人文與自然的農漁村建設:推動農漁村整體建設,加強偏遠地區農漁村綜合發展,發揚農漁產業文化,發展休閒農漁業,健全農漁民社會安全體系。

(八)推廣和諧永續的農業經營:培育農田永續生產力,加強農業污染防治;發展森林生態系經營,加強造林、保林及林相改良,強化水土保持監督與管理,推動治山防災與集水區整體規劃治理,維護灌溉水質與涵養地下水資源,加強保育野生動植物及自然景觀。

(九)促進農業資源合理利用:推動農地釋出方案,提高農地利用效率;有效維護、調配農業用水。

(十)建立消費者對本土農業的信心與支持:建立農產品衛生安全檢驗制度,提升國產農產品品質形象。

(十一)強化互惠互利的國際農業合作:推動南向及中南美洲農業合作,推展海外林業及漁業合作;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其活動,強化對外農業諮商合作。

(十二)推動雙贏的兩岸農業交流:推動兩岸農業科技、人才與種原交流,建立兩岸貿易秩序,協商調處兩岸漁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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