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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企劃管理

一、農業發展計畫管理與考核
二、加強農地利用
三、推動區域性農業發展
四、推動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輔導體制
五、促進兩岸農業交流

  企劃管理的範疇,包括整體性之農業施政方針、計劃之研訂及農業發展相關計畫之規劃與管考等,本章重點工作包括:一、89年度農業發展計畫之先期作業、管理與考核,二、加強農地利用以落實推動農地釋出方案與農地利用綜合規劃,三、推動區域性農業發展計畫,四、推動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輔導體制,五、促進兩岸農業交流。

一、農業發展計畫管理與考核

(一)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農業發展計畫經費251億6,910餘萬元,包含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肥料政策調整方案、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計畫、規劃籌設高級花卉及植物種苗專區、輔導養豬產業永續經營計畫、建立優良國產禽品認證制度、營造農漁村社區新形象計畫、輔導國產農產品建立品牌制度及預冷保鮮供配體系、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計畫、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農田水利會會費補助等12個項目。在產業發展方面以提升產品競爭力為主軸,改善產業體質,建構效率、安定的現代化產業發展環境,並兼顧環境的和諧與資源的永續利用;在農村建設方面,注重整體性規劃,兼顧人文與自然的融合;在農民福祉方面,透過福利安全制度,安定農民生活。其中,為減輕經貿自由化對農業的衝擊,特別編列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35億元,除22億元撥充基金外,另13億元針對影響較大之農產品辦理提升產業競爭力專案計畫。

(二)計畫管理與考核

  本會編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發展計畫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計畫研提及管理手冊」,以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明確作業程序,並對於計畫內容、實施方法、計畫經費等嚴格審核,務使掌握政策方向,切合施政重點。委託辦理之計畫均須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以明計畫權責,加強計畫管理。

  在計畫研提期間,利用預算控制作業,統籌控制預算經費之編列;在執行成果整理方面,完成88年度農業發展計畫執行成果摘要報告,做為未來審核計畫之參考。

  在計畫督導考核方面,按季編列報表,查核計畫進度及落後原因,分送有關單位督導改進,成立「農業發展計畫督導改進小組」每季定期召開督導會議。並依據本會農業發展計畫查證作業要點辦理計畫查證工作,分為一般查證與專案查證兩類。一般查證係以細部計畫為選項基礎,目的在查核計畫進度及內容執行情形,88年度計辦理14項;專案查證旨在檢核計畫是否切合農業發展需要、是否達成計畫目標、計畫成果是否經妥善維護等,88年度計辦理「推動第三期台灣地區漁港建設方案」、「整合農漁會區域直銷網計畫」2案。

 

二、加強農地利用

(一)落實推動農地釋出方案

  1. 為推動本方案,經辦理地區說明會及記者說明會、座談會等,以廣宣傳。在各主要工作項目執行方面,業完成國土綜合發展計畫法草案及區域計畫法修正草案之研擬,並送請立法院審議,另國土綜合開發計畫之修訂、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修正,均已完成並發布實施。目前都時依法申請變更使用。
  2. 現階段正積極推動農業使用土地分區之調整配合區域計畫通盤檢討,於88年5月完成第一階段特定農業區調作業,調整面積計4公願,約佔全省特定農區總面責之10%。
  3. 截至88年12月底止,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變更資料統計,非都市土地農地變更為工業區、工商綜合區、勞工住宅、住宅社區及遊憩用地等非農業部門使用,面積計10,766公頃,都市土地農業區變更為各種使用者,計4,161公頃;另以非都市土地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面積23,790公頃,總計38,712公頃,農地尚可繼續釋出。
  4. 為簡化農地審查程序,農地變更採單一窗口併行審查方式辦理,目前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擔任單一窗口,在審查作業上,並將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環境影響等審查程序併行方式處理,有效縮短變更所需之審查時間。

(二)推動農地利用綜合規劃

  為提高農民所得,加強調整農業結構,促使農地資源做最有效的規劃與利用,對經劃為農業使用之土地,根據其農業條件與農民意願,作全盤性的調查分析;以鄉鎮為單位,針對該地區的農業特性及發展潛力,將條件相同的農地規劃為一個「農業生產區段」,期藉組織區段內農民、投資生產環境改善及現代化農業生產設備等措施,建立理想的農業生產團地。

  至88年度止,已先後完成宜蘭等17縣市及金門縣之農地利用及農業發展綜合規劃。88年度已於166鄉鎮、407區段投資經費17,000萬元,除建設區段內公共設施及現代化產、製、儲、銷設備外,更引進企業化經營管理理念與技巧、手法,教育農民改善工作現場流程規劃、物料管理、品質管理,乃至產品行銷企劃、市場通路開發等,以強化農民經營能力,突破效率低、成本高、競爭力弱的經營困境。

 

三、推動區域性農業發展

(一)推動澎湖地區農業綜合發展

  澎湖農業綜合發展計畫,88年度共編列經費3,992萬元,以改善當地基本環境,促進當地農漁業發展,其工作重點包括:

  1. 開發並推廣海上箱網養殖技術,並劃定漁業資源保護區,促進漁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
  2. 配合當地產業觀光,綠美化澎湖,增加造林面積,改善景觀,並提升環境品質。
  3. 農牧產品以當地產銷自給自足為原則,輔導農特產品之生產、加工。
  4. 改善農宅及農村社區環境,落實照顧農民;保育自然景觀,增設自然保護區。

本計畫執行以來,成效良好,深受澎湖農民之歡迎。

(二)金馬地區農業發展

  金門、馬祖列島孤懸福建沿海,地形崎嶇不平,土壤貧瘠,春夏多雨,秋冬季風強勁,不適農業生產,致人口外流日益嚴重。本會為促進金馬地區農村經濟與農業發展,改善農漁生產及居住環境,並配合地區日常生活及國防戰備需要,提高農產品自給率,歷年來均專案編列經費推動地區各項農業建設,本年度本會支助1億540萬元,並由地方政府配合550萬元,成立29項細部計畫,從事農林漁牧及水利、水土保持等相關農業建設工作。

  1. 作物產銷技術及環境改進 繼續辦理雜糧、果樹、蔬菜及花卉引種試作,及原生植物蒐集,輔導農民應用園藝設施,調節作物產期,推廣補助花卉栽培農友興建溫網室2棟及整地2,155平方公尺,並推廣補助12戶農友興建自動化灌溉設施。推廣瓜果、蔬菜、果樹、花卉示範栽培50公頃,繁殖瓜果類種苗15,000株、其他優良種苗7萬株、種子8,238公斤,搭建病蟲害檢驗室1棟,推動土壤肥力改良及病蟲害防治65公頃。辦理金門野地鼠害防治5,000 公頃,輔導金門高粱集團轉作示範栽培356公頃,並舉辦蒜頭產品品嚐會及農曆春節農特產品展售會,發展高經濟農特產品產業。馬祖地區利用基底切割技術,育成紅花石蒜子球12,000餘球,提供復育用途,並利用紅花石蒜與紅藍石蒜雜交,進行胚培養,以期培育新品種。另舉辦芋頭生產及觀摩品嚐會並推廣優良種苗,發展少量多樣化農特產品。
      辦理新型農機示範及講習會共21場次,農機修護保養服務693台次, 協助農民購置曳引機、聯合收穫機及小牛中耕機等各型農機共計655台,並繼續輔導民間雜糧農機代耕中心10處, 調配代收、代耕面積共約3,000公頃,以改善勞力老化不足問題。
  2. 造林、水土保持及水利建設
      採集台灣欒樹等林木種子100公斤及培育樟樹、茄苳、楓香、竹柏等各類造林及美化苗木35萬株,完成造林、林相更新、護林及保林、經濟林撫育共計140公頃,行道樹改良51.4公里及撫管102.33公里。
      金門地區完成育苗室整建兩棟面積640平方公尺,處理伯玉路、環島東、西、南、北路等路段危木伐除及修剪計4395株,處理芭比絲及瑪姬颱風風倒木275處571株,建立林地資料346份與套繪五仟分之一林相圖七張及清查林地地籍資料987筆,並加強管理,以確保森林資源,建立及保護完整海岸防風林帶,加強地區道路及公共設施綠化、美化,改善當地景觀。另整修農塘及蝕溝控制25座,減少逕流及土壤流失,涵蓄水源。整建及改善農水路區域排水100公頃。 馬祖地區配合南竿機場興建,完成津沙農場擋土牆160公尺、10米寬口井兩座、20噸蓄水池乙座及輸供水管路鋪設。進行島嶼及鄰近海面鳥類分佈現況調查計海鳥12種,陸鳥182種及水鳥48種,並編撰「馬祖地區野鳥資源調查研究」海域資料乙種,建立完整野鳥生態資訊,厚植觀光資源。
  3. 漁業生產改進及發展
      金門地區進行基礎生產力及葉綠素濃度調查分析,並擇定母海域投放人工魚礁131座,增進沿近海域漁業資源,並完成文蛤500萬粒、黑鯛5萬尾放流作業,續辦理船籍、船員、漁業證照核發、漁船船籍清查及檢丈作業。
      馬祖地區辦理漁業電台天線遷移雲台山頂,以改善通訊品質功能,確保漁船海上作業安全。另辦理漁船船籍,漁船檢丈92艘及船籍清查與發照,以便漁政管理;完成花蛤100萬粒及黑鯛1萬尾放流。補助牡蠣、貽貝加工機械四台及印製包裝盒袋2萬個,以改善其包裝設備,增加漁民收入。另補助丁香魚網乙組,提高漁撈效率。
  4. 畜牧產銷體系改善
      金門地區實施乳牛群135頭飼育,輔導養豬戶235戶、在養毛豬22,928頭及共同運銷進場議價屠宰19,547及年產肉雞36萬,辦理豬瘟防疫29,806頭次、口蹄疫防疫49,585頭次,改善衛生屠宰場屠宰設施,召開毛豬產銷調節會議及疾病防疫宣導,實施種豬場內檢定及冷凍精液人工授精,生產優良種仔豬,以改良品種,辦理牛隻口蹄疫緊急防疫事宜。
      馬祖地區補助農民購買肉仔豬890頭、蛋雛雞37,500隻、蛋雞籠750組,另實施豬瘟、口蹄疫預防注射及家禽治療,雛蛋雞45,000餘隻,肉仔豬1,200餘頭,有效降低農友生產成本,增加收益,防杜疫病傳染。
  5. 農民輔導及農村環境改善
      金門地區輔導農事、漁事、四健、家政等基層農業推廣組織活動共24班次,計690餘人次;舉辦各種專業訓練講習教育及促銷活動共85班次,計28, 000餘人次;選送青年農民赴台接受專業訓練2人,加強輔導高齡者生活調適及辦理中老年慢性病抽查檢驗防治工作274人,輔導農漁民住宅改善25戶、農村環境改善1處,推行農村家庭廢棄物處理及利用20戶,提升農家生活品質,激勵農民留村務農意願。

 

四、推動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輔導體制

(一)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
  本年度繼續辦理第二期及第三期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培訓工作,其中第二期24位農業顧問專家完成第二階段九個月產銷班現場輔導實習訓練,已結業授證;第三期25位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完成第一階段三百小時基礎訓練,並進行第二階段輔導實習中。

(二)推動顧問專家責任示範制度
  為使農業顧問專家能透過持續的產銷班現場輔導工作,更加深輔導經驗的累積,並經由示範輔導,將農業經營管理之重要性及其成效,推廣予農民及相關農業相關人員,經結業授證之第一期與第二期45位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必須進行至少二年之責任輔導工作,依其原工作單位需求,選擇產銷組織進行示範輔導,並定期提出成果報告。期透過責任點的輔導成果做為示範,將結合農業技術與經營管理之輔導觀念與技巧轉移予基層農業人員與農民,促使經營管理在農業應用逐步擴大、紮根,有效提升農業經營效率。

(三)編輯農業經營管理教材及文宣資料
  88年度完成「現場環境管理」講師手冊及「農業品質管理宣導系列??品質是符合顧客需求」宣導手冊2項,做為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宣導農業經營管理理念與教授做法之輔助工具,並期藉由簡明易懂之宣導手冊,加速農民對經營管理合理化工作的認知與應用。

 

五、促進兩岸農業交流

(一)審查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來臺從事農業相關活動

  本會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規定,辦理審查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來臺從事農業相關活動事宜。由於相關之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之專業資格、來臺從事農業專業活動之範圍、台灣地區之邀請單位資格、申請所需之文件等均有明確規範,審查效率逐年提高,對於促進兩岸農業人員交流與互訪,有積極的正面效益。自受理此項業務起,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來臺從事農業相關活動人數呈遞增趨勢;以88年為例,共有110件申請案,人數合計為1108人次,比87年的94件,868人次增加約四分之一。

(二)辦理台商赴大陸地區從事農業間接投資審查相關事宜:

  依據「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之規定,目前准許赴大陸間接投資的農產品項目為223項,禁止的項目則為10項,其餘項目則視個案由本會及經濟部分別審查。截至88年11月底為止,台商赴大陸從事農業投資累計達3,972件,金額約20億1千3百萬餘美元,其中以食品及飲料造業為主,約佔投資金額61.43%,其次為竹、木、藤、柳等製造業,約佔23.04%,其他項目合計約佔15.53%。

(三)辦理兩岸農業技術及種原交流:

  本會自84年起推動兩岸科技交流計畫,至88年度止共執行32項計畫,主要交流項目包括種原交流、生產技術、生態保育、水土保持、農田水利、土壤肥料及運銷技術等。

  1.88年度推動兩岸農業技術交流三個計畫,其成果如下:

(1)考察瀋陽應用生態研究所之農業生態,瞭解該所主要研究方向係長期觀測不同農耕制度與肥培方法對土壤肥力與作物生產上之效益與問題;赴甘肅省蘭州市參加中國土壤學會舉辦之「農業持續發展中的土壤-植物營養與施肥問題」研討會,增加我國對大陸地區植物營養之,目前研究課題與未來發展方向;考察河西走廊之土壤與肥培,顯示該地區較東北地區缺少氮與鉀肥之供應,採用帶田種植間作玉米與小麥,可提升單位面積糧食之產量。

(2)赴中國大陸華南地區(包括廣東、海南及福建等地區),針對製漿造紙、家具、木質板以及人造板等林產工業進行交流,執行內容包括:1原料使用種類及供給現況2加工利用技術及工廠營運評估3中國大陸產業政策及林產研究投資現況4配合EUP’99國際林木研討會,邀請大陸九位教授於88年5月21~23日假溪頭台大實驗林舉辦海峽兩岸林木有效利用研討會。

(3)與大陸地區之中國科學院地理研究所等十餘單位進行自然保育技術交流。並假台灣大學舉行兩岸保護(留)區及國家風景名勝區經營管理技術之研討會,會後並出版論文輯彙編,成功達到兩岸保育交流之目的。2.辦理兩岸農漁業種原交流: 兩岸農漁業種原交流,在引進優良農業種原方面,累計已引進386個品種;林業方面引進優良樹種如金錢松、水杉、池杉、福建柏及禿杉等12個品種;畜牧方面引進北京油雞、上海快速黃羽雞、黑羽烏骨雞、絲羽烏骨雞等4個品種,做為篩選優良性狀,雜交利用,改良本土家禽之用;漁業方面引進青島鮑魚、大陸品系香魚及黃魚等3個品種。

(四)辦理兩岸農業經貿政策研究

  本會88年度共執行九項兩岸農業經貿政策研究計畫,其成果如次:

  1. 大陸農業政策、制度及產銷資料蒐集與研究計畫:完成「中國大陸農業統計要覽」乙冊、每兩個月定期出版「大陸農業資訊」共六期、蒐集整理完成大陸地區「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中國農業發展報告(1998)」、「中國廿一世紀農業行動計畫」法規文件。
  2. 中國大陸經濟成長與區域農業問題之研究計畫:中國大陸糧食作物生產區,由於受糧食消費彈性遞減的影響,糧食作物價格偏低,影響農村經濟發展;經濟作物與家庭養禽畜地區,由於經濟發展後消費水準提升,經濟作物與禽畜價格較好,也帶來農村經濟的改善。區域間由於作物生產制度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農業問題,也造成區域間不平衡發展的問題。
  3. 兩岸改進膳食和營養攝取對農業的影響計畫:本研究著重分析、比較台灣與大陸人民在膳食營養的改進對農業的影響,在台灣方面,男性需要大量增加奶類、豆類及水果的攝取,油脂、魚、肉類等則需較少,女性需增加穀類、奶、蛋、魚、肉等的攝取量,降低油脂、蔬菜及水果的攝取,中國大陸的城鎮居民需要大量增加豆類的攝取量,糖的攝取量亦需增加,其他食物如油脂、魚、肉、蛋等需減少攝取,主食類如米、麥、薯類等在青壯年需增加攝取,其他年齡層則需減少,奶類與蔬菜略增,水果稍減,兩岸人民均需增加豆類及奶類的消費以增加鈣質的攝取.因此,如何推廣、教育消費者增加乳品的消費及刺激畜牧業的發展將是當務之急。另外,今後台灣蔬菜的生產應著重於品質的提升而非量的增加,以提高本身的競爭能力。
  4. 中國大陸農業政策與制度變遷之經濟分析計畫:研究中國大陸農業發展問題,應特別注意中國大陸對未來全球一體化與世界經濟趨勢潮流下,其處於國際分工環節中的市場定位,中共未來為配合國際分工的原則,將採取下列三項措施:

    (1)過去自給自足的生產體系,將轉變為能發揮本國生產要素特點和優勢的國際競爭生產體系。

    (2)中共認為下一世紀國際經濟制裁手段,將由商品制裁與貿易封鎖逐步轉變為技術禁運、信息封鎖與資金轉移控制等,對農產品禁運將日益減少。

    (3)下一世紀關稅壁壘、配額限制和高額補貼的作用將減少,各國政府可採取之積極保護措施應是制訂正確的發展戰略,引進採用新技術與扶植具有比較優勢的生產部門,並加強人力資本投入,在上述三項原則下,中國大陸在較長的時間內,將廉價勞動力與高技術水平的勞動技術密集型部門是中國具有比較優勢的策略選擇,故在農業部門,土地密集型之產品已不具比較優勢,而勞動密集型與技術密集型產品,中國大陸仍具相當發展之優勢,故針對此一未來之變化,調整農業產業結構之佈局,與未來中國大陸相關農業政策配套,值得長期注意。

  5. 大陸森林資源保育政策研究計畫:

    (1)於88年5月2日~11日訪問大陸之黃山、神農架與張家界等自然保護區,收集大陸之森林資源保育政策、實施方法,撰述「大陸森林資源保育政策」報告。

    (2)於88年6月24日在台大工學院綜合大樓國際演講廳舉辦「海峽兩岸森林資源保育政策研討會」,邀請大陸林業專家學者劉世榮等四位先生與國內林業專家學者共同討論森林資源保育事業,並出版論文集,主要內容包括自然保育政策、林木種源及基因保存、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林木病虫害防治等。

    (3)安排大陸林業專家學者現場參觀台灣之自然保護區、森林遊樂區、松樹萎凋病防治等事宜。

  6. 兩岸養殖漁業管理法規制度之比較研究計畫:

    (1)瞭解大陸養殖漁業之管理法規制度,提供政府作為規劃兩岸養殖漁業交流政策參考。

    (2)掌握大陸水產養殖管理概況,釐清大陸養殖漁業與土地管理制度之關連性。

  7. 中國大陸漁船及漁船員管理制度之研究計畫:

    (1)蒐集大陸漁船員、幹部船員之資格要求、培訓、考核、發証等相關管理法令。

    (2)瞭解大陸漁港監督機關在「海上交通安全法」之規範下,港監之職責與權限等有關漁港暨漁船之管理制度。

    (3)瞭解大陸對於IMO之STCW-F、SOLAS與漁船安全公約等國際公約基本政策,並蒐集其所採取之因應措施。

  8. 建立兩岸漁業糾紛處理及互助通聯體系考察計畫:

    (1)訪問大陸北京之中國水產科學院、農業部漁業局、中國漁業協會對大陸之漁業行政、水產試驗研究、漁政管理、漁港監督、漁船檢驗及漁事糾紛處理程序、漁業資源保護措施等概況有更進一步的瞭解。

    (2)訪問沉家門、象山石浦、台州地區漁港設施、勞務公司及台胞站等單位;瞭解沿海主要漁港漁船避風、修船、求醫、漁工勞務情形,並洽商僱用大陸漁工相關事宜。

  9. 大陸乳牛產業與產銷資料之調查與分析計畫:

    (1)邀請國內乳業學者、專家及若干酪農赴中國大陸考察,分別就大陸之乳業市場經濟、乳牛飼養、繁殖、管理、育種、疾病等領域調查資料,並參訪中國奶牛協會、及乳牛科研單位,與相關人士交換討論上述乳業領域資訊。

    (2)參加第一屆海峽兩岸乳業發展學術研討會,研討會達到之共識:1交換公開出版的雜誌。2雜誌互相接受大陸和台灣的稿件。3研究人員互訪並合作研究。4奶牛飼料牧草成分資料的交換。5疾病方面應著重在乳房炎,蹄病繁殖障礙,代謝病及慢性病。6兩岸年輕人員的交流。7DHI數據處理軟體的合作。

(五)辦理兩岸農田水利技術交流

  本會為促進海峽兩岸農田水利技術交流,於84年開始成立計畫委由台灣省農田水利會聯合會辦理加強兩岸農田水利交流業務,經於85年4月在北京座談商定,分別以台灣省農田水利會聯合會與大陸中國水利學會農田水利專業委員會(中央水利部主管農田水利之農水司主管兼任主任委員)為兩岸農田水利技術交流連繫對口單位,交流模式為每年分別輪流舉辦研討會及技術觀摩、雙方人員互訪、交換工作經驗及資料期刊交換等。第二屆海峽兩岸農田水利研討會於88年3月在台灣舉行,參加人員台灣代表85人,大陸代表15人,對今後兩岸農田水利之發展,均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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