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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壹、農民輔導

一、農民團體輔導
二、農業推廣
三、農業金融
四、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與救濟
五、營造農漁山村新形象
六、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摘要:

農民輔導工作所涵蓋之範圍包括農民團體之輔導,農業金融制度之健全及農業推廣工作之推展:

(一)健全農會輔導功能,完成各級農會總幹事遴選評審作業要點之研訂,建立農民團體企業識別體系及輔導農民團體國際交流。

(二)強化農業人力資源之培訓,整合輔導農業產銷組織,健全農漁推廣教授體制及充實農業推廣教育設施。

(三)辦理農業發展基金貸款、中美基金農業發展貸款,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與救濟與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四)營造農漁山村社區新形象,建設富麗且具文化特質之農漁山村,造福農漁民。

 

一、農民團體輔導

(一)農會輔導

  1. 健全農會輔導功能

    (1)完成各級農會總幹事遴選評審作業要點之研(修)訂,送內政部頒布實施,並據完成宜蘭縣羅東鎮等6農會總幹事候聘人遴選作業依程序轉農會理事會依法聘任。

    (2)輔導台灣省農會擬定符合會計原理原則的預算編審範例,以供本省各級農會編列預決算參考。

    (3)輔導農民團體建立企業識別體系(CIS),輔導農會進行農會組織定位、經營理念、形象塑造及教育訓練等工作,截至88年12月底全國合計112家農會取得共同標誌授權,發行CIS NEWS6期,舉辦農會CIS種子工作會分會會長工作會報,頒發分會會長當選證書。辦理「全國農會日」、「農會列車」系列活動,設計標準字,以及規劃農會形象廣告媒體,製作農會形象看板。

  2. 輔導農民團體國際交流,接待日本農林水產省官員宮川弘、交流協會山田主任,與韓國國立順天大學校長率團來台訪問各一次,並召開「中韓兩國因應WTO農業對策」研討會、於日本辦理「農業旅遊」專業訓練檢討會,辦理「農會農業旅遊(國際交流)」專業訓練,農會總幹事赴日本IDACA接受「農業旅遊」專業訓練一次。

(二)農業合作社場輔導

  1. 完成農業合作社場改進與創新業務9社場,並加強擴大辦理社間合作,供貨之農業合作社場為45單位,消費合作社場17社(或賣場)提供銷售之農產品種類300餘項。
  2. 邀請產、官、學界專家組成工作小組,前往農業合作社場,實地輔導社務、業務、財務,計有28個單位社場接受輔導。
  3. 完成「合作社場經營管理資訊系統」開發,同時辦理測試及教育訓練4次,並輔導建立資訊管理系統15處。
  4. 輔導農業合作社場設置農業推廣專責人員及單位,建立推廣教育制度,並辦理講習訓練班一次,計38人參加講習,同時輔導增設推廣教室2處。
  5. 製作農業合作社場農特產品目錄乙式,辦理合作社場之優良農特產品促銷活動3次。
  6. 彙編台灣省農業合作社場統計年報一種,提供主管及輔導機關參考。

(三)農業財團法人蕉督輔導

  目前本會所監督輔導之農業財團法人共三十一單位,分別辦理農、林、漁、牧業發展、農村建設及文化 農民福利等業務,由於農業財團法人之存在,具有積極正面之社會功能,因此,基於鼓勵私人興辦公益事業,本會輔導各財團法人健全會運作、擬定業務計畫、預算,並監督其有效執行,此外彙整各農業財團法人本資料並分析建檔,本年度農業財團法人主要辦理成果如下:

  1. 協助49家肉品工廠及4家超市通過CAS評核並授與證書,輔導79個肉攤位改善設施達到TFP之標準,檢驗畜產品藥物殘留微生物累計36,144件,建立優良肉品推廣制度。
  2. 建立「洗選分級包裝鮮蛋」(EGG)、「台灣土雞」及「CAS生鮮蛋品」 等認證標誌工作。有6家家禽電宰廠取得「台灣土雞」及6家蛋雞場(公司)獲頒「CAS生鮮蛋品」標誌認證資格,強化保健中心設備與效能,協助輔導養禽戶改善衛生管理制度。
  3. 建立種豬專業網站(網址www.soft.org.tw)提供相關訊息,輔導養豬場申辦ISO9002國際品質認證,從事豬學及動物科技研究,人類保健品之開發。
  4. 推動農田水利會業務電腦化,辦理嘉南平原地下水資源調查與研究,完成嘉義縣新店及過路子循環水養殖示範區,及養殖業節約用水宣導作業。
  5. 推動漁業合作及海外漁場與基地開拓等業務,支助專家出戰際漁業會議並補助鮪魚公會舉辦冷凍鮪魚銷活動經費。
  6. 推動對外漁業合作,開拓漁船作業空間,已協助業者先後與10個以上國簽訂漁業合作協定,遣返遭難漁船員數達百人以上,此理漁業統計,每年向國際有關漁業組織提出漁業統計報告,善盡我方之義務。
  7. 補助辦理魷魚產品推廣事項,籌設魷漁業文物展示館,協助業者辦理海外漁業合作有關事宜,出席對外漁業合作或有關魷魚產銷之國際會議。
  8. 補助農業試驗研究計畫,舉辦成果研討會,包括生食用甜椒、原生台灣山蘇花等均已應用於農田。
  9. 辦理有機農業相關講習班及訓練班,辦理有機農產品驗證工作,改善有機農園部分生產設施。
  10. 辦理環境綠化示範、推廣,包括高速公路內湖成功交流導橋墩綠化、大安森林公園園木全面施肥示範示活動、內湖區葫洲理巷道綠美化及士木區蘭興二號與天和公園改善規劃設計,協助學校綠化,並提供種苗、肥料等資材,如北市長春國小、民族國中、西松高中等校,舉辦多場次綠化教室、生態教育研習綠化宣導及親子生態體驗等活動。
  11. 協助東南亞國家發展農業,包括協助越南農業部國立植物保護試驗所(NIPP)及越南南方果樹試驗所(SPFRI),進行病毒偵測與檢定計劃,培訓越南技術人員,協助大陸改良農業產銷及水土保持技術,加強兩岸動植物檢疫交流,考察大陸農業建設,完成兩岸農業檢育交流計劃,邀請大陸農業專家團體來台短期研習講學,安排大陸農業團體來台參訪農業建設,此外定期出版「大陸農業資訊」雙月刊及編輯「中國大陸農業統計要覽」。

(四)農田水利會輔導

  1. 農田水利會業務輔導
    農田水利會為我國三大農民團體之一,由於農業經營環境改變及耕作型態之轉變,水利會之運作也將面臨重變革,水利會之運作也將面臨重大變革,其經營管理方式及財務結構,須加檢討改進,並由於各水利會既有業務管理之資料,因年代久遠,實有重新修定之必要,且為提昇員工工作效率及使業作業流程標準化,本年中央補助14,448千元推動辦理輔導農田水利會業務改進工作,實施項目包括:研擬檢討農田水利會法規、編纂農田水利及水利文獻、農田水利會財產清查、農田水利事設施評估及推廣、灌溉系統營運加構對農經營之探討、台灣農田水利會營運功能調整探討等。
  2. 農田水利會會費補助
    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39條之1規定,農田水利會會費全部減免,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撥補各水利會辦理灌溉排水設施維護及其他業務,以減免農民負擔並維持水利會正常營運。88年度中央共補助台灣省15個農田水利會會費及抽水灌溉電費20億2仟600萬元,減輕會員負擔。

 

二、農業推廣

(一)農業經營者培育

  1. 農業推廣訓練與進修
    為強化農業在產業結構中之競爭力,本會在相關人力資源之培訓採行下列措施:

    (1)針對整合完成之農業產銷班辦理講習訓練,加強班幹部領導協調及班員農業經營管理有關專業知能,以健全班組織及提高班運作功能,有效提昇產銷班班員農企業經營概念,俾具現代化的經營能力與生產技術,提高競爭力,成為核心農民,進而帶動地方農業發展,計辦理基礎班63班、進階班40班及高級班12班之訓練,合計115班,結訓學員5,462名。

    (2)與嘉義技術學院合作設置二年制農場管理科,招收有意從農之農村青年,提供公費待遇,以培育優秀農業繼承人,88年計輔導146位農村青年就讀。

    (3)甄選農家子弟就讀本省桃園農工等15所高級農校農場經營科,每學期提供每班前10名每人5,000元獎學金,88年計輔導1,446位學生就讀。

    (4)辦理農村青年中短期農業專業訓練,以培育優秀青年並提昇其營農技能,計辦理一個月期班3班,二週期班9班,一週期班54班,合計1,716位農村青年結訓。

    (5)辦理農業推廣人員訓練41班,建立農業推廣人員共識,及增進其推廣指導能力。

  2. 整合輔導農業產銷組織

    (1)依據本會訂頒之「農業產銷經營組織整合實施要點」輔導各試驗改良場所、各縣市政府、各級農漁民團體辦理農業產銷班整合輔導工作,迄88年12月底止,累計輔導整合6,783班,班員13萬97人。

    (2)編印「87年台灣省優良農業產銷班專輯」、「台灣省農業產銷班概要表(88年3月底)」各一種,提供輔導單位參考運用;輔導各縣市政府全面辦理農業產銷班初評工作,補助151個產銷班充實班活動場所及設備,促進組織健全運作發展。

  3. 傑出農民選拔表揚 依據「台灣省88年十大傑出專業農民、青年農民及農家婦女選拔表揚計畫」選拔台灣省傑出農民計30位,併同台北、高雄市及福建省選拔之傑出農民6位,於2月4日農民節假高雄市國軍英雄館辦理表揚。
  4. 農村青少年培育

    (1)農村青少年發展:
    輔導60個基層農會,配合農村青少年需求、生態環境議題、地方產業及文化特色,以「水資源保育與利用」及「社區關懷」為主題加強辦理四健推廣教育工作,並辦理三區之四健成果展,宣導四健教育成果,使社會大眾認同四健推廣教育工作,共同推動輔導鄉村青少年的工作。全國選定十縣市以國內草根大使交換訪問方式,辦理農、漁村青少年農業生活體驗營,共約三百餘人參加。另,獎勵績優39單位,並予以表揚,及辦理四健指導員分區會報三梯次、台灣地區四健督指導員觀摩研習會一次及四健工作人員「四健行銷研習班」一梯次和義務指導員訓練包括進階班一梯次,初階班三梯次。

    (2)學校青少年發展:
    加強組織學校四健會,計有省立高職32校,成立四健作業組,並加強輔導14校農場經營科學生實習及國民中學64所,組織國中四健會,成立四健作業組,參加四健會活動。另,辦理學校四健會總幹事研習會一梯次、學校四健教育觀摩檢討會一梯次、學校青少年義指知能研習一梯次、台灣省學校四健會聯合露營一次、分區學校四健會露營六次及表揚績優義務指導員。

    (3)國際農村青少年交換訪問即四健會組織活動:
    本年選送國際農村青少年交換訪問代表30名,分赴美國、韓國、日本及菲律賓訪問,接待外國來華草根大使15人,本年歐洲地區第一次派送草根大使一名來華訪問;發行「四健青年」雙月刊六期;辦理88年台灣省各縣市四健會協會幹部聯誼活動一梯次;遴選傑出四健會會員、四健義務指導員、四健傑出服務及特別貢獻獎,計有32人接受表揚;另,辦理四健年會,計有約450名四健會會員及四健義務指導員參加,本年並在年會中辦理「四健會員回娘家活動」,邀請自民國41年參加四健會的人員與會。辦理「四健青年領袖營」二梯次,培育優秀高齡四健會員成為四健會領導者及回饋社區。

(二)農漁民轉業第二專長訓練

  為協助農漁民儲備轉業能力,以利其轉業或增加農家收入,政府自79年度起積輔導農漁民參加農業外第二專長訓練,訓練經費由政府全額補助,訓練期間並酌予補助膳食費,結訓後考取證照者,每人發給5,000元獎勵金。迄88年度止累計辦理239班,參加農漁民達6,554人,其中並有1,268人通過証照考試。88年將透過公私立職業學校及相關訓練及農民團體辦理中餐廚師等類別之訓練49班,訓練農漁民1,460,以因應農業轉型期農業人力資源之調整運用。

(三)農業視聽傳播

  為有效運用傳播媒體,加強農民產銷技術,提供消費者正確消費資訊。本會透過電視及廣播等媒體將農業施政、農業科技新知、產銷資訊快速傳達給農民及消費者。88年推動農業視聽傳播工作情形如下:

  1. 農業電視節目:補助台視「快樂農家」節目之製播,播映時間為每週五下午四時至四時三十分,節目內容共分為農業資訊報導、產業專題報導及消費指南服務等三單元。
  2. 農業廣播節目:補助台東之聲廣播電台「咱的農村」節目之製播,於每週一至週六下午三時至四時播出,包括農政時間、意見交流道及綠色大地等三單元。
  3. 編印農業推廣文彙及推廣手冊:編印農業推廣文彙1,000冊,供農業推廣人員及農業產銷班參考。
  4. 由農業試驗、改良場所製作農業宣導錄影帶52片,教學幻燈片1套。
  5. 編印農業推廣書刊12種,共60,000本。編印台灣農業雙月刊6期。 輔導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編印農業專訊,1年4期。
  6. 委由豐年社於「豐年」、「鄉間小路」刊登農建有關技術與成果等專文104頁,專業區產銷特別報導24頁及專輯1期、農業法規6頁、農貸服務信箱專文共6頁、農村文化專稿共計48頁;「鄉間小路」刊登農建專稿12頁。提供3家電視台30分鐘農業電視節目主題資料共計144篇、解答電視觀眾農業問題1080件;舉辦地區性農民座談會2次。
  7. 編印田園之春叢書第八輯:「看地圖-發現台灣好物產」、「珍貴的淡水魚」、「蝴蝶飛、牛兒跑」、「童顏」、「牽豬哥」、「生命百匯」、「卡拉瓦蓋石板屋」、「山水故鄉-埔里」等八本。並辦理6場田園之春文圖看板展示。

(四)強化農漁推廣教授體制

  協助公立農學、海洋院校設置農漁業推廣委員會或推廣中心計9校,聘任農、漁業推廣教授(或副教授)兼任各該區農業改良場或台灣省水產試驗所(含分所)研究員(或副研究員)計50人,加強農、漁業教育、研究與推廣體系之合作關係,協助農、漁業產銷技術諮詢及現場指導,計66班隊,協助農民團體及農、漁業產銷班員解決疑難問題。

(五)充實農業推廣教育設施

  加強充實農業推廣教學環境及服務設施,補助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及農民團體充實農業推廣教育設施或新、整建農民活動中心等計41處,以加速農業科技之推廣教育及技術服務。

 

三、農業金融

(一)農業發展基金貸款

  運用農業發展基金繼續加強辦理農漁業貸款業務,提供農漁民所需之農漁業經營資金,88年本基金項下辦理之專案農漁貸金額總計約47.19億元,其中加速農建貸款20.71億元、農機及自動化貸款17.58億元、購地貸款7.48億元、修建農宅貸款1.42億元,受益戶(台)數達3,250戶(台)。自62年至88年底止,農業發展基金項下貸放累計1,133億7千3百萬餘元,受益農戶312,330戶。88年底本貸款貸放餘額為263.74億元,條件優惠,並有適切技術輔導,甚受農漁民歡迎。

(二)中美基金農業發展貸款

  辦理「輔導農漁民轉業創業貸款」2,000萬元,「輔導民營糧商收購良質稻穀貸款」1.6億元,「促進農場經營企業化貸款」1億元等3項計畫,協助兼業小農轉業以提昇農業競爭力;充裕民營糧商收購稻穀資金,增加市場收購數量,減少公糧收購及倉容壓力並增加農民收益及使農場經營企業化,確保農場收益,安定農家生活,合計貸款金額為2.8億元,自88年1月至12月底共貸放2億1,747萬元。

(三)農貸配合輔導措施

  1. 為加強專案農漁業貸款之推動,透過廣播、各種農業雜誌、宣導資料等大眾傳播媒體宣導農業發展基金各項專案農漁業貸款,加強農、漁民對貸款之認知;透過各縣、市政府輔導農、漁會辦理農業發展基金專案農漁貸業務,並委請中國農民銀行辦理貸款業務之輔導與查核;委託農訓協會辦理農漁貸業務訓練,88年共辦理3班,包括農貸班2班及漁貸班1班,訓練人數共206人;由各縣、市政府辦理農、漁會專案農漁業貸款業務考核,以確保貸款效益。
  2. 委請中國農民銀行提供農、漁民融資輔導,協助農、漁民解決其融資所遭遇之困難及問題;另輔導加強運用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之保證,解決農、漁民擔保能力不足之問題,88年共辦理保證案件7,438件,保證金額113億9百餘萬元。

 

四、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與救濟

(一)農業天然災害損失

  88年計發生15次災害,造成台閩地區農林漁牧業及水土保持工程總損失金額約115億9千6百萬元,其中造成較大損害者為瑪姬颱風、7、8月間豪雨、921集集大地震、丹恩颱風及12月下旬寒害等。而於9月21日凌晨於台灣地區發生之芮氏規模七.三強震,致南投、台中地區受創嚴重,經統計造成有農田位移、坍塌、埋沒近3千公頃,農作物被害9千5百餘公頃,山區灌溉用蓄水池震裂損毀1萬4千4百座,畜禽舍倒塌8萬6千坪,715件水土保持工程及森林鐵路、遊樂設施等農林漁牧業產業及各項相關設施損失,合計損失金額約78億2千8百萬元。

(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辦理瑪姬颱風、8月豪雨、921大地震、丹恩颱風、12月寒害共核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農戶數35,147戶,救助金額584,995千元,現金救助每公頃四千至三萬元不等;紓困貸款共貸放174戶,貸款金額為147百萬元,每公頃7萬至60萬元不等,每人最高貸款餘額為300萬元,利率為年息三%。

(三)農田流失埋沒與海水倒灌救濟

  農田是農民經營農業的基礎所在,一旦不幸遭受災害侵襲,造成坵塊流失、埋沒或海水倒灌之損失,將立即影響生計。為紓解此一問題,本會訂頒「農田及漁塭受災流失、埋沒、海水倒灌救濟要點」,對於遭受天然災害損失之農田,辦理救濟。藉由現金救濟的實施,減輕農民遭受天然災害損失,以安定農民生活,穩定農村社會並恢復正常的農業生產。88年辦理921大地震及1022地震農田流失、埋沒救濟,計救濟農戶2,563戶,救濟農田受災面積615公頃,發放救濟金4,150萬8仟元。

 

五、營造農漁山村新形象

(一)農漁村社區更新規劃與建設

  農漁村社區更新建設,係以農村土地重劃方式,將土地共同持有、權屬不清、經界不明等地權問題,經由地籍整理、土地重劃方式予以解決。並配合土地重劃,進行改善巷道、給排水、廣場、集貨場、活動中心及綠美化工程。同時預留適當的空間,提供設置必要的公共設施,並依各地區自然、經濟、社會、人文環境,發展具有地區特色之產業,以結合各種軟、硬體建設,建設富麗農漁村。截至88年已完成農漁村社區更新規劃計80處,面積計876公頃;並進行農漁村社區更新建設及公共設施改善計26處,面積計240公頃。

(二)農漁村整體規劃及建設

  為改善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業經營型態,降低農業生產成本,促進產業發展,進而從生活面與社會面來照顧農漁民,增進農漁民之福祉,而推動農村整體規劃及建設,88年度之成果如下:

  1. 推動農村綜合發展與建設計畫,完成雲林縣古坑鄉華山、桂林地區等8處農村社區整體規劃檢討修正工作,及辦理宜蘭縣大同鄉松羅村等16處重點示範地區及花蓮縣光復鄉大興村等75處一般地區共268件實質建設工程。
  2. 配合廣大內需方案辦理花縣瑞穗鄉舞鶴村環境綠美化及佳護工程等47件工程。
  3. 推動漁村綜合發展及建設計畫,完成漁村社區環境綠美化3區、加強漁民活動中心內部設施6處、興建漁民活動中心4處、漁村社區聯絡道路改善5處、休閒公園1處、停車場1處、涼亭3處、漁港直銷中心整修1處、公廁2處、漁業公共設施6處,合計32件工程。

(三)原住民地區農業綜合發展

  依地區環境與農民需要成立十五個細部計畫發展觀光休閒農業、地區農特產業及富麗山村,創造農村商機、增加農民就業機會、活絡地區經濟。

  1. 在產業發展部分:輔導夏季蔬菜、山蘇、甜柿、水密桃、二十世紀梨、高山茶、苦茶油、花卉、原生植物、藥用植物、箭竹筍等具有發展潛力之43種農特產品,輔導82個經營集團,指導農民能將其產品視為一種產業經營。同時配合產業發展輔導觀光農業五處,農產運銷建立產品品牌,農產品加工六處提高其附加價值,另一面輔導原住民地區家政班480班、高齡者活改善班58班、營養保健班21班,義務幹部、副業生產、環保與指導員等訓練50個班次,成立工作藝工作坊、風味餐餐飲店、經營民宿、加強親職及家庭經濟管理、增加婦女就業機會。
  2. 在農村建設部分:加強富麗山村、結合地區自然環境、景觀、生態、農特產品、農村空間及文化資源、創造地區特色、以南投縣信義鄉雙龍村為例,從文化層面切入打造雙龍的布農世界。由於特色凸顯帶動文化、教育與觀光機會,增加地區之民宿、手工藝坊、餐飲、農特產和登山嚮導之商機,增加就業機會、帶動地方之富麗景象,在雙龍村等七個村辦理。在非富麗山村選定與居生產與生活息息相關地區20處,辦理生產與生活環境改善。新修建水圳灌溉設施18處、構造物71座,渠道長42114公尺、管線長23300公尺。農地水土保持73公頃、農灌溉排水設施8處、營農設施改善1554公頃。

(四)發展休閒及都市農業與觀光農園

  1. 發展休閒農業

    (1)為輔導休閒農場土地得以合法使用,以利業者之永續經營,研擬完成發布實施休閒農業輔導辦法、休閒農場經營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規定、非都市土地申請做休閒農業設施所需用地變更編定審查作業要點、休閒農業區劃定審查作業要點、申請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休閒農業設施審查作業要點及休閒農場建築物設計規範等七種法令規定。並依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規定積極輔導各縣市政府對已存續之休閒農場進行清查與審查作業,以專案輔導方式輔導其取得合法之經營地位。

    (2)補助辦理全縣性休閒農業行銷推廣規劃、體驗活動及配合地方文化藝文活動等相關工作5處。

    (3)配合全縣性休閒農業行銷規劃網路之建立,補助縣市政府辦理休閒農業相關公共設施及安全防護設施項目,包括休閒農業標示、解說設施、停車埸、眺望台、涼亭、公廁、登山健行步道、資訊站、綠美化、生態保育、安全設施及其他等項目。

    (4)辦理休閒農業經營管理及解說教育訓練,培育休閒農業輔導、經營管理及解說人力資源,計辦理4班共120人。

  2. 發展都市農業

    (1)本項工作自83年度開始選定在龜山鄉農會等四鄉鎮市示範性辦理,至88年已有40個鄉鎮市在47個地區辦理,由於計畫設想周延,工作人員努力推動,都市居民熱心的參與,成效顯著深受各界肯定與歡迎。市民農園的存在是象徵一個有餘暇而富裕的社會,發揮區域社會活性化功能,對個別市民而言,可體驗農耕與享受田園生活的喜悅。教育農園部分,目前台一教育農園提供大自然教室從一粒種子探索生命的奧妙等項活動,也讓小朋友接觸到踏實的農耕文化。

    (2)都市農業之範圍至廣,除市民農園外尚需拓增都市的景觀與公園綠地。由於都市計畫建設與主管單位,沒有建設有﹁農﹂都市的觀念,至在都市計畫內,甚少保留農地,另一方面農民也希望農地及早變更為建地。兩項觀念都需要教育來影響。

    (3)將來都市農業計畫將擴大至提供都市居民生鮮衛生的農產品及都市之景觀的領域。加強推動市民農園與教育農園,增加市民農耕田園生活體驗與接近大自然教育機會。並以建設公園的理念與做法發展都市農業,並加強宣導讓更多的市民認識市民農園,進一步參與和體驗田園生活,活潑都市農業綠地功能。

  3. 發展觀光農園
    整體規範觀光農園帶,開闢籌設觀光農園,目前已在全省15縣59鄉鎮市成立觀光農園產銷班101班,輔導設置觀光農園,其作物包括柑桔、草莓、楊桃、葡萄、梨、荔枝、桃、李、蓮霧、龍眼、番石榴、文旦、紅棗、菇類、茶、花卉等,面積達2,005公頃,並擴大輔導成立台灣省觀光農園發展協會,結合各產銷班之建檔輔導,積極規劃廣宣服務功能,並印發台灣省觀光農園簡介系列19萬6,000本,結合鄰近名勝、旅遊景點及農業觀光資源,俾將農業經營,由一級產業升級為三級產業服務業,縮短農業生產及消費者距離,提昇經營層次,增進農民收益。

(五)發展農漁村產業文化

  1. 88年度輔導57處農(漁)會辦理農漁產業文化研習班,共辦理325班,參加研習班人數共24,784人,授課時數共12,056小時。
  2. 88年度輔導30處鄉鎮市區農(漁)會,配合當地農漁產品盛產期及節慶,辦理農漁產業文化季系列活動,前往參觀人數約100,000人。
  3. 補助臺中縣新社鄉、梧棲鎮、嘉義縣竹崎鄉、梅山鄉等農會設置產業文化館4處,保存鄉村農產業與文化發展過程與歷史文物,並輔導玉井鄉農會加強充實芒果產業文化資訊設備。
  4. 辦理農漁產業文化工作人員研習、研討會及示範觀摩會1次。
  5. 補助辦理官田菱角節、麻豆文旦節、竹東米食文化、峨眉東方美人茶、新埔鎮柿子節、芎林文化親子之旅、泰雅族農產品特展暨民俗活動、員林蜜餞嘉年華、關廟鳳梨節、台南縣文化節、安定蘆筍節等文化活動。並配合全國讀書月辦理8場文化活動。

(六)農民住宅輔建

  1. 輔導貸款修建農宅:由貸款經辦機構中國農民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台灣省合作金庫等三行庫透過各地分行及農漁會信用部提供資金辦理,並由農業發展基金對貸款經辦機關所提供資金給予利息差額補貼。貸款額度以借款戶修建自用農宅工程營建造價及相關設備所需金額十足核貸,每戶最高貸款餘額為新臺幣60萬元,其利率比照國宅基金貸款利率辦理,各縣市政府輔導轄下基層農會,辦理修建貸款公告及宣導工作,積極鼓勵符合資格農民貸款改善其住宅,88年度輔導貸款修建農宅計359戶,共貸放金額2億392萬元。
  2. 補助整建農宅:以在當地設籍六個月以上,屋頂破損不堪、住宅外牆係屬土或木造及通風或採光不良者、廚房及浴廁設備破舊或不合衛生者為對象,每戶最高補助10萬元,協助低收入戶農民整建住宅,改善農民生活環境,提昇居住品質,88年度執行農民住宅輔建計畫補助495戶,配合擴大內需方案補助322戶,合計補助817戶。
  3. 本會漁業署為保障漁民權益,於每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勞工住宅貸款輔建時,特別爭取漁業勞工保留戶,每戶最高貸款額度為新台幣2,200,000元,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貸款利率比照國宅貸款優惠利率,87年漁業勞工中籤戶為255戶,88年中籤戶為415戶,有效改善漁民居住環境,提升漁民居住品質。

(七)農民營養保健與家政輔導

  本項工作分三個重點工作:高齡者生活改善、營養保健以及提昇營農婦女能力與創業發展工作。支助與輔導農漁會及鄉公所辦理高齡者生活改善,為對65歲以上之農漁民提供營養保健、休閒育樂、生活調適與才藝傳承等服務。營養保健工作係輔導65歲以下農漁民,特別是中年農漁民一慢性疾病的高危險群做健康檢查,包括生化檢驗,針對健康有問題者如血壓高、尿糖高、高脂血、高尿酸、肥胖症、骨質疏鬆症、肝功能異常者輔導就醫並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辦理提昇營農婦女能力與創業發展工作,強化農漁家庭功能、營養保健、作農場與生活經營指導並輔導創業或經營副業以改善農漁及原住民家庭生活,88年共155個農漁會辦理高齡者生活改善,受惠農漁村高齡者4,722人,139個農漁會辦理營養保健工作,受惠農漁村居民3,082人,76個農漁會辦理提昇營農婦女能力與創業發展工作, 1,525農漁家受惠,本項工作實質提昇農漁家生活品質。

(八)推行環境綠美化及苗木培育

  為改善農漁村生產及生活環境,維護農漁村風貌,運用植物之美感特色,表現各地農漁村獨特之風格,促進各種空間綠化之健全發展,以提昇農漁村生活品質,俾達建設富麗農漁村之目標。88年推動環境綠美化工作情形如下:

  1. 培育綠美化苗木:輔導各縣市政府育苗單位培育本土性及適合轄內種植之喬木、灌木、草花及草皮等,完成培育綠美化苗木。
  2. 農漁村重點綠美化示範:為改善農漁村生活環境,並配合建設富麗農漁村計畫,選擇重點地區辦理綠美化,88年完成重點綠美化示範地區計43處。
  3. 辦理親子植樹活動:協助各縣市政府在各地區辦理,期透過親子植樹活動擴大民眾參與,加強綠美化宣導教育,促進和諧之親子關係,88年參與人數約達4萬餘人,深受社會大眾的歡迎與肯定。
  4. 辦理綠美化教育解說活動:輔導各縣市政府辦理綠化解說教育活動約20餘場次,計有2,000餘人參加。
  5. 辦理環境綠美化觀摩研習活動:辦理環境綠美化研討會6場次,邀請各相關單位人員及綠化義工參加,以提升綠美化相關工作人員及綠化義工之專業技能,溝通綠美化之觀念及作法,促進經驗交流與分享。

 

六、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為照顧老年農民生活,增進農民福祉,特於84年5月31日頒訂﹁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作為農民老年年金給付尚未實施前之過渡時期措施。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自88年1月份至12月份,發放金額達253.97億元,12月份受益人數達61萬3千餘人。

  部分老年漁民因請領老年給付而喪失漁會甲類會員身份,致無法領取老 農津貼,為落實照顧老年漁民之意旨,特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 發辦法,於88年11月30日正式發布施行,增訂於88年9月4日前,漁 會甲類會員因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而出會者,視為具有老年農民福利津 貼暫行條例第三條之漁會甲類會員資格;並得於申領及核發辦法88年12 月2日修正生效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追溯自符合申請資格當月發放, 最早可追溯自8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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