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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動物保護現況簡介

畜牧處畜牧行政科 許桂森

一、前言

  近年來,動物保護的議題與觀念,已經成為普世共同的焦點,先進國家早已透過立法來增進及保障動物的福利,從野生動物到寵物,從寵物到實驗動物,再從實驗動物到經濟動物。這種趨勢是很難抵擋的,動物保護的發展也是有階段性的。我國動物保護相關工作的推動雖然起步較晚,但在民國87年11月4日由總統公布實施的「動物保護法」,其內容卻相當的先進,經過了5年多的執行,雖然面臨一些問題,但大體來說,對提昇國內動物保護的工作,已有相當成效。在該期間,政府陸續的完成許多子法的立法工作,包括「寵物管理辦法」,「寵物業管理辦法」、「實驗動物管理辦法」及「人道捕犬作業規範」等,另亦對犬隻全面推動登記制度,對寵物業者則採取許可登記制度,從源頭上予以管理,以落實減少流浪犬的政策目標。而動物保護的範疇除寵物外,對於實驗動物及經濟動物,也陸續建立一些管理機制及措施,藉以落實動物保護工作。惟「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先進國家對於動物保護的一些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去年年底,奉派前往荷蘭研習,對荷蘭的動物保護有一些認識,特撰此文,簡介荷蘭的動物保護。

二、荷蘭寵物登記制度

  二次大戰之後,動物保護的觀念在荷蘭慢慢的茁壯生根,特別是從寵物到經濟動物,許多歐洲國家開始提倡注重「動物自然的行為」,換言之,生產經濟動物時,要尊重動物的生命及其自然的一些行為。在荷蘭的農場,飼養家畜、家禽也開始重視動物的一些基本福利。但是最先仍然是從寵物管理開始,荷蘭目前的犬隻管理,也採取登記制度,目前約有150萬隻的犬隻,但登記比率則在50%上下,飼主必須付出登記費。荷蘭的動物收容處所,許多都是由民間辦理,但是政府在外面抓到的野犬,可以委託私人的民間收容所予以收容,收容期間為14天,政府付錢給民間收容所,14天之內,民間收容所會想辦法把適合認領養的狗,送給想要認領養的人士,如果超過14天仍無法認領養出去,民間收容所會考量它的收容量,通常政府不再付錢,而由民間收容所決定是要繼續收容,或者是執行安樂死。荷蘭實施動物保護法多年,且社會成熟度高,民眾有愛心,故犬隻的來源並不多,加之荷蘭以農立國,農村裏到處是牧場和農場,犬隻很容易被送出去,所以真正被處以安樂死的犬隻其數量並不多。根據統計,認領養率高達90%。換言之,荷蘭政府的法令是可以安樂死,但儘量不做安樂死。事實上,狗的問題在荷蘭不是問題,貓才是問題。街上的棄犬已大幅減少,但是野貓到處都是。所以目前也採取一個政策,就是「絕育後就地放養」,貓之所以這樣做,荷蘭政府是有研究的,因為貓有地域性,如果你把這個地區的野貓捕走,其他的貓就會侵入這個領域,這樣子很難減少貓的數量,再加上貓的認領養率很低,民眾很少到收容所去認領養貓,所以荷蘭政府採取折衷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其作法係動員社區人力,將捕捉到的貓予以絕育,植入晶片,再放回原地,其目的係在維持貓數量的穩定及逐步減少貓隻的數量。這項工作係於今(93)年的1月才開始推動,雖然如此,荷蘭民間收容所,大約占全國收容所30%,由於利率不斷降低,在經營上也面臨了困境,多次要求政府提高委託收容費用,否則會發生問題。總之,荷蘭民間的力量在動物保護工作上,發揮了很大的功能,協助政府解決了很多的困難,非常值得我國借鏡。

三、荷蘭經濟動物的福利

  除了寵物外,荷蘭農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推動經濟動物福利,經濟動物的福利從飼養的空間、方式、運送車輛、繫留到屠宰,均有很完整的法規和措施。農場的動物,依照動物的不同,有一定的飼養空間,當然飼主要提供適當的飼料和飲水,如果生病了,飼主也要給予適當的醫療,同時,過去有一些不合宜的飼養方式,也面臨挑戰。例如法國的名菜-鵝肝,由於生產過程,涉及灌食鵝隻,不符合人道,荷蘭餐廳主動不供應這道菜餚。小牛肉的生產,也因為長時間將小牛關在木製的箱子中,使得小牛肉的品質較鮮嫩可口,但這樣的生產方式,也不人道,所以也被禁止,歐盟更決定自2010年起,全面禁止將蛋雞關在籠子中生蛋,所有的蛋雞將改成平飼的方法,和肉雞一樣要有活動的空間。母豬也不容許被關在夾欄中或用皮帶綁在架子中,必須有足夠的空間,讓它自由活動。至於運送動物部分,所有運送動物的車輛,除了要有防滑、防晒、防雨的設備外,運送動物的車輛必須另外登記管理,如運送時間不可超過8小時,運送前要消毒等等規定,都是希望在運送動物時,能符合人道的管理。而屠宰的經濟動物,則按照動物的種類,有不同的人道屠宰方法。牛是用機械性的撞擊法擊昏後,再放血屠宰;肉豬則是用電擊或趕入二氧化碳室先昏迷後,再放血屠宰;肉雞也是利用和肉豬一樣的方法來屠宰,而荷蘭農部針對經濟動物的福利,也有一些議題正在討論中,比如說肉豬是否有必要閹割,如果不閹割,對動物福利是提升了,但是產業和食品界能否接受呢?目前對這個問題仍然沒有答案,但是已經被提出來討論了。剪耳和尾巴,在荷蘭或歐盟國家都已經被禁止了,因為有其他的方法可以取代,不一定要剪耳或尾巴。

四、結語

  荷蘭動物保護目前的重點,顯然不在寵物,這和我國有很大的不同,我們仍然面對流浪犬過多、收容所不足、人道捕犬等寵物管理的問題,而荷蘭在犬貓的管理上由於起步較早,同時民間動物保護團體的積極參與,協助政府解決許多的問題,很值得我們學習;荷蘭農業部現在最重要的是在畜牧業、經濟動物生產如何符合動物福利及人道精神,它會衝擊到現今的畜牧生產結構,對畜牧生產的方式與成本,都會有深遠的影響,我國也要有所準備,及早規劃,才能因應未來畜牧生產的改變或調整。事實上,荷蘭在動物保護工作上,有幾點是值得我國可以引進及借鏡之處

(一)流浪貓的問題,各先進國家流浪貓已逐漸成為另一個新問題,政府除提供誘捕籠捕捉之外,絕育後再原地放養,是一個可以研究討論的議題。

(二)加強與畜牧生產業者溝通,荷蘭政府每年花很多的時間與金錢,和產業團體針對動物福利的問題,進行溝通討論,希望在動物福利和畜牧生產上找到一個平衡點,來解決這個問題。

(三)強化地方政府功能,荷蘭政府,透過地方自治,對轄區內的寵物管理,寵物墓園等地方事務,由地方政府去決定如何做,避免由中央統一立法,不能達到「因地制宜」的好處。

(四)寬列動物保護工作之經費,用在教育宣導,先進國家均認為惟有透過教育宣導的手冊、短片、網頁及廣播等媒體或教育團體,才能真正改革人的心靈,才能使動物保護的觀念生根,讓民眾來協助政府推動動物保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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