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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九二一災後農業重建

一、災後農業產業重建
二、治山防災及農業公共設施重建
三、農村聚落重建
四、本會所屬單位(機關)辦公廳舍復建

  九二一震災對農業設施嚴重損壞,農產品復因交通運輸受阻,難以及時運出,加以山坡地大面積崩塌,扭曲山林地貌,對受災地區農民生計及生活造成重大影響。本會於災變後即統籌支援救災與協助重建區重建,並迅速辦理農水路搶通、緊急水土保持工程、農作物損害現金救助、農田毀損救濟及農民與運銷業者之紓困貸款工作。至88年底,繼搶救工作後,本會賡續研擬農業產業重建、農村聚落重建、治山防災及農業公共設施重建及本會所屬單位(機關)辦公廳舍復建等計畫,持續推動重建工作。

一、災後農業產業重建

  農業產業重建計畫係彙集重建區農民、業者、地方政府及專家學者之意見,配合重建區整體資源狀況與地區產業特色研擬而成,主要辦理項目簡述如下:

(一)農作技術輔導及相關設施復建

  本會於88年10月成立九二一地震災害農作物復耕技術服務團,提供農民災後復耕技術服務及諮詢。至89年底已辦理相關復耕技術講習128場,並編印「園藝作物災後復耕及重建技術手冊」10,000本,及「茶葉復耕及重建技術手冊」5,000本,分送有關單位及重建區農民參考。

  相關設施復建方面,89年度已完成重建及修復花卉集貨場1,287坪、冷藏庫70坪、花卉育苗馴化場200坪及花卉產銷班場所390坪;辦理果園作業道復建24,600平方公尺,果園引水管線復建666,900公尺,水果集貨場重建及修復3,665坪,及水果冷藏庫重建及修復644坪等。

  針對重建區生產蔬菜之農民團體,本會已完成菇舍重建24,596坪、集貨場610坪、冷藏庫135坪、自動包裝機械7組及儲油槽26座,另協助重建區農會辦理品牌促銷活動6場,輔導台中縣霧峰鄉農會完成菇類文化館修繕等工作。

  茶園方面則補助施用有機質肥料、辦理重建南投縣鹿谷鄉農會及凍頂茶葉生產合作社集貨包裝處理場400坪、評審會場空調設施300坪、購置冷凍庫20坪、自動化包裝機2套、茶葉集貨場150坪、分級包裝處理場100坪及震災受損機械維修等項工作,並輔導其重建製茶機械、茶葉包裝設備及貯運設施。

  竹產業則編印竹材精緻加工技術手冊、辦理2梯次竹工藝品精緻加工技術訓練、成果觀摩與親子活動各1梯次、舉辦竹材防霉及防蟲技術講習會、完成竹材保綠技術轉移,並輔導5家廠商提升竹材加工技術,改善其製程與降低成本。

(二)規劃水果釀酒產業

  為發展重建區水果產業特色,本會與台中、南投縣政府及相關鄉鎮農會研商後,初步規劃擬設立6處水果酒莊,包括東勢鎮2處、后里鄉、水里鄉、信義鄉及埔里鎮各1處,並已會同相關單位及釀酒專家作現場初步勘查,將於90年度繼續辦理。

  本會89年度舉辦水果釀造酒研習會2梯次,共有360餘位農民及相關人員參加,除釀酒技術講授外,並實地參觀酒廠。而為建立本土釀酒技術,本會90年度將委託學術單位或試驗改良機關辦理7項相關研究計畫。

(三)重建及修護穀物乾燥中心

  九二一地震造成26個鄉鎮農會乾燥中心配置之低溫暫存筒倒塌47筒及受損13筒,容量計26,185公噸,乾燥機損壞51台,容量計366公噸,相關周邊設備亦損毀。

  經輔導復建後,已有24個鄉鎮農會完成復建工程,包括低溫暫存筒容量16,150公噸,乾燥機容量108公噸,另餘2個農會將陸續完工使用,恢復服務農民之機能,紓解稻穀乾燥問題,降低成本並確保稻米品質,穩定糧食供給及增加農民收益。

(四)重建及修護稻穀倉庫

  為協助穀倉重建及設備整修,辦理「九二一地震農業生產、製造及運銷業者專案紓困貸款」計畫,提供受災農會及糧商低利貸款。合計五十八家農會及糧商辦理貸款金額達七億九千七百一十四萬元,復建筒倉四百五十八座(含周邊冷藏輸送設施)及新建平倉七棟,總計復建完成後之倉庫容量達十一萬七千四百九十五公噸,己超過九二一震災前之倉庫容量。

(五)結合產業文化與觀光,帶動重建區發展

  1. 規劃興建竹文化館及文化園區:於南投縣竹山鎮規劃設置,結合觀光旅遊,將竹之生態、生活、生產、教育、休閒等功能具體展現。89年度組成規劃小組,進行整體規劃,完成土地撥用、類別變更及鑑界等,並進行基地勘查、植被調查、位置踏勘、地形測量範圍勘查、竹類標木園竹苗種植等。
  2. 整建茶葉文化館及生態文化園區:於南投縣鹿谷鄉規劃設置,結合凍頂茶園、茶文化展示館與茶藝教室等設施,構成鹿谷鄉整體性之教育、文化、生態場所,以恢復當地茶葉產業之發展。89年度辦理麒麟潭區之景觀測設及規劃設計、茶文化廣場綠美化工程、茶文化館內部整修,及規劃設計曲水流觴區景觀造景等。
  3. 規劃設置休閒農業觀光帶計畫:結合南投、台中、苗栗縣及台中市豐富的觀光、人文及遊憩資源將各項產業連繫成一完整的休閒旅遊體系,規劃成中興─松柏嶺系統、溪頭─竹山系統、霧社─埔里系統、日月潭系統及東埔─丹大系統。89年度已發包建設台中縣石岡鄉休閒農業服務中心環境改善工程,並辦理休閒農業經營人才儲備訓練與解說教育訓練及休閒農業觀光帶之綠化美化工作。
  4. 配合休閒旅遊,發展觀光農園計畫:輔導南投、台中、苗栗縣及台中市等鄉鎮遭受損害或具開發潛力之觀光農園重建,並加強其經營管理。除辦理經營管理及解說教育訓練外,並輔導成立觀光農園經營班聯誼會,健全組織發展。
  5. 為振興受地震重創之產業,鼓勵大眾重返重建區享受好山、好水、好風景,本會正積極推動「關懷森林生態之旅」,針對當地及各森林旅遊景點,規劃九條旅遊路線及設立10處農產品展售服務中心,以套裝旅遊活動方式辦理,將帶進觀光遊客於當地消費,以振興受創地區觀光產業,俾協助重建區早日恢復生機。

(六)畜牧產業重建及技術輔導

  成立「畜牧產業重建技術服務團」,並赴重建區現場訪視22場次,另編印「畜牧產業重建設施維護示範手冊」1,000本,提供服務與重建技術諮詢,並對重建區養雞場進行血清抗體力價監測38,760場次及絨毛檢測12,600件次,以做好重建區養雞場病原潛伏危機之監控,減少疾病發生。

  另執行新社及芳苑鄉8個堆肥共同處理場之設施修復,與輔導畜牧場設置污染防治設備及綠美化工作,建立資源再生利用體系,並獎勵重建區內傳統畜禽戶更新設施及重建計67,000餘坪,而對土地符合分區使用管制規則之畜牧場,予以輔導重建並辦理畜牧場登記。此外,為建立牧場自動化與電腦化經營管理制度,補助畜禽戶自衛防疫消毒設備37戶、水簾式畜禽舍10戶、養雞場溫控恆溫設施10組。

(七)坡地灌溉系統重建

  蓄水池重建,不論原受政府補助與否,凡合法使用土地,因地震災害受損,或因地形地貌改變擬重建者均可申請復建,依損毀之蓄水池容量區分等級,補助5千元至5萬元。計畫經執行後,已完成重建之蓄水池計6,479座。

  對於灌區因地形地貌改變,無法以渠道灌溉須改以管路設施施灌者,在89年度「農田水利設施興建及改善—推廣節水灌溉」計畫項下,優先受理重建區農戶申請,依計畫補助原則及標準輔導辦理。

(八)加強重建區農產運銷機能

  九二一震災造成苗栗縣卓蘭、台中縣東勢鎮果菜市場及新社鄉、南投縣埔里鎮等4處果菜市場大樓全倒或龜裂、交易場及冷藏庫損壞;以及苗栗縣、台中縣大安區、台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等5處肉品市場之交易場、屠宰場、屠宰作業線、分切場、污水處理設施等建築物、水電配管、線路及相關設備受損。經補助18,770萬元協助重建,並派員專案輔導,各項重建工程全部順利完工,市場及通路等機能恢復正常,有效調節重建區果菜等農產品供需。

  另為提升重建區農產品品質及產品形象,已輔導重建區農民團體建立產地自有品牌,並輔導申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之商標註冊。

二、治山防災及農業公共設施重建

  九二一地震後,本會水土保持局及林務局即於當日成立防災中心,並由各該局工程所、林區管理處及縣市政府、鄉鎮公所派員分組勘查,以有立即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有二次災害進而擴大災情之虞者,及山區道路影響對民眾對外交通、農產物運輸需要即時搶通農路者列為優先處理,至90年1月底止之執行情形為工程合計1,161件(含農田水利工程254件),經費398,399萬元,發包施工中90件,完工驗收1,071件,說明如下:

(一)需緊急搶修工程

  經派員赴現場勘查,認為有立即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者,截至90年1月底止之執行情形統計如下:須立即搶修及修復之治山防災工程計37件,經費16,997萬元、農路計59件,經費16,000萬元;合計96件,完工驗收89件,施工中7件,執行進度98%。

(二)防汛期前需優先復建工程

  為避免受豪雨影響,產生二次災害而擴大災情,經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88年11月底核定之九二一震災防汛期前需優先復建農業工程,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及林務局主管,截至90年1月底止之執行情形如下:優先復建之治山防災工程135件,經費55,345萬元、農路工程139件,經費42,345萬元,林道42件,經費35,573萬元;共計316件,完工驗收303件,發包施工中13件,執行進度為98.99%。

(三)公共設施復建工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89年1月底審查核定本會水土保持局及林務局九二一震災公共設施復建計畫工程,截至90年1月底止之執行情形如下:治山防災復建工程計291件,復建經費為99,703萬元;農路工程176件,經費為40,756萬元、林道21件,經費6,610萬元、其他一般水土保持工程7件,經費814萬元;共計495件,完工驗收425件,發包施工70件,執行進度93.56%。

(四)農田水利復建工程

  農田水利設施因九二一地震受損影響地區包括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等5個農田水利會灌區,以台中、南投地區最為嚴重。農田水利復建之核定工程共228件,實際發包254件,至89年10月已全數完工,累計發包金額86,256萬元,使近15,000公頃無水灌溉之農地獲得改善。此外,因應石岡壩損毀致台中地區需徵用農業用水供民生用,及南投農田水利會因震災無法修復供水而須採取休耕者,相關農地均比照「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之標準每公頃補助41,000元。至於果樹及花卉等長期作物,因地形變動無法用渠道供灌者,由本會編列經費輔導農民設置旱作省水管路灌溉設備。

  因本會加強督導各農田水利會把握停水期加強農田水利設施維護及重建工程,使89年一期作九成以上受害灌溉系統均能能儘量恢復正常供水灌溉,讓重建區農民不致遭受第二次傷害。

三、農村聚落重建

  九二一震災造成中部農村地區嚴重損害,本會水保局隨即派員積極投入重建工作,並研擬相關規定及補助措施,參據農村聚落重建整體規劃分年推動重建。本計畫自89至92年度為期四年,第一年主要辦理農村住宅重建及災害復建,第二年以農村住宅重建及基本公共設施改善等為辦理重點,第三年以發展農村產業及公共與休閒設施興建為辦理重點,第四年則加強辦理生態、環保及提升產業文化等,以全面改善農村環境,創造農村新貌。

  全程計畫預算計536,590萬元,89年度已編列89,185萬元,90年度為197,405萬元,91年度預算150,000萬元,92年度預算100,000萬元。89年度執行成果如下:

(一)完成74個農村聚落重建規劃區之調查規劃報告,其中苗栗縣2區,台中縣14區,南投縣57區及雲林縣1區。

(二)編列20,000萬元予以獎勵補助重建區居民依「農村聚落住宅興建獎勵補助要點」規定重建符合農村風貌之住宅,經輔導後願依前項要點重建戶數約2,000戶,其中101戶已完工,358戶興建中,已取得建照236戶,申請建照中193戶,設計中173戶,其他尚待土地分割或承租地未核准興建及共有土地尚未完成協調等,持續予以協助辦理。

(三)辦理公共設施建設260件工程,投資經費54,765萬元,分別由苗栗、台中、南投、雲林等縣政府及水保局一、二、三、四工程所等計8個單位執行,涵蓋20鄉鎮、74重建區,至90年1月底執行進度為60.3%,執行成果包括道路改善及護坡擋土牆設施46,499公尺,排水及野溪治理改善23,970公尺,及其他休閒、景觀與公共設施等建設。

(四)完成25種農村住宅標準圖,擬依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由本會公告後,得免由建築師設計及簽章,以利重建區住宅重建使用。

  本會水土保持局執行農村聚落重建工作均按預定工作期程及施政重點方向逐步完成。為提升重建工作執行效益,除89年度已完成74區農村聚落重建規劃外,預定90年度增辦35處重建規劃區,並針對已完成規劃且具發展潛力及新增規劃區酌予擴大範圍,以配合社區生活圈、產業生活圈及生態生活圈等,結合縣市及鄉鎮之區域生活圈作整體規劃,推動全面性整體建設,以營造農村生產、生活及生態三生一體之優質農村新環境。

四、本會所屬單位(機關)辦公廳舍復建

  九二一震災發生後,本會所屬在重建區內之所屬機關嚴重受損,為評估辦公廳舍及設備受損情形並回復各機關之為民服務功能,依主管會報提示由主任秘書督導復建業務,案經本會會計室、秘書室組成之評估小組逐項實地會勘並審慎評估受災程度和復建所需,爰擬具下列二計畫分別執行:

(一)本會所屬機關九二一震災辦公廳舍修繕計畫

  本會所屬機關辦公廳舍因九二一震災嚴重受損,計有中部辦公室、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南投林區管理處、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茶業改良場與種苗改良繁殖場等機關,修繕經費共計22,908萬元,已於89年底全部完成。

(二)本會所屬機關九二一震災辦公廳舍重建計畫

  九二一震災發生後,本會所屬水土保持局第三工程所、農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馬陵養鱒場、台中區農業改良場埔里分場、茶業改良場魚池分場與種苗改良繁殖場之部分廳舍毀損無法使用,必需重建。重建經費共計30,000萬元整,奉行政院於89年11月20日核准已緊急支出墊支,並由各所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工程規劃及發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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