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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林業與資源管理

一、造林和森林保護
二、加強森林生態系
三、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
四、自然景觀及野生動植物保育
五、農田水利
 

  林業與資源管理,以林業經營、水土資源保育、維護生物多樣性、自然生態保育、治山防災及農田水利為範圍。林業經營以維護及發揮森林資源之公益效能,生態系之維護為目標。推動全民造林運動,厚植森林資源、推廣森林遊樂,提昇國人生活品質。保育水土資源,以促進山坡地合理利用並減少災害為目標。加強山坡地管理,取締及制止山坡地之違規利用,辦理宣導教育、推行治山防災及集水區治理,以減少土石災害。自然生態保育以維護自然生態系及野生動植物物種保育為主,推行自然保留區及野生動物保護區之維護管理、特殊地質地形景觀及野生動植物調查研究與資料庫建立、宣導教育及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進出口管理。農田水利以改善農田水利設施及農田水利會營運為主,推行節水灌溉,維護及調配灌溉用水及其品質,辦理農地重劃等。     

 

一、造林和森林保護

(一)林業經營

  89年度資訊管理應用於林業經營部分,主要工作包括本會林務局所屬各單位基礎及電腦設備之建置與維護,並辦理林業地理資訊系統(GIS)應用及推廣及生物資源資料庫中心成立等業務。自90年度起配合林業發展管理,運用網際網路及地理資訊技術,逐步邁向資訊化,以達到知識管理林業經營之目標。

(二)厚植森林資源、繼續造林

  近年社會環保意識覺醒,林業經營除重視資源培育外,更應兼顧自然保育,以達成生態平衡。加強生態系經營可促使台灣森林生態系良性發展、促進森林多目標利用、改良森林組成與品質、增加生物多樣性、改善野生動物棲息環境、提高我國木材自給率、增強森林之水土保持與環境保護功能。生機旺盛的森林,是CO2之重要固著場所,對於緩和溫室效應及全球溫暖化現象,有著極重要之作用。執行人工林撫育作業,可促進林木生長,由於森林乃碳素儲藏庫,對於碳素吸收亦可相對增加,以期降低地球溫室效應。89年度本會林務局業已完成新植造林1,760公頃,補植312公頃,新植撫育54,003公頃、中後期撫育1,662公頃,海岸定砂145公頃、育苗813,712平方公尺、松材線蟲病害木處理13,754立方公尺。

  又為加強山坡地保育並配合國際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京都議書,本會自86年度開始積極推動全民造林運動,其中89年度完成新植造林4,476公頃,包括林務局國有林租地造林1,221公頃,獎勵私人造林2,724公頃,退輔會、台糖公司等其他國營機構造林531公頃,以期有效達成國土保安、水源涵養、環境綠化、及減輕天然災害等目標。

(三)維護森林資源、保障森林安全

  本會林務局直接管理經營之國有林班地156萬餘公頃,區外保安林6,000餘公頃,合計約157萬餘公頃。目前將轄管林地依其位置、林相、交通、施業情形、居民分佈狀況及歷年火災發生情形,劃分為三等級,總共設置1,379個巡邏箱,由專人定期巡視林野。現有巡視人員795人。

  取締盜伐、濫墾:88年下半年至89年度國有林區計取締盜伐82件,被害材積568立方公尺33,被害價值9,775,983元;取締濫墾73件,被害面積31.4906公頃,被害價值294,043元。

  搶救森林火災(警):88年下半年至89年度國有林區計發生森林火警35次,被燒面積25.5546公頃,損失林木價值977,556元;森林火災8次,被燒面積79.5919公頃,損失林木價值11,266,748元。(森林火警係指災害面積5公頃以下或損失價值20萬元以內者)。

 

二、加強森林生態系

(一)森林生態系經營及永續利用

  森林既是一種環境資源,也是一種物質資源。如果將森林之伐採、木材利用、更新之循環作適當的時間上與空間上安排和規劃,則森林可同時發揮物質資源及環境資源之功能。傳統的林業著重木材之永續生產收穫,近代則強調森林多目標利用之永續經營,而現代已擴展到森林生態系經營之永續發展,此種永續林業,融合了人類需求與環境價值,使林業經營不僅永續造福人類,更能永續裨益森林生態系。永續性森林生態系經營的革新理念,就是特定的經營活動必須和資源的多樣性、環境與地主的目標互相和諧。換言之,生態系經營就是用生態方法,融合了人民的需求與環境的價值,以達成國家森林的多目標利用經營,在這方法之下,使得國家森林呈現出多樣的、健康的、生產的,以及永續的生態系。

  民國88年農業僅占國內生產毛額的2.87%,而林產品生產值占農業生產總值的0.2%。林業在經濟生產方面雖然比重很低,但是森林所發揮的國土保安、環境保護等公益效益卻非常宏大。林業是兼顧公益性、經濟性、永續性的事業,必須三方面相輔相成,而不能有偏廢。

  本年度已在台灣6處林區建立森林生態系經營示範區,包括林務局台東林區管理處林區、林試所六龜試驗林、台灣大學實驗林管理處溪頭營林區、中興大學實驗林管理處惠蓀林場、行政院退輔會榮民森林保育處棲蘭山林區、以及中國文化大學華林林場,以將生態系經營之現有理論與研究成果付諸實現。其中完成包括做規劃及基本資料調查,編訂各林區森林生態系經營計畫書,就各林區生態系特色實施各種必要經營措施,如強度疏伐、修枝、混合造林、保留枯立倒木、建立河岸經營帶等,並設立永久樣區以監測其生態系組成、生物多樣性變化。本年度並已應用航測、遙測衛星照片與數值影像資料、以及地理資訊系統技術,將各示範區資料建檔與數值化,以建立空間資訊且供進一步分析、研究與解說教育之用。這些森林生態系經營示範區,將來能做為台灣林業經營之重要典範與觀摩據點,並可供其他國家參考與學習。

(二)發展生態旅遊

  為促進國有林森林遊樂資源之發展,本會林務局88下半年及89年度「發展森林遊樂計畫」,於各森林遊樂區辦理公共工程15件,改善森林遊樂區及登山步道系統20公里,辦理森林遊樂區內各項既有設施維護工作及環境美化工程;舉辦自然教育暨環境解說活動80次,參加人次達4000人次,並舉辦森林遊樂區管理經營管理法律研習班、山岳環境倫理研習班、森林遊樂區解說員訓練班、森林遊樂區安全維護及服務禮儀訓練班、森林休閒體能活動研習會、國有林登山步道規劃設計研討會,計470次參加及辦理森林志工新招募與基礎訓練、森林志工在職進階訓練。辦理林田山林業文化園區及草嶺九二一地震國家紀念地規劃,另積極辦理規劃森林遊樂區住宿餐飲設施開放民營工作。

  除了本會林務局發展森林遊樂外,其他機關諸如台大、興大實驗林管理處、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員會森林保育處(前身森林開發處),以及金門縣政府就轄管林地,規劃建設為森林遊樂區,林試所及大專院校等單位辦理自然教育研習及親子活動,為加強森林遊樂發展,本會於「健全森林遊樂自然教育計畫」項下賡續補助各單位加強發展森林遊樂及自然教育,除加強森林遊樂區建設維護及美化外,整建國有林登山步道3000公尺,舉辦經營管理研習、研討及解說員訓練14梯次,辦理自然教育解說活動20梯次,編印摺頁及手冊計25種。

  此外,補助興大實驗林管理處辦理「惠蓀森林遊樂區農林教育推廣計畫」,並補助本會林務局、台大實驗林管理處、興大實驗林管理處等單位推動「關懷森林林生態之旅計畫」,辦理轄管森林遊樂區之九二一震災重建復舊工作。

 

三、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

(一)推動集水區治理及治山防災

  配合「跨世紀農業建設」辦理東、西部地區治山防災計畫及梨山地區地層滑動整治計畫。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執行內容如下:

 

  1. 西部地區治山防災工程933件(計辦理崩塌地處理工程53件、防砂治工程873件、環境保育工程7件)。
  2. 東部地區治山防災工程258件(計辦理崩塌地處理工程10件、防砂治水工程247件、環境保育工程1件)。
  3. 梨山地區地層滑動整治工程計辦理10件。
  4. 工程維護與突發性災害治理(行政院主計處專案)計辦理1,854件。
  5. 集水區管理13件(含辦理治山防災整體規劃、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土石流示範觀測系統、梨山地層滑動監測、集水區管理試驗、水土保持教育宣導、訓練、研究等)。

(二)加強山坡地管理,落實國土保安

  1. 辦理山坡地衛星影像監測變異點查證工作:利用衛星影像輔助山坡地管理監測,提供可疑違規地點,有效查處山坡地違規使用案件,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計實施監測8次,共篩選出變異點數計3,884點,經函送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查證,截至90年2月5日止已完成查證者計2,856點,其查證結果屬非違規使用者2,578點,屬違規使用者278點,繼續查證中計1,028點。
  2. 督導直轄市及台灣省各縣(市)政府依水土保持法等有關規定,加強山坡地違規開發使用行為之查報與取締,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查處違規案件計制止查報取締2,509件、面積1,090公頃;處行政罰鍰2,305件,罰鍰金額新台幣17,961萬元;移送司法機關偵辦328件。
  3. 加強山坡地非農業開發使用之水土保持計畫審核及監督管理,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核定山坡地非農業使用開發案之水土保持計畫376件,面積1,872公頃;實施施工中檢查1,240次,合格者1,020次,不合格者220次,檢查不合格者均依法處理。

 

四、自然景觀及野生動植物保育

(一)保育政策與法規之執行

  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布施行後,由於野生動物保育業務,係為新增之業務項目,地方政府並無專責單位、人力及經費辦理該項業務。為落實野生動物保育法之執行,本會每年補助地方政府僱用計畫約僱人員一名協助辦理野生動物保育相關業務,並酌予補助地方政府野生動物保育計畫經費,推動執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在本會及地方政府努力下目前業有十個縣(市)政府成立執行保育工作專責單位。

  為強化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案件之成效,本會於83年特向警政署借調6名警政人員,成立「野生動物保護小組」,由於結合各級政府查緝執法,並加強執行查緝行動,89年破獲重大違獵及走私案件63件(含五件行政處分),有效遏止違法情事發生,使現階段我國保育成效深獲國內外的高度重視與肯定,對提昇國家整體形象,確有實質之貢獻。

(二)生態保育教育推廣

  為推動保育宣導工作,本會協調新聞局、教育部等單位製作野生動物保育宣導廣告及納入中、小學生教材,並全面推廣保育野生動物觀念,落實教育宣導功效。89年主要活動成果為:辦理針對農民、教師、學生、行政人員、司法官、警政人員及社會大眾為對象之研習及宣導活動計五十場次,約有5,000人參與;另舉辦國際賞鳥博覽會、「歡送黑面琵鷺」、潟湖生態之旅、生態攝影展、縣鳥選拔、賞蝶活動、專題演講等活動計一百場次,約有民眾8萬人直接參與。此外,並於各項活動中配合編印論文集、海報、宣導摺頁、攝影集等資料,提供各界參考、推廣之用。

(三)棲息地經營管理

  為有效保育台灣珍貴之動植物資源,將國內特殊生態系,以及具有豐富野生動植物資源地區劃設為各類保護區加以保護,目前為止本會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共公告19處「自然保留區」;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劃定13處「野生動物保護區」及25處「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另依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共劃設有35處國有林自然保護區。落實棲地保育工作,本會經檢討現有保護區域,將其中有空缺部分串聯,已於2月15日初步完成「中央山脈生態廊道」劃設,目前各類型保護區總面積已達全台灣面積19.5%。

(四)生態保育國內外夥伴關係之建立

  我國雖非國際保育組織締約國,惟為善盡國際保育責任,積極派員出席重要國際保育公約或組織相關會議,如世界自然保育聯盟、華盛頓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等20餘次,以了解國際自然保育趨勢外,並自85五年至89年4月共贊助44個國際保育計畫,包括各類保育宣導計畫、非洲地區反盜獵計畫、亞洲地區黑面琵鷺保育研究計畫、泰國及尼泊爾之老虎保育研討會、賽內加爾彎角劍羚再引入計畫、協助華盛頓公約執法計畫等,以加強國際保育合作及宣導工作。

 

五、農田水利

(一)農田水利設施興建及改善

  1. 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
    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協助台灣省15個農田水利會改善其轄區內農田水利設施,改善工程經費共11億7千萬元,全由中央政府補助,計辦理渠道更新266公里及有關構造物760座,以減少災害發生,降低水量損失及促進水資源有效利用。90年度預計辦理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400公里,構造物更新改善600座。
  2. 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改善農業生產環境
    在擴大內需案追加農田水利計畫共三件,包括:

    (1)加速重劃區內農水路之整修及改善計畫10億元,辦理重劃區內農水路改善289公里及農路改善30公里。

    (2)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計畫10億元,辦理改善渠道內面工128公里及農路改善50公里。

    (3)推廣節水灌溉5,000萬元,辦理管路末端設施面積約1,000公頃。

  3. 推廣省水管路灌溉

    (1)紓解稻米生產過剩壓力及配合農業用水調整政策,指導並協助農民設置節水之省水管路灌溉設施及採用正確適當之灌溉方法,擴大平地省水管路灌溉推廣面積,促進旱作農業經營之現代化,提高旱作物產量與品質。

    (2)實施地區包括台灣省各農田水利會轄區內灌區、轄區外旱田、茶園及金門地區之旱田。

    (3)經費共176,000千元,其中中央補助91,000千元,農民負擔85,000千元。共推廣面積2,200公頃,協助設置管路灌溉設施、水源工程及調蓄設施。

(二)農業用水維護、調配及管理

  1. 建立灌溉水質監視及管理制度
    目前臺灣省各農田水利會共設置15個監視總站、280個地方監視站、3,000個監視點。本會除技術協助外,並補助各農田水利會辦理水質監測,購置初驗檢驗儀器,協助石門、彰化、高雄等三個水質檢驗室添購藥品及儀器等,以期有效執行水質監測,防止水質污染事件之發生。
  2. 加強水污染影響農業水土資源之調查研究及管制推動:

    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之工作重點為:

    (1)繼續推動灌溉用水水質監視及管理制度。

    (2)污染之灌溉用水水質劣於灌溉用水水質標準時,調查研究對農業水土資源潛變劣化趨勢。

    (3)灌溉用水水質污染較明顯地區先驅性之調查,以控制污染事件之發生。

    (4)辦理灌溉水質監測資料在電腦化地籍圖之管理技術研發及推廣。

    (5其他有關之調查研究及資料管理。

  3. 灌溉用水調查評估及調配利用

    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辦理工作重點為:

    (1)農業灌溉用水總量清查及合理水權水量之探討。

    (2)鹿野大圳灌溉用水調配利用及相關問題之探討。

    (3)農水路綠美化工法資料庫、評估方法之建立與教材編篡及人員訓練。

    (4)水稻直播栽培暨灌溉管理用水量研究觀測。

(三)維護水田生態環境

  1. 辦理灌溉排水路布袋蓮清除
    針對台灣省農田水利會轄區布袋蓮叢生較嚴重地區之現有重要幹支分線灌溉排水路、溜池及已呈災害及瓶頸段,作系統性、維護性地布袋蓮清除及淤泥浚渫工作示範推廣,預防布袋蓮、淤泥阻礙水流,回復灌溉排水路及溜池其原應有之功能,減低水害發生。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預算13,000千元辦理宜蘭、石門、新竹、彰化、雲林、嘉南、屏東農田水利會灌溉排水路布袋蓮清除計畫及由中興大學辦理生物防治示範推廣,計清除布袋蓮397,000平方公尺。90年度預計10,000千元,預計清除布袋蓮面積300,000平方公尺。
  2. 推廣水田生態環境保護及地下水涵養補注
    水稻田具有「生產性、生態性及生活性機能」等三項機能。過去,常僅就生產性方面來評定水稻田存在之價值及其經濟效益,而忽略其生態性及生活性等方面之機能。水稻田除稻米糧食之生產性機能外,尚具有涵養地下水源及安定河川流況、調蓄暴雨洪水減低下游排水尖峰流量、淨化水質、調節微氣候、防止土壤沖蝕、洗鹽及提供水鳥庇護、繁殖、覓食場所等生態性機能,也具有提供良好居住環境、田園之樂及美麗景觀等生活性機能。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示範推動辦理面積計168公頃,90年度將繼續推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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