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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參、農產貿易

一、合理調降農產品及農用品關稅
二、調整農產品進口管理措施
三、實施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
四、拓展農產品外銷市場
五、協調查緝農產品走私及沒入物之銷燬

  為配合我加入WTO諮商結果,本會已配合財政部修正海關進口稅則,以逐步調降農產品及農用品關稅,並進一步研擬調整農產品進口非關稅措施。此外,由於我即將成為WTO一員,為調整產業結構,本會運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辦理先期產業結構調整措施,以有效降低我國加入WTO後對農業部門之衝擊,並藉由提昇產業競爭力計畫的實施,提昇國產農產品競爭力;在協助農產品拓展海外市場方面,本會委請外貿協會組團赴我農產品主要外銷市場—日本東京參展,重點拓銷產品包括蔬果、水產、茶葉、果汁、調理食品及休閒食品等;至於協調查緝農產品走私及沒入物之銷燬工作,在本會配合其他部會加強查緝措施下,89年查緝農漁畜產品數量較88年減少,顯示政府查緝已具嚇阻效果,有效避免走私對農民權益及動植物防疫之傷害。

一、合理調降農產品及農用品關稅

  為因應我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本會配合財政部依據我WTO入會關稅減讓承諾研擬修正海關進口稅則,依我與26個WTO會員國進行關稅減讓之談判,我入會年農產品關稅將降為15.2%,入會最終年將降至12.9%,其稅率將介於日本與韓國之間。准此,一旦我國獲准成為WTO成員,在完成國內法定程序後,新的關稅減讓及關稅配額制度即可開始實施。另在加入WTO前,為增進關稅稅率結構之合理化及簡化稅率級距,並履行我加入WTO與美國及加拿大等國之諮商結果,本會亦已配合財政部研擬「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除檢討稅率結構合理化及配合WTO入會諮商結果外,考量國內產業需要,兼顧農民及加工業者利益下,以調降國內不生產或較不生產之產品關稅為主,又調降加工品原料及農用品之關稅,以提升產業競爭力。另為因應國內產業特殊需要,機動調降口蹄疫疫苗及高粱、玉米、種薯等多項原料之關稅稅率,以減輕農民負擔。此稅則修正,農產品平均名目稅率由20.02%降為19.18%,降幅僅為4.2%,該草案俟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經總統公佈實施。

二、調整農產品進口管理措施

  為照顧農民權益,我國目前對稻米、花生、雞肉等國內大宗但缺乏國際競爭力之41種敏感性農產品採取管制或限制進口之非關稅措施,不符合WTO農業協定相關規範。雖然我國已開放大部分農產品自由進口,但在我與相關國家進行200餘次WTO雙邊諮商會議中,取消非關稅措施為各締約成員關切重點。為兼顧我國加入WTO及未來農業之整體發展,非關稅措施將朝以下方向調整:

(一)加入WTO前先行開放少量管制進口農產品配額

  為配合我加入WTO與各國諮商結果,89年禽畜產品之輸入配額以最惠國待遇原則(MFN)開放給所有WTO會員,年度配額數量雞肉19,164公噸,豬腹脅肉6,160公噸,牛雜10,000公噸,豬雜10,000公噸,國貿局依據上述產品之配額數量,開放業者採先申請先分配方式辦理進口,由於進口數量少,對產業影響不大,產業藉此可加速調整其生產結構。

(二)水果配額

  由於我部份水果採地區性限制進口措施及配合我加入WTO與各國諮商結果承諮,目前椰子、蘋果、柑橘類果實、葡萄、東方梨、桃李等項水果之輸入係採配額方式管理,前述各項水果之年度輸入配額,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訂定之「水果輸入配額管理辦法」,在徵得本會同意後,於每年十二月底前公告下一年度之輸入配額,89年配額分配情形如下:椰子5,132公噸(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蘋果31,100公噸(智利、紐西蘭、澳洲、南非、歐盟、日本、阿根廷)、柑橘類果實4,100公噸(南非、澳洲、阿根廷、歐盟)、葡萄600公噸(智利)、東方梨400公噸(日本)、蜜柑1,000公噸(日本)、桃李2,000公噸(澳洲、紐西蘭、智利),入會後除東方梨採關稅配額措施外,其餘關放自由進口。

(三)稻米於入會後採取限量進口措施

  依據烏拉圭回合農業協定,入會後我稻米將採取限量進口措施,政府處理大多數進口米(少數交由民間進口),但不論政府標售或民間進口,每公斤米加價23.26元,米食加工品則為25.59元。

(四)22種管制或限制進口產品入會後將採關稅配額措施

  為降低我加入WTO對農業造成之衝擊,我國爭取雞肉、豬腹脅肉、動物雜碎、花生、大蒜、東方梨、香蕉、紅豆、乾香菇、乾金針、檳椰、柚子、桂圓肉、椰子、鳳梨、芒果、柿子、液態乳、糖、鯖魚、 魚及 魚等22種農產品於入會後採關稅配額措施,以逐步開放農產品市場。所謂關稅配額措施係對上述產品設定某一數量額度,該數量額度內適用低稅率,額度外適用較高稅率,一般而言,配額量為國內需求量之4%至8%,配額內稅率低於現行稅率,配額外則課徵足以反映國內外差價之高稅率。預估入會年之進口量應不致太大,但隨後配額量會逐步成長。

(五)18種管制或地區性進口規定之產品入會後開放自由進口

  龍眼、荔枝、橙類、馬鈴薯、木瓜、其他柑桔類果實、其他中國柑、葡萄、葡萄柚、桃子、李子、蘋果、檸檬、蕃石榴、火雞肉塊、全鴨、鴨肉塊及魷魚等現行屬管制或有地區性進口規定將於入會後取消,僅以關稅取代。

(六)農產品關稅配額管理措施

  由於我國與美、加、紐、澳與泰國等農產品出口國諮商關稅配額管理方式已確定,財政部已協調本會研擬「關稅配額實施辦法」草案,並獲行政院核定通過,俟我成為WTO會員即可公佈實施。未來採關稅配額之農產品其核配方式有三種,第一種為先申請先分配,申請者依申請先後順序分配,適用產品有豬腹脅肉、雞肉、動物雜碎、香蕉及東方梨。第二種採一年分配一次拍賣進口權利,依競爭者投標金額之高低排列得標順序,適用產品有紅豆、牛奶、花生、鯖魚、 魚及 魚。其餘產品屬第三種採一年多次分配拍賣進口權利,得標方式與第二種相同。

  配額分配需符合透明化公平性及不歧視之原則,每一申請人有配額總量20%之限制,為充分利用配額,配額可轉讓,且未使用之年度配額於每年9月份辦理重分配。

三、實施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

  為降低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對農業與農民之衝擊,進而減少受進口損害,89年度運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繼續加強辦理「提昇農業產業競爭力計畫」及「農漁民轉業訓練生活津貼發放計畫」等先期產業結構調整措施。針對水果、漁產品、豬肉、雞肉、牛肉、液態乳等現行限制或管制進口,且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後受影響較大的農產品,積極協助業者提早改善產業體質,提昇產業競爭力,並提供有離農意願之農漁民接受轉業訓練,以解決其就業問題。

「提昇農業產業競爭力計畫」各產業之執行情形如下:

(一)提昇水果產業競爭力計畫
  主要工作包括健全果樹產銷班組織,推動柑橘產銷策略聯盟;輔導果樹矮化、間伐;辦理文旦、海梨柑、鳳梨、荔枝、芒果等果樹更新;輔導青梅、文旦、海梨、芒果、龍眼、荔枝、椰子等果園廢園造林;改善水果內外銷集貨、貯運系統及週邊設備,包括興建集貨場、冷藏庫及改善果園省工設施等。

(二)提昇漁產品產業競爭力計畫
  執行重點包括獎勵汰建新船、實施減船收購漁船及補助漁船換裝柴油主機等。

(三)提昇毛豬產業競爭力計畫
  擴大優良公豬精液來源,輔導增設種豬場及區域人工授精站;建立台灣優良黑毛豬生產體系,選育改良具本土特殊性能之黑毛豬,完成「畜試黑豬一號」命名登記;辦理養豬生產資材共同採購,降低生產成本;輔導統合經營示範區及展售中心營運,訂定「優良養豬場認證及台灣珍豬」品質、標章、認證相關辦法;協助區域統合示範單位與冷凍屠宰外銷廠策略聯盟,建立合理屠體評價模式。

(四)提昇家禽產業競爭力計畫
  家禽保健中心禽病檢驗室功能,協助改善養禽場衛生管理制度,並接受養禽戶送檢血清與絨毛樣本,監測家禽疫情;設置服務處於主要肉雞產區,聯結家禽產銷資訊網路,按月調查國內種雞場出、入雛數與小雞第一週死亡率;另於台南地區輔導設置家禽屠宰副產物化製廠一處。

(五)提昇乳牛與肉牛產業競爭力計畫
  獎勵淘汰低生乳品質之乳牛,補助辦理肉牛代養場之飼養場設施改善工程及補助產銷合作社購置鏟斗機、推高機、完成日糧混合設備等。
  89年度「農漁民轉業訓練生活津貼發放計畫」,於89年5月6日報奉行政院核准,而於同年6月3日開始實施,並接受農漁民申請辦理。全年度共有119位農漁民提出申請,核准98人,依其受訓期限及投保狀況,核發每人每月1萬6千元之生活津貼,總計核發補助金7,872千元。

四、拓展農產品外銷市場

  近年來,由於國內外產業情勢之變化,我國農產品內外銷正面臨前所未有之衝擊,內銷市場受貿易自由化、市場開放影響,外銷市場也因國內生產成本大幅提高,外銷市場受到大陸及東南亞國家低價競爭之壓力,因此如何提昇競爭力拓展農產品外銷,是本會重要工作之一。
  近年來,為協助我農產食品廠商、業者及相關團體拓展國外市場,本會每年均結合經貿單位,依據我農產品產業發展現況、未來發展潛力、目標市場之外銷機會及拓展市場等考量下,進行先期規劃並選擇促銷之重點產品項目,委請中華民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規劃、組團參加國際性農產品展覽,同時亦配合個別產業特性與需求,協助相關公會、團體辦理國外市場之拓展工作,藉以提升我農產品之國際形象及知度,增進我農產品之外銷機會及加強國內外相關業界之交流,俾利我農產品拓展國外市場,增加農民收益。一年來,本會主導之促銷活動有:

(一)89年1月21至27日,在香港舉辦超市促銷展示及產品介紹等活動,以擴大我新鮮蔬菜與水果之出口,並紓解國內生產過剩壓力。

(二)89年3月7日至3月10日,委請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協會組團參加於在東京舉辦之國際食品展,現場成交金額約1,000萬美元。

(三)89年6月15至18日,組團參加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在台北世貿中心舉辦之「2000年台北國際食品展」。本次參展產品區分為農特產品、畜產品、漁產品、CAS優良產品四大主題,計有140家廠商,近450項產品參與,展出期間,參觀人數超過3萬人次,其中以博士鴨系列產品、壽司系列產品、休閒食品系列產品以及黑豆養生系列產品,如博多卷、壽司鰻、蝦肉杏仁條、鳳尾烤蝦、隨身包黑豆粉等,最受一般參觀者青睞。

(四)89年6月30日至7月13日,委請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在香港與當地三家連鎖超市合辦「2000年台灣美食節」超市促銷活動。另於活動期間,透過外貿協會安排協助,拜訪香港大昌行及大型餐飲集圍—大家樂集團,當場即有三家廠商取得訂單,另有數家廠商獲得後續洽商機會。活動期間銷售金額可達100萬美元,其中台灣各項新鮮蔬果如哈蜜瓜、鳳梨、芒果、豐水梨、珍珠芭樂、荔枝、金針菇、牛蒡、甜椒、白玉苦瓜、茄子、胡蘿蔔、絲瓜、甘藍菜等亦受到消費喜愛,其中又以金煌芒果、愛文芒果、珍珠芭樂、豐水梨、金針菇等最受歡迎,拓銷成效良好。透過本次促銷活動,有效將我農產品介紹給香港地區消費者。

(五)委請產業公會參加專業性展覽:如委請台灣區花卉輸出業同業公會帶團參加11月1日至4日荷蘭阿姆斯特丹花卉展,由台灣區冷凍水產工業同業公會組團參加5月9日至11日之歐洲海產品展、7月10日至15日與7月12日至17日之日本國際海產品展,台灣區冷凍蔬果工業同業公會參加芝加哥國際食品展,委請台灣省農會組團參加10月5日至9日之西日本國際食品展、委請台灣區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分別於8月18日至22日在新加坡及12月27日至90年1月2日在香港舉辦超市促銷活動、委請台灣農業合作社聯合社於2月25日至28日在香港與家樂福超市合辦超市促銷活動等。

五、協調查緝農產品走私及沒入物之銷燬

  為嚇阻走私,政府除依相關規定沒入並銷毀走私農產品貨物外,亦處罰走私人貨價一至三倍之行政罰鍰。走私人若自大陸地區農產品超過1千公斤或10萬元新台幣,則依「懲治走私條例」移請司法機關究辦刑責。

  惟近來農漁民仍不斷反映市面走私品仍甚多,因此,本會89年亦不斷透過各種傳播媒體宣導各界協助檢舉走私案件,並依「獎勵民眾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案件實施要點」編列檢舉獎金,希望加強民眾檢舉走私之誘因。89年2月行政院海岸巡防總署成立,在統合查緝單位力量下,己更增強對走私之嚇阻力量。另外,在本會建議下,行政院張院長於12月初主持之治安會報中要求相關查緝單位宜特別重視走私進口農產品之嚴密查緝,並要求財政部嚴加檢討「懲治走私條例」,以相當刑責達到嚇阻走私之目的。在以上政府加強查緝措施下,89年查緝單位移交本會銷燬之走私農產品數量為2,341公噸,較88年之3,453公噸減少32%,顯示已具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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