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4月(第142期)
香蕉外銷制度之調整
一、前言
香蕉一向是我國水果外銷最重要的品目之一,更是我國農產品輸日的主力產品,「台灣香蕉」曾於台灣早期經濟起飛時代為我國賺取大量外匯,然而,隨著國內生產成本提高,台灣香蕉在日本市場的地位已逐漸被菲律賓及中南美洲等國家取代,香蕉外銷數量占水果總外銷數量也由六成降至四成左右(如表1)。台灣香蕉採取外銷一元化制度,是現有農產品中,僅存的一項出口限制措施,在我國加入WTO後,農產品貿易管制措施,在全球化及自由化潮流趨使下,已面臨各界檢視及變革的考驗。
項目年度 | 種植面積 |
國內產量 (A) |
外銷數量 (B) |
外銷比率(%) (B)/(A) |
---|---|---|---|---|
82 | 9,973 | 212,748 | 66,121 | 31.1 |
83 | 9,032 | 184,287 | 55,411 | 30.1 |
84 | 8,545 | 172,633 | 41,386 | 24.0 |
85 | 8,688 | 140,997 | 52,056 | 36.9 |
86 | 9,706 | 204,736 | 37,373 | 18.3 |
87 | 10,241 | 215,639 | 56,270 | 26.1 |
88 | 10,067 | 212,531 | 44,913 | 21.1 |
89 | 10,032 | 198,455 | 42,603 | 21.5 |
90 | 10,263 | 204,724 | 25,643 | 12.5 |
91 | 10,353 | 226,521 | 24,757 | 10.9 |
92 | - | - | 33,160 | - |
二、台灣香蕉生產及外銷現況
目前蕉農約一萬多戶,其中百分之60以上為契約戶,91年香蕉種植面積10,353公頃,產量約22萬6千公噸,產地集中在屏東縣、南投縣及高雄縣,3縣占總產量之82%。民國50年代香蕉外銷數量曾高達40餘萬公噸,日本市場占有率達90%以上,惟受到國內生產成本之提高、香蕉黃葉病之侵害,以及菲律賓、厄瓜多爾及中南美洲等國家,藉由跨國企業大規模經營之優勢,低價競爭影響下,台蕉在日本市場占有率已降為3%。此外,日本政府自2000年4月1日起,取消我國適用優惠關稅(GSP)規定,改課以較高關稅之協定關稅,增加我輸日成本後,台蕉輸日條件雪上加霜。
依據海關之貿易統計,89年外銷數量為42,602公噸,90年25,638公噸,91年24,757公噸,92年青果社大力提高香蕉契約達成率後,外銷數量增為33,159公噸,較去(92)年增加34%,出口地區均集中在日本地區,有關近10年香蕉生產及外銷數量,詳如表2。
項目年度 | 香蕉外銷數量 | 水果外銷總量 | 比率(%) |
---|---|---|---|
82 | 66,121 | 100,098 | 66.1 |
83 | 55,411 | 87,988 | 63.0 |
84 | 41,386 | 72,791 | 56.9 |
85 | 52,056 | 84,813 | 61.4 |
86 | 37,373 | 63,483 | 58.9 |
87 | 56,270 | 75,111 | 74.9 |
88 | 44,913 | 65,810 | 68.2 |
89 | 42,603 | 58,742 | 72.5 |
90 | 25,643 | 41,447 | 61.9 |
91 | 24,757 | 46,853 | 52.8 |
92 | 33,160 | 75,080 | 44.2 |
三、香蕉外銷一元化制度
政府為增加香蕉出口議價能力及確保外銷秩序與蕉農權益,自63年起,實施香蕉外銷一元化制度,並指定台灣省青果運銷合作社(以下簡稱青果社)統籌辦理香蕉外銷業務。此外,為確保蕉農收益及穩定香蕉產業之發展,66年設立香蕉平準基金,對契約栽培蕉農提供保證價格收購,當外銷價格超過保證價格時,可提撥一定比例之金額納入香蕉平準基金;當外銷價格低於保證價格時,可自香蕉平準基金提撥,補足保證蕉款,該基金截至去年底之餘額尚有1億9千餘萬元。
本會並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51條第2項:「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農產品,由農民團體、公營機構專責外銷或統一供貨」分別於81年3月10日及89年9月15日公告指定香蕉外銷業務由青果社專責辦理。日本亦指定「台灣生鮮香蕉輸入協議會」(由15家商社組成)作為窗口,進行貿易。據此,國貿局配合訂定輸出規定「445」代號,出口時需檢附青果社供貨證明文件。
四、93年香蕉外銷制度修正經過及結果近來部分業者關切香蕉一元化制度,認為該制度影響我香蕉在日本市場之競爭力,蕉農利益受損,建議開放出口。相對地,部分蕉農亦向政府單位陳情及刊登媒體表達不同意見並要求維持現行制度。雙方立場分歧,主要理由:
(一)贊成香蕉開放出口意見
-
加入WTO更自由化,政府不應限由青果社獨家辦理。
-
台蕉在日本之市場占有率由80%降至3%,青果社執行不力。
-
青果社收取中間費用太高,剝削蕉農,蕉農難以生存。
- 部分蕉農大規模生產香蕉,配合日方高品質需求,希望開拓日本銷售管道,增加農村就業機會。
(二)反對香蕉開放出口意見
-
台灣香蕉生產成本高,需維持單一窗口秩序貿易,以維護日本市場。
-
柑桔廢止外銷一元化,外銷由二百萬箱降至一萬餘箱,應以為戒。
-
開放香蕉輸日,業者以營利為依規,蕉價不好時,難確保蕉農權益。
- 青果社報告香蕉出口各項費用,應屬合理,且剩餘蕉款利益已回饋蕉農。
由於香蕉出口一元化制度已實施30年,本項制度調整之影響層面廣,需審慎評估,其利弊分析如下:
(一)一元化出口
利:為維持出口秩序,避免惡性競爭而影響外銷價格及品質,統一出口較自由開放競爭出口之方式,較能達到開拓市場之目的。
弊:統一出口限制貿易人之資格,不符貿易自由化之潮流,同時減少業者參與開拓香蕉外銷市場之機會。
(二)開放自由出口
利:在良性競爭情形下,可增加業者參與拓展日本及日本以外市場之機會,提高競爭效率。
弊:台蕉在日本市場之價位高,短期台蕉日本市場佔有率固定下,開放出口後,可能衍生低品質台蕉在日本競價傾銷,影響市場秩序,致減少我香蕉銷日。
此外,為瞭解蕉農對香蕉外銷制度之意見,本會委託專家學者進行調查研究,參酌蕉農意願調查結果並與相關單位研商結果,在保護蕉農利益為前提及確保長期外銷市場為目標下,今年香蕉外銷制度修正為,台蕉輸往日本地區,維持由青果社專責出口,試辦一年。
本會並請該社檢討調降外銷香蕉之管銷費用,本年度集運管理費用由上(92)年度占保證蕉款45%之水準,調降至35%;並調高「利益折半」發還蕉款之比率至65%,又,為提升青果社經營效率,開始建立各分社競爭與獎勵之機制,以達到提高台蕉在日本市場之競爭力,增加蕉農收益及確保香蕉產業之發展。本會並於今年1月20日予以公告修正,國貿局亦配合修改輸出規定「445」之代號內容;至於日本以外地區,則開放自由出口。
五、結語隨著我國加入WTO,農產品貿易自由化是必然的趨勢,我國農產品如何在市場開放後,外國產品湧入的大環境下,仍能在出口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是值得大家謹慎思考及投下心力面對。為因應全球化、國際化時代的挑戰,建構農業新的競爭利基,積極創新與研發,追求及加速農業升級,進而加強農產品之國際行銷,是農業生存與發展的不二法門。
台灣香蕉是我國重要的外銷農產品,隨著時代及潮流之變革,外銷一元化制度面臨外界質疑,惟本會秉持蕉農利益為優先,產業長期發展為前題之考量,適度修正今年香蕉外銷制度,期盼台蕉在擁有獨特風味及技術優勢的條件下,繼續占有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