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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鄉村社區組織之推動

輔導處農業推廣科 倪葆真

  配合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新故鄉社區總體營造,各部會均以不同的主題切入社區,鄉村社區營造是鄉村聯盟與整合架構的新機會,唯有以村民需求與發展為方向,以鄉村為核心提出區域發展、永續利用、福祉生活的鄉村計畫,全面運用政府資源,協助農民面對鄉村發展的課題。

  推動鄉村社區營造工作,「人」是非常重要的關鍵,鄉村社區組織是推動鄉村社區過程中最基本的要素。農委會所輔導之農(漁)會及其所組織之產銷班、家政班、四健會等基層推廣組織,是目前鄉村地區最具組織力及產業振興機能的推動體系;然而,過去由於社區營造概念未能在農政體系內順利推展,致使鄉村社區組織之社造工作整合力不足。如何透過組織共同規劃與推動社區的發展,是值得努力的。活化鄉村社區組織計畫,以農會為基礎,扮演資源統整的角色,整合鄉村社區內的各類組織包括產銷班、家政班、四健會及社區發展協會、文史工作室等,建構學習型社區組織,以居民自主性的參與,共同整合社區資源,進行社區活化運動,以組織集體的動能,在各鄉村營造點進行鄉村培力與組織再造,具體規劃鄉村社區的發展願景,以營造優質的社區,提升鄉民的生活品質。

  本年度補助97個鄉村社區營造點,並選擇7個鄉村社區為示範點,延請7位學者專家進駐農村協助推動。90個農村中成立5個協力工作群,進行建立陪同社區與資源整合。為協助農村建立參與流程,舉辦分區協力群會議及5場次社區工作坊,用以協助各營造點啟動社區營造工作及提出鄉村社區本位的整合計畫。舉辦兩場同村協力鄉村振興研討會、分區觀摩會,以及成果觀摩發表會。透過對鄉村工作群的內部整合與培力,錘鍊出符合台灣鄉村需求的再造之道。

活化鄉村組織計畫之重要精神

  以專家駐村、社區陪跑方式,引導鄉鎮農民組織透過參與方式的計畫進行社區總體營造,包括召開前置會議、進行鎮踏查與討論、觀摩研習、形成基礎工作團隊、舉行鎮提案會議。進行專家駐村、推動操作性小活動、進行居民遊說、建立學習目標與學習型組織,進行目標澄清、形成社區運動的具體方向。以社區參與模式進行農村組織活化,推動青年參與。希望透過建立村民自主的參與模式,倡導自助及合作精神,面對農村改造課題。同時綜合各鄉鎮的發展經驗,描繪出鄉村的一些共同理想。包括建立家鄉為有機的生態村、改善生活環境使之成為適合居住的友善農村,並以增進農村福祉為基礎提出行善旅遊的概念與實作。推動維護生態與土地的鄉村環境佈道工作,以農村與自然環境永續經營為基礎,以人文關懷為動力進行鄉村改造,發展適合居住的友善農村以及關心住民、土地的行善旅程。

  為了因應整合過程的資源流通與整合 ,目前已經有建立區域合作、整合、觀摩的需求。因此今年推動計畫中擬建立5個協力工作群,以作為建立區域或主題型營造中心的前身。區域的營造中心意指服務機制與運作規範,這樣的中心必須學習面對社區組織在發展的過程中經常必須面對的問題,並建立問題解決的能力,並使之成為區域營造中心的核心能力與價值。

區域型協力群組織

  目前農委會推動成立了7個鄉村社區營造示範點,同時也針對資源整合成立5個協力工作群。示範點可作為社區營造的陪同社區,協力群將逐步發展整合功能,使之成為區域中心前身。其中北區協力群、桃竹苗協力群、東部協力群、中部協力群、雲嘉協力群與南部協力群已經完成分工。這幾個協力群透過工作坊、召開協力會議,協助各農會進行鄉村整合計畫調整,以便落實鄉村社區營造的精神,同時促成資源整合運用的可能性。區域型的協力群在內部的組織上可進行志工招募、人員訓練、諮詢輔導、評估考核與需求調查的功能。

  這些區域型的協力群一方面必須面對地區型的鄉村的需求,更往鄰近的地方發展協力組織,以提供更適時與更屬於地方性的服務;另一方面也必須同時發展適合協力群的大環境與專業指標。

資源整合

  今年度的鄉村營造點所提出的計畫,有許多共同性,如果加以分析歸納,將可以促成資源整合。例如研習活動、觀摩活動等,如果透過合作與資源整合,一方面可以運用政府資源所促成開發彼此社區內部資源,促成鄉村間資源流動、交換。例如住宿、餐點,可以與家政媽媽合作,以及發展農村互訪的接待家庭等。

議題的倡議

  協力群深入鄉村,面對鄉村的課題可以加以倡議、整合。由於鄉村相對於都市,不論經濟、人力、知識都處於相對弱勢,即使鄉村內部遭遇強烈而明顯的困難,卻也經常無力解決,或者不知如何動用社會資源加以解決。面對一些結構性的問題,必須以倡議的方式加以討論面對。協力群組織無疑具有交換議題、整合議題及倡導議題的功能。提出議題加以遊說、倡導,也是協力群組織的功能表現。議題的整合一方面固然困難重重,然而協助議題的實現無疑也會提供促成結構的最大動力。在公共議題上,發覺大部分鄉村與農民的需求,將擴大農村社造組織的服務基礎。在公共需求上,研擬發展對策,亦將連接鄉村與協力群的關係。倡導合作的價值觀,引導放棄本位主義與競爭的猜疑,才能建立協力群組織較佳生存環境,在機會、技術、通路、公共關係與育成等發展議題上,獲得較大的優勢。

人力資源

  協力群在實際資源整合上有兩項焦點課題,一項是人力資源的整合與協助,另一項是經費與物資的整合與協助。就人力資源部分而言,如何發現跨區域及跨鄉村的人力需求,並利用相互合作的方式提供協助與滿足,這是協力群組織的重要課題。例如當甲地的殘障團體到乙地舉辦活動時,就會產生跨區域的人力需求。跨領域的專業協助具有更高的價值,許多鄉村公共事務經常涉及不同的專業領域、技術,鄉村經常受限於人力與專業不足而捉襟見肘。如果能建立協調與資訊流通的機制,則能促成專業人力協助與流動的可能,尤其是鄉村外的志願服務者。推動的前提則需加強培養合作的默契與相互信任才能發揮功能。

專家的陪同及農村的陪跑

  專家的協助有幾種重要的涵義,例如強化村民信心、提供知識基礎、深化解決的方案、對村民進行培力、資源情報與整合、協助建立系統化、形成對應問題的結構以及陪同解決困難。發展其他農村形成陪同關係。一者相互觀摩學習,另一方面也是建立鄉村與鄉村人際關係。更重要的是利用資源借力使力,解決農村缺乏動力的情形。

發行社區報

  鼓勵各社區村民發行社區報,既可流通資訊、也能樹立典範,同時也可以預告活動、公開農村組織的財務,是社區最佳的溝通媒體。

結語

  從農村社會的發展情形觀察,台灣農村社會並不是一個全然的資本主義社會,台灣農村社會原本即存在著互助與合作的關係。因此台灣鄉村社會的發展,並不一定要走入殘補式的社會福利制度的系統。

  建立一套具有參與性與約制性的組織章程與運作系統,面對社會鄉村需求與期望提出各式行動方案,以促進上述各種構想的實驗、修正或落實。目前已提出的構想包括以農村生活為本位的友善農村、以改善農村發展能力的農村行善旅遊、生態村、有機村等,都是很值得落實的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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