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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94年度施政計畫暨收支預算案報告

主任委員 李金龍

壹、前言  

  我國在91年加入WTO後,本土農業與國際接軌,進入全球競爭時代,對於以小農為主體的台灣農業,難免造成一些衝擊。不過,兩年多來,在各級農政機關與農漁民的共同努力,以及各界的支持下,衝擊已較預期大幅降低,92年農業產值3,580億元,較91年成長2.1%,相較於加入WTO前的90年,也增加了1.5%,但是隨著國際經貿自由化腳步的加快、加大,後續影響仍不容輕忽。目前WTO新回合農業談判仍持續進行中,雖然尚未達成協議,但加速自由化已成必然趨勢,必須審慎因應。因此,農業施政在對外策略方面,除派員積極參與各項談判外,並與立場相近之會員國結盟,就農產品市場開放等相關議題提出共同意見,以爭取我國農業權益;在對內策略方面,則持續推動農業結構與制度改革,以兼顧產業發展、糧食安全、生態保育、農民福利與農村建設,全面防範可能衝擊。

 

  21世紀的台灣農業,面對經濟全球化、自由化、數位化的國際競爭趨勢,以及國內自由、民主、開放的多元社會結構,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亟須妥善轉型因應。未來農業施政將配合國家總體政策,以發展優質、安全、休閒及生態導向的現代化農業為主軸,兼顧經濟發展、人文建設及自然保育,不僅要發揮農業多元功能,提升全民生活品質,也要打造台灣農業精品形象,搶攻世界農產品市場版圖。

  以下謹就93年度已過期間之施政績效與預算執行情形、9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以及94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進行分項報告,敬請 指教。

貳、93年度已過期間之施政績效與預算執行情形

  93年度農業施政,係依年度施政計畫,以加強因應加入WTO衝擊為重點,務實推動各項既定政策,加強照顧農漁民。截至8月底,農業施政績效及預算執行情形如下:

一、施政重點及績效

(一)發展農業知識經濟,厚植農業競爭利基

  1. 籌設「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國家花卉園區」、「嘉義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及「宜蘭海洋生物科技園區」等5處園區, 93年1至3月舉辦國家花卉園區花卉博覽會,參觀人數計158萬人次;3月間舉辦第八屆亞太蘭花會議暨蘭展,吸引15萬參觀人潮(含國際人士近千人),創造上億元商機;至8月底止,屏東園區已核准進駐廠商19家。
  2. 完成「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立法,於93年4月7日公布施行,將據以提供進駐園區業者有關土地、溫室、實驗農場、標準廠房、水電通信及行政作業單一服務窗口等優惠措施;進駐廠商進口機器、設備、原物料及半成品等免進口稅、貨物稅及營業稅。
  3. 研擬完成「國家農業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中,將整合所屬9個試驗研究機關,轉型為行政法人「國家農業研究院」,建立更有效率之農業科技研發應用體系。
  4. 加速農業創新研發,育成水稻、蔬果等15項優良新品種,在農業技術及機械研發方面,計有19項取得國內外專利,並辦理26項農業技術授權,對提升農業科技水準及促進農業轉型助益甚大。
  5. 許可農企業法人申請承受耕地案件43件,有助於發展技術密集、資本密集產業,加速農業企業化經營。
  6. 建立生產履歷登記制度示範體系,整合雲嘉南地區根莖類蔬菜產業400位農民,導入價值鏈管理資訊應用系統,提供生產流程資訊,提升消費者對產品安全之信賴。
  7. 推動農業資訊化與知識管理應用,於農業知識管理資訊平台建置產業核心知識庫,93年計新增文心蘭、玫瑰等18項花卉產業,甘藍、萵苣等7項蔬菜產業以及青梅、木瓜等2項水果產業,並建立產業主題館專業網,加強農業知識之蒐集、推廣與應用。
  8. 整合運用農業訓練資源,規劃建置農業區域教學中心10處;至8月底止,已辦理農民網路技能訓練67班、農村青年中短期農業專業訓練50班、第二專長訓練91班,以增強農民專業能力,以及業外就業技能,增加農家收入。

(二)推動農業策略聯盟,提升農業產銷競爭力

  1. 加強推動產業策略聯盟,篩選水產品、文旦、葡萄、番石榴、蜜棗、鳳梨、檸檬、木瓜、番荔枝、蓮霧、綠竹筍及山蘇等12類產品,配合產期規劃標準化作業,並設計共同品牌,加強行銷等工作。
  2. 透過農會領袖創新群英會與區域性農會共識營等訓練活動,以強化同質性或區域性農民組織之資源整合,並引導創新轉型。已有50多家農會總幹事參與互動研討與經驗分享,並建立合作發展水果物流與農地仲介等共同事業之基礎。
  3. 推動農村食品加工事業,輔導13處地區特色農產初級加工廠、7處截切蔬菜衛星工廠及9處酒莊,結合產業文化及休閒旅遊,建立農產加工品品牌,提高農產品附加價值。
  4. 輔導農工合作產銷,推動傳統中式食品現代化,結合食品科技專家、食品工業界及廚藝大師,配合四季國產原料及保健需求,開發多樣化保健產品,推廣醫食同源觀念,促進傳統保健食品工業化生產,滿足國人飲食需求。
  5. 推動CAS優良農產品驗證制度,辦理優良肉品等12大類農產品驗證,計有220家廠商,5,400餘項商品通過CAS驗證,年產值可達370億元。

(三)確保基本糧食安全,促進農糧產業升級

  1. 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持續輔導稻米、雜糧等保價收購作物減產、轉型,93年1期計辦理稻穀保價收購234,691公噸、餘糧收購2,840公噸,獎勵輪作地區農特產19,124公頃,辦理休耕種植綠肥、翻耕等生態維護措施104,885公頃,兼顧糧食安全與經濟效益。
  2. 推廣良質米與有機米產銷,建立食米分級銷售與品質抽檢制度,並辦理稻米品質競賽及國產新米收穫季活動,以安全優質形象開拓市場。
  3. 於93年4月21日修正公布「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延長品種權期限並將品種權擴及該品種之收穫物及直接加工物,有助於提升植物智慧財產權保護水準,加速農作物品種更新。
  4. 輔導水果產業結構調整,篩選甜柿、枇杷、綠皮梨等14項具市場競爭力水果,辦理品種更新1,078公頃,另設置芒果、荔枝、鳳梨等外銷供果園17處,面積3,685公頃,訂定全程品質管理作業規範及標準化分級包裝,建立外銷導向之供貨體系。
  5. 推動蝴蝶蘭、文心蘭、菊花、玫瑰等重點花卉產業現代化設施栽培,充實自動化設備,改善採收後處理技術,輔導契作外銷1,200萬枝,另辦理花卉藝術節活動,加強國產花卉之展示、促銷。
  6. 輔導茶葉廠農合作51家,茶園面積1,142公頃,改善製茶環境及製程,生產高品質風味茶,共同推展優質、安全茶品,提升台灣茶葉競爭力。
  7. 持續推動安全用藥「吉園圃」認證,累計輔導蔬果產銷班1,606班通過驗證,占蔬果產銷班總數36%,吉園圃蔬果年產量提高至54萬公噸,占蔬果總產量10%。另輔導發展有機農業,經驗證合格栽培面積1,117公頃。

(四)營造優良漁業經營環境,發展高經濟價值產業

  1. 推動雙邊及多邊漁業合作,輔導業者650艘漁船與印尼、馬紹爾群島等26國進行民間漁業合作,維護遠洋漁船作業漁場。
  2. 推動優良水產養殖場制度,93年1月30日公告實施「優良水產養殖場設置基準」及「優良水產養殖場申請及輔導作業要點」,提高產品價值,保護消費者食用安全。
  3. 開發台灣鯛產品7項,輔導業者產製優質漁產加工品,輸銷歐盟、美、日與韓國等市場。
  4. 發展核心養殖產業,選定水產種苗、海鱺及石斑魚等優勢魚種,加強產銷輔導,完成台南安平水產種苗轉運中心之民間參與營運工作,並拓展越南種苗轉運站,強化產業優勢。
  5. 推動漁港多元化經營,辦理正濱等63處漁港漁業公共設施建設,配合「觀光客倍增計畫」,輔導淡水、富基、澳底、碧砂及烏石等5處漁港進行實質建設,發展具有地方特性之休閒漁業,促進傳統漁業朝休閒、觀光及教育文化等多元轉型發展。
  6. 加強漁業資源養護管理,設置人工魚礁區、保護礁區與漁業資源保育區,預定投放4,000座電桿礁及30座鋼鐵礁,建構16萬立方公尺之人工漁場,並放流魚貝介苗1,000萬尾粒,以增裕漁業資源;另獎勵休漁達3,369艘漁船,辦理漁船收購18艘590船噸,以減輕漁場壓力,維護海洋生態。

(五)推行畜牧業統合經營,建立產業新形象

  1. 強化家禽產業統合經營,整合飼料、肉雞、屠宰、加工及通路業者為產、製、銷一體之策略聯盟體系,肉雞產業統合經營程度達90%以上;另獎勵設置土雞、蛋雞及水禽等產業公共設施,輔導業者異業結盟,以提升整體產銷效率及競爭力。
  2. 輔導農民團體辦理養豬統合經營業務,建立統合經營示範區豬源及肉品品質監控制度,並協助肉品市場增設屠體分切處理及加工設備,轉型為多功能物流中心,提升肉品市場多角化經營效率,擴展販售通路。
  3. 篩檢高肉質基因種豬,推廣帶有脂肪大理石紋且肉質味美之「雪花豬肉」,加強辦理「優良豬場」、「臺灣珍豬」、「國產優良黑毛豬豬場」等豬場認證,輔導建立「國產優良黑毛豬肉」、「自然豬」、「花蓮網室健康豬肉」等國產豬肉品牌,以區隔進口豬肉產品,提高國產豬肉競爭力。
  4. 因應93年元月國內檢出H5N2低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加強養禽場、屠宰場及禽肉加工廠之衛生管理,輔導業者落實種雛防疫計畫,提高養雞場育成率及肉雞品質,保障消費安全。
  5. 為加重寵物飼主責任,減少棄養行為,持續推行寵物登記制度,至93年8月底止,累計登記家犬數580,131隻,並持續辦理犬隻登記稽查作業,推動流浪犬認領養,認領養率提升至20%。另為落實人道捕犬,修訂「人道捕犬作業規範」,辦理人道捕犬專業訓練,改善不良捕犬設施及動物收容所,已逐年改善流浪犬問題。

(六)促進農產運銷現代化,提高運銷效率

  1. 建立農民團體與批發市場間之穩定供銷關係,輔導農民團體辦理果菜共同運銷,計辦理蔬菜20萬公噸、水果13萬公噸、花卉4,300萬把,並輔導14處果菜、花卉市場充實交易場、分貨場、電子拍賣、停車場等設施。目前主要消費地果菜市場電子化交易比率66%,花卉市場則已達100%。
  2. 發展現代化農產物流事業,輔導3處農民團體獲得水果品質認證建立品牌,加強農民團體果菜直銷供應超市、量販店、大消費戶等通路,其中國軍副食蔬果供應28,000餘公噸;另整合強化88家農會超市聯合進貨及促銷,強化營運效率,充實農民團體集貨、包裝、冷藏、物流配送等設施47處;輔導縣市政府及農民團體利用假日於都會區或配合地方民俗、文化、節慶活動辦理農產品展售促銷活動155場次,加強促銷國產品。
  3. 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推動蝴蝶蘭、烏龍茶、芒果及台灣鯛等外銷旗艦產品計畫,於香港及日本東京、大阪等地設置「台灣農產精品館」展售據點,加強外銷農產品檢疫處理設施,舉辦農產貿易人才訓練,並加強拓展國外行銷通路,以「台灣」優質農產品品牌,行銷國際。

(七)健全農業防疫檢疫網,確保農產品衛生安全

  1. 建置輸出入動植物檢疫證明書採電子郵件及網際網路查證資訊系統,93年至8月底止,計執行輸入動植物檢疫66,101批、輸出動植物檢疫47,265批A其中由業者利用網路申報檢疫作業系統者6,600批。
  2. 強化動植物疫情監測通報體系,定期偵測牛瘟、狂牛病、禽流感、狂犬病、地中海果實蠅、蘋果蠹蛾、西方花薊馬等境外高風險疫病蟲害,維護我國為非疫區優勢。
  3. 加強外來物種入侵管理防治,蒐集研析世界100大惡性入侵生物名錄,全面推動監測與管制措施。經調查,目前紅火蟻入侵,以桃園、台北、嘉義3縣農地為主,台北市及苗栗縣亦有少數個案,為有效控制其擴散蔓延,已加強宣導,並積極推動防治工作,防範可能危害。
  4. 輔導農民建立重要經濟果樹之田間防疫管理體系,降低病蟲害防治成本,並研發提升檢疫殺蟲技術,以突破檢疫障礙,確保外銷品質與競爭力。目前已有芒果、荔枝與楊桃獲准輸美;椪柑、文旦、白柚、葡萄、荔枝及芒果亦可經檢疫處理後銷往日本;而芒果經檢疫處理後則可外銷韓國等。
  5. 於高雄設置外銷農產品蒸熱檢疫處理設施及輸出入農產品檢疫燻蒸處理設施各1處,除有助於拓展國產農產品外銷,並可提升輸入農產品檢疫燻蒸效率,確保農業生產環境安全。
  6. 推動豬隻口蹄疫預防注射,注射率達90%以上,除執行畜牧場輔導及查核工作外,並加強查核肉品市場及屠宰場進場動物之免疫證明,預定最遲自95年起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一年內無口蹄疫臨床病例發生,即可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申請認定我國為「口蹄疫非疫國」。
  7. 自93年7月1日起,將雞、鴨、鵝等家禽納入「畜牧法管理」,與豬、牛、羊等家畜全面實施屠宰衛生檢查,提高消費者保障。至8月底止,屠宰衛生檢查計辦理豬隻535萬餘頭,家禽10,404萬餘隻,並加強取締違法屠宰242件,罰鍰1,482萬元。
  8. 加強防範畜禽產品藥物殘留,抽驗肉豬血清計30,640件,合格率99.66%;另抽驗豬肉、豬肝、雞肉、雞蛋、鴨肉、鴨蛋及生乳等樣品計5,955件,合格率為99.55%。對檢驗不合格者均依法查處及進行輔導改善,確保畜禽產品食用安全。
  9. 成立中央暨地方斃死豬非法流供食用聯合查緝小組,嚴格打擊不法,並充實畜禽產業團體斃死畜禽集運車,輔導牧場與化製場簽約2,500場,加強斃死畜禽流向監督管理,保障食肉安全。

(八)強化農漁民團體功能,增進農漁民福祉

  1. 加強農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及監理,提升信用部從業人員之金融專業能力,落實信用部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督導信用部提足備抵呆帳及加速轉銷呆帳,截至93年7月底止,農漁會信用部平均逾放比率為16.1%,較92年底17.57%,下降1.47%。
  2. 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3年7月30日會銜發布施行「信用部讓與銀行承受之農會漁會爭議資產認定與處理準則」,將可有效解決36家農漁會信用部由銀行承受後之爭議資產問題。
  3. 協助信用部讓與銀行承受之農漁會申請重新設立信用部。93年4月6日許可高雄縣鳥松鄉農會設立信用部本部及澄清湖分部,並於6月24日核發設立許可證,該農會信用部業於93年6月28日正式營業。
  4. 積極籌設全國農業金庫,預定94年初掛牌營運,有助於健全農業金融體制。
  5. 於93年6月15日修正發布「農田水利會會長及會務委員考核獎懲辦法」,健全農田水利會之人事制度。輔導南投、彰化、雲林、屏東、台東及花蓮等6個財務困難之農田水利會,補足財務缺口,維持正常營運。
  6. 實施「九五計畫」,國產農產品產地價格低於直接生產成本95%,即採取價格穩定措施,已輔導柑桔、土雞、白肉雞、肉鵝、肉鴨、吳郭魚及大蒜等產業,依產品特性辦理收購、加工、冷藏、化製、銷燬及促銷等措施,維護農民收益。
  7. 自93年1期作起,休耕種植綠肥作物給付由每公頃4.1萬元提高為4.5萬元,並將輪作與休耕基期年放?為民國83至92年,擴大照顧農民。
  8. 提高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額度50%,並將勘災及現金救助之核定流程,由原定47天,縮短為25天,93年度辦理農業寒害及敏督利颱風災害現金救助,發放17.4億餘元,受益農漁戶84,148戶。
  9. 加強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自93年2月1日起,貸款利率由年息2%至2.5%,調降為年息1.5%至2%。93年4月30日及6月30日修正施行農業發展基金農機貸款等9項要點及辦法,放寬貸款條件、增加貸款項目、擴大貸款對象、提高貸款額度及簡化貸款手續。
  10. 自93年1月起,將老農津貼由原來每月3,000元調高為4,000元,受惠農漁民70.3萬人。
  11. 辦理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92學年度第二學期經審核符合資格者約10萬人,發放金額6.8億元。
  12. 建構農村社區生活支援中心,輔導強化農家自我健康管理能力,改善農家生活品質,透過家政班推動「健康老化」觀念,辦理家政幹部講習,參加人數計8,362名;辦理高齡者生活改善工作,組織226班銀髮族班,受益高齡者12,068人。

(九)建設農村新生活圈,塑造農村新風貌

  1. 以農村新生活圈規劃及建設模式,營造兼有產業、人文、自然生態及地區特色之農村新風貌,辦理農村綜合發展規劃5區、實質建設102件、獎助農村新生活圈規劃建設27處、漁村環境改善與社區綠美化28處,並辦理農民研習觀摩及產業文化多元化活動60場次、漁業文化活動25場次。
  2. 93年2月27日修正發布「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簡化休閒農場申請程序,放寬休閒農場面積限制,已核准籌設休閒農場163家,核發休閒農場營業登記許可22家;另輔導63鄉、鎮、市地區充實休閒農漁園區公共設施。
  3. 為加速農業轉型,協助全國14個縣市、63個鄉鎮辦理休閒農漁園區計畫,推動休閒農業設施、農村社區景觀營造等實質建設,以及舉辦產業活動、創意農特伴手產品研發、休閒農業及發展產業文化與地方料理特產之人力培育訓練等軟體建設。93年以來,已帶動農村休閒農業旅遊人數420萬人次,創造在地就業機會720人,創造商機15億元。
  4. 結合網路與電信通訊技術,發展區域休閒農業資源運籌體系,於台北縣金瓜石、九份及宜蘭、頭城、礁溪等地交通運輸中心建置休閒農業導覽資訊系統,提供豐富、多樣之休閒資訊,至8月底已有200多家農場與民宿業者加入運籌體系運作,共同提供休閒服務。
  5. 配合「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於97個鄉鎮推動整合鄉村社區組織計畫,結合社區內農會、農民組織及社區發展協會等,透過各項研習、觀摩等活動,組成社區學習型組織,共同規劃鄉村社區發展願景。

(十)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維護公共安全

  1. 推動治山防災,辦理防砂工程788件,崩塌地處理工程110件、環境保育工程42件、工程維護與突發性災害治理565件、集水區規劃治理1式。
  2. 加強區域性水土保持,辦理蝕溝治理、農地安全排水、農場綠美化、坡面穩定處理等水土保持處理118處,有助於改善山坡地營農環境,厚植國土資源,減少山坡地土壤沖蝕。預估山坡地受益面積1,410公頃,受益農戶790戶。
  3. 加速崩塌裸露地植生復育,辦理植生復育工程206件,有效維護山坡地水土資源及公共設施安全,預計受益面積1,480公頃。
  4. 實施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及治理,辦理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10區,至8月底止,已完成公告計畫草案、徵詢相關機關意見及公告展示等作業程序;另擬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整體治理11區,已發包施工19件工程。
  5. 加強水土保持監測與管理,利用衛星影像監測系統迅速偵測山坡地土地利用變異資訊,至8月底止,已篩出變異點1,159點,經查證屬違規使用95點,並已就違規部分持續監督列管。
  6. 加強重建區流域整體治理,辦理崩塌地處理及防砂治水工程485件;另配合「擴大公共建設計畫」,推動土石流災害及農漁村環境改善等計畫,自92年6月以來,累計僱用在地人59.5萬人日,增加在地就業機會。
  7. 完成七二水災緊急搶通搶修工程719件,規劃推動災後復建工程574件;配合規劃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未來遇有颱風警報,將即成立土石流災害應變小組,辦理應變事宜,發揮第一時間疏通土石及搶修、搶通效率,防止二次災害,並將以坡地管理為主,工程治理為輔,運用生態工法,推動流域集水區系統性與整體性治理,營造山區自然、安全之景觀與環境。

(十一)保育自然資源,維護環境生態

  1. 採用生態工法整治農田排水,推廣圳路、埤池綠美化,改善農田灌溉系統渠道398公里及構造物1,022座,辦理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改善先期工程2,790公頃;推動節水灌溉,受益面積約600公頃;另配合「擴大公共建設計畫」,完成急要農田水利設施224件,重劃區農水路改善工程886件,提高用水效率。
  2. 完成國有林地分區規劃,林地面積以自然保護區664,076公頃,占43.12%最高;次為國土保安區583,138公頃,占37.87%;林木經營區面積249,324公頃,占16.19%;森林育樂區面積43,404公頃,占2.82%。
  3. 輔導林班地出租造林違規、違約使用者改正造林,完成造林面積3,295公頃;另辦理平地造林新植500公頃、林園綠美化50公頃、生態造林234公頃、海岸林生態復育28.84公頃、營造複層林21.87公頃及定砂70.64公頃;建置綠資源資料庫,完成綠資源正射影像圖及NDVI查核樣區共3,050幅。
  4. 加強國土保安區治理與復育,辦理國有林地防砂工程、崩塌地處理、坑溝整治、維護及緊急處理等工程121件;另執行林道改善維護及景觀道路建設工程計39件。
  5. 辦理南台灣崑崙坳古道、阿里山脈鄒族古道等多處古道人文史蹟或自然資源調查;完成14個國家步道系統藍圖規劃,並建置第二期國家步道導覽網及管理系統。
  6. 推廣森林生態旅遊,改善19處國家森林遊樂區之軟硬體設施,另規劃區內有償性設施由民間投資經營,已完成阿里山賓館及花蓮富源森林遊樂區民間投資經營案件之簽約作業。
  7. 建立社區參與生態保育模式,培訓保育人才及志工14梯次665人次,辦理丹大地區野生動物永續利用說明會及生態保育教育活動35場次,參與人數約15,000人。
  8. 配合「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修訂相關法規與政策,推動生物安全管理,強化就地與移地保育、劣化環境復育及外來種管理、強化自然保護(留)區之經營管理,目前各類型保護區總面積已達全台灣面積20.2%。

(十二)加強對外農業合作,開拓農業發展空間

  1. 積極參與WTO新回合農業談判,與日本、挪威、瑞士、韓國、模里西斯、保加利亞、冰島、以色列及列支敦斯登等糧食淨進口小農國家,結盟為十國集團(G-10),就境內支持及市場開放等議題建立共識,共同爭取權益。
  2. 加強國際農業合作,舉辦「台美雙邊生物科技研討會」、「台美農業合作工作小組會議」,主辦APO「農產品之現代化通路與行銷研討會」,並派員參加「APEC農業技術合作工作小組第八屆年會」,積極參與國際事務。
  3. 推動兩岸農業交流,審慎調整兩岸農產貿易與投資項目,持續辦理兩岸農業資訊、制度、技術等之良性交流與合作,強化優良科技、品種之保護機制,並積極開拓大陸農產品市場。在農產貿易方面,目前我國以「正面表列」公告准許輸入大陸農產品1,470項,占農產品總項目之62.43%;93年截至8月止,我國自大陸進口農產品約3.2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增加55.3%,出口值1.9億美元,成長96.6%,顯示兩岸加入WTO後,農業貿易更趨熱絡。在台商赴大陸農業投資方面,至93年7月底止,累計投資案4,675件,金額約32.2億美元,以食品及飲料製造業為主,占58.2%。
  4. 完成宜蘭南方澳、基隆八斗子、新竹、台中梧棲、屏東東港、高雄前鎮及小港等7處大陸船員岸置處所,可容納大陸船員3,400人,解決海上接駁安全及安置問題。另於未設置岸置處所之漁港,公告劃設57處漁港碼頭區,大陸船員可於暫置漁船或原船上安置。

二、預算執行情形

  本會主管93年度法定歲入預算數4.54億元,截至本(93)年8月底止,累計分配數2.79億元,累計收入為6.58億元。
  本會主管93年度法定歲出預算數1,150.92億元,截至本(93)年8月底止,累計分配數815.83億元,累計執行數為688.73億元,占累計分配數84.42%。主要辦理項目包括執行科技計畫21.42億元、農漁業管理108.77億元、農漁業發展計畫79.59億元、老年農民福利津貼209.15億元、非營業基金國庫撥款251.41億元等,其餘為一般行政、與動植物防疫檢疫等經常性支出。


參、9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本會依據 總統揭示之「團結台灣、穩定兩岸、安定社會、繁榮經濟」施政總目標、行政院所示經濟、社會、人文及政治面等施政重點,以及「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國家競爭力評比與環境情勢分析等重要資訊,擬訂中程施政計畫(94至97年度),以「發展優質農業、安全農業、休閒農業及生態農業,提高全民生活品質」為願景,將更加重視三生(生產、生活、生態),做好三品(品種、品質、品牌),照顧三農(農村、農會、農民),發揮農業多元功能,兼顧經濟發展、人文建設及自然保育,維護本土農業永續發展,並讓全世界看見進步的台灣農業。整體而言,94年度之施政重點如下:


一、發展優質農業,提升國際競爭力

  面對全球競爭局勢,安全、品質、速度及創意為決定產業優勢的關鍵因素,台灣農業要追求永續發展,必須走向科技化、資訊化與企業化,並加強衛生安全管理,以突破小農經營瓶頸。未來應加速整合農業產業價值鏈,從科技創新研發、企業化經營、數位化管理、策略聯盟及創意行銷等環節,強化品種、品質及品牌優勢,提供符合市場需求之優質產品及服務,以提升農業競爭力、開創國內外商機。94年度預算編列246.13億元,其主要工作包括:

(一)強化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建設,加速農業科技創新研發;設置農業科技園區,促進農業升級轉型;推動農業數位化,加速農業產業知識累積擴散。

(二)推動地區農業整體發展示範,建構市場導向的產業價值鏈;發展健康精緻農糧產業,兼顧糧食安全與經濟效益;推動台灣漁業國際化邁向漁業大國,開拓全球市場;建立高效高值畜禽產業體系,加強動物保護,提升我國際形象。

(三)推動農產運銷現代化及電子化,提升運銷效率;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提高台灣品牌國際形象與知名度。

二、發展安全農業,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保護是21世紀的普世價值,在國際貿易中,缺乏衛生安全保障的農產品,無論價格如何低廉,都難以在市場上立足。為打造台灣農產品優良信譽,奠定可長可久的產業發展基礎,未來農業施政將從源頭的農用資材安全、生產管理,到下游的農產品衛生,全面嚴格把關,讓國內外消費者都能安心享用安全的台灣農產品。94年度預算編列17.3億元,其主要工作為:

(一)健全農產品安全供應體系,強化藥物殘留監測,落實屠宰衛生檢查,提高品質認證標章公信力,確保消費者權益。

(二)健全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加強輸入農產品檢疫及原產地查證,延伸我國檢疫防線,防範海外動植物疫病蟲害入侵,強化疫情監測、通報與防治,維護國人與動植物安全。

三、發展休閒農業,提高鄉村生活品質

  為有效改善鄉村環境,促進城鄉均衡發展,將持續推動農村土地重劃及農村社區總體營造,加強農漁村綜合發展各項軟硬體建設,改善農漁村生產、生活及景觀環境,以提升農漁村居民生活品質,並結合產業、文化、教育、觀光等資源,擴大推動休閒農漁園區計畫,營造便利、舒適的休閒環境,吸引都市居民到農漁村休閒旅遊。94年度預算編列45.28億元,其主要工作包括:

(一)營造鄉村新風貌,加強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發展休閒農漁業,開發地方創意農特產品,創造農村就業機會,鼓勵農村子弟根留故鄉。

(二)發展森林旅遊,引進民間投資建設及經營管理,提升遊宿品質;推動特殊生態區永續利用,發展生態景觀休閒產業。

(三)推廣多媒體網路電話旅遊導覽系統,建立休閒農漁業電子化運籌體系。

四、發展生態農業,促進資源永續利用

  近年全球自然環境持續加速劣化,台灣身為地球村的一員,不能自外於國際生態保育潮流。未來施政將努力在經濟、環境及社會發展間取得平衡,加強農業資源利用、生物多樣性保育等工作,以及農業廢水與廢棄物減量、回收、循環、再利用等積極作為,並配合國土復育計畫,落實水土保持及森林資源保育,共同維護自然生態,戮力重建健康的地球環境。94年度預算編列135.83億元,其主要工作為:

(一)推廣牧場減廢及資源再利用,提高污染防治效率;推動合理化施肥,改善農田地力;獎勵休漁,養護沿近海漁業資源;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提高農業用水效率。

(二)加強造林及森林永續經營,維護生物多樣性;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增進國土保安;整建植物園,發揮研究、保育、教育及休憩等多元功能。

五、加強農業綜合發展,增進農漁民福祉

  多年來,工商業發達後,農村經濟活力也相對衰退,農村青年外流,加速人口結構老化,衍生安養照護及社會安全問題。面對農產貿易自由化及天然災害衝擊,農民對於各類農業建設、救助與福利需求益形殷切。為照顧農家生活,農業施政將加強農業教育訓練與第二專長訓練,強化農民產業經營及兼業、轉業能力,推廣營養保健、健康老化等觀念,辦理各類救助福利措施,並輔導農漁會發展,健全農業金融,營造良好的三生農業環境,讓農漁民都能安居樂業。94年度預算編列773.26億元,其主要工作在於:

(一)推動農民終身學習,培育優質農業人力資源;營造農村健康生活及生產支援體系,活化鄉村社區組織。

(二)輔導農漁民團體永續經營,增進服務功能;健全農業金融體系,設置全國農業金庫,維護農業金融秩序。

(三)辦理農漁業福利及救助,強化民意導向的行政服務,提高農業施政品質。

(四)加強國際農業合作與兩岸農業交流,擴展農業發展空間。

肆、94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

  本會依據總統揭示之施政總目標、行政院施政方針及本會中程施政計畫,配合「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推動,並衡酌國內外經濟情勢與未來農業發展需要,通盤檢討各項重要計畫執行績效,妥慎編列本會主管94年度(以下簡稱本年度)預算,務期使所獲有限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以下謹就預算編列情形簡要說明如下:

一、本會主管歲入預算部分

  本會主管94年度歲入預算編列5.69億元,包括農委會3.74億元、漁業署0.47億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4億元、農糧署0.08億元,較93年度法定預算數(以下簡稱上年度)4.54億元,增加1.15億元,主要係增加進出口動植物及其產 品報驗檢疫收入、國有林地與漁港區域內公用房地出租收入、處分農業試驗孳生物與海外林業公司股份收入等。有關歲入預算內容詳如圖一,至各項歲入明細資料請參閱附件一。

二、本會主管歲出預算部分

  本會主管94年度歲出預算1,244.69億元,包括本會1,047.42億元、漁業署51.34億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20.42億元、農業金融局100.32億元及農糧署25.19億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原為1,150.92億元,因航測機相關維護經費0.23億元,於94年度移由內政部編列,基於比較基礎一致,修正上年度法定預算數為1,150.69億元;因此94年度歲出預算數較上年度修正後法定預算數增列94億元,增加8.17%。有關增減情形如圖二,各計畫編列內容如圖三。另本會主管94 年度歲出預算中列有「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部分計182.55億元(各計畫編列明細如表一),包括單位預算181.49億元及附屬單位預算1.06億元。
以下謹就歲出預算編列項目與主要增減情形說明如下各項歲出明細資料請參閱附件二:

(一)科學支出:預算數39.67億元(編列內容如圖四),較上年度35.56億元,增加4.11億元,主要係加強生物技術國家型計畫,開發養殖水產品藥物殘留快速檢驗、牛乳生產產期調節與花卉蔬果產銷等技術,並應用格網技術提高稻米競爭力,研發機能性作物品質管控與生產模式,生物多樣性資料庫建置與永續利用之研究,土石流觀測與坡地災害警戒值之研究,建立水生物隔離田與基因轉殖畜禽隔離試驗設施等經費;另減列動物用藥品檢定分所畜舍整建等經費。

(二)農業與農糧管理:預算數112.57億元(編列內容如圖五),較上年度108.74億元,增加3.83億元,主要係增列加強輔導農民團體之業務發展、畜牧場污染防治、輔導畜禽產業經營管理、強化農產品物流配送作業與物流中心設立、林業文化園區與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之開發與管理、處理農會配合員工提撥繳交互助會費等經費;另減列農地利用綜合規劃等經費。

(三)農業發展:預算數205.35億元(編列內容如圖六),較上年度165.83億元,增加39.52億元,主要係增列屏東農業與嘉義香草藥草等2個生物科技園區開發建設計畫、重建區四大流域與沿海地區之天然災害復建復育計畫、農村聚落重建更新與社區營造計畫、農田水利設施興辦與更新改善、山坡地水土保持計畫等經費;另減列國家動物傳染病檢驗實驗室與獸醫科技研究實驗室興建計畫、畜牧產業試驗設施興建計畫、加強造林及森林永續經營計畫、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開發建設等經費。

(四)老年農民福利津貼:預算數325.8億元,與上年度315.96億元,增加9.84億元,主要係增列發放符合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申請資格者,每人每月4千元所需經費,預估受益農民約69萬人。

(五)非營業基金:預算數396.62億元,較上年度453.65億元,減少57.03億元。主要係減列國庫撥充農業發展基金、漁業發展基金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等經費。

(六)漁業管理與發展:預算數29.13億元,較上年度34.16億元,減少5.03億元,主要係減列獎勵休漁、國內生魚片市場開拓與產銷業務之宣導改善等經費;另增列宜蘭海洋生物科技園區計畫、漁港環境改善與功能多元化建設等經費。

(七)農業金融業務:預算數99.34億元,較上年度0.03億元,增加99.31億元,主要係新增投資全國農業金庫,及增列農業金融教育宣導與考核等業務經費。

(八)動植物防檢疫管理及其他:預算數36.21億元,較上年度36.76億元,減少0.55億元,主要係減列籌建國家級動植物檢疫中心工程經費;另增列加強入侵種與基因改造產品安全管理、籌建植物防疫檢疫生物科技大樓、及動植物檢疫中心營運管理等經費。

三、附屬單位預算部分

  本會農業作業基金項下之山坡地開發基金奉行政院核定自94年1月1日起裁撤,相關業務納入內政部、本會水土保持局及農業發展基金辦理;94年度各基金預算編列情形,簡要說明如下:

(一)農業作業基金

  1. 作業總收入計列1.96億元,較上年度1.92億元,增加0.04億元,增加2.08%,主要係畜產品銷貨收入較上年度增加。
  2. 作業總支出計列1.87億元,較上年度1.85億元,增加0.02億元,增加1.08%,主要係畜產品銷貨成本較上年度增加。
  3. 作業收支互抵後,計賸餘0.09億元。

(二)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1. 基金來源、用途之預計:
    (1)基金來源計列471.06億元,較上年度481.94億元,減少10.88億元,減少2.26%,主要係國庫撥款數較上年度減少。
    (2)基金用途計列464.88億元,較上年度408.47億元,增加56.41億元,增加13.81%,主要係農業發展基金增列餘糧收購措施及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經費所致。
    (3)前述基金來源、用途互抵後,預計94年度賸餘6.18億元。
  2. 基金餘額之變動:
    預計93年12月底基金餘額760.12億元,加計94年度預計賸餘6.18億元後,預計94年12月底基金餘額為766.30億元。

伍、結語

  「人不能免於吃」,因此農業是維繫人類生存安全、攸關國家發展的基礎產業,雖然台灣農業正面臨經濟、社會、生態、政治等內、外在多重的挑戰,本會仍不改初衷,積極從危機中為農業尋求轉型的契機;台灣擁有優秀農業技術人才,在結合既有技術、空間與本土風味之優勢條件,整合傳統文化、現代科技、企業經營及行銷通路等知識,強化創新研發,輔導農業朝向知識、技術與資本密集升級轉型,並透過休閒創意,提高農漁業的附加價值,藉由台灣特有品牌形象之建立,加強國際行銷,企能將台灣農業帶向另一個高峰,以落實對農漁民的照顧。

   本會主管94年度歲入預算編列5.69億元,占中央政府歲入預算總額0.04%;本會主管歲出預算編列1,244.69億元,占中央政府歲出預算總額7.61%,除少數供作行政經費外,主要為發展農業、建設農村、照顧農民之施政經費;若連同內政部編列彌補農民保險247.61億元,中央農業預算計編列1,492.30億元,占中央政府歲出預算總額9.12%。

  農政事務範圍甚廣,本會當秉持務實態度,運用專業知識與技術,戮力將所獲得的有限資源,發揮出最大的效益,而各位委員對農業的支持與關注,是本會向上提昇的動力,相信必能為台灣農業開創新風貌,讓農民受惠、全民安心,並立足於國際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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