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規劃建置稻米產銷專業區與輔導措施

農糧署 吳淑慧

壹、前言

  我國為因應加入WTO積極進行稻米產業結構調整工作,近年在稻米供需已達均衡狀態,而為引導銷路好的稻米產區,及有行銷能力之稻米產銷單位,擴大稻米產業經營規模,突顯產地及品牌特色,以促使消費市場更加重視稻米產地及品質分級,農委會農糧署爰自93年9月開始著手研擬「建置稻米產銷專業區規劃構想」,規劃自94年度起輔導建置稻米產銷專業區(以下簡稱專業區),以農民團體或糧商為營運平台,主動結合轄區內稻農、育苗業者及加工碾製、行銷人員等成員,採共同經營及集中管理之模式,達到產銷一體的營運機制,供應具產地特色、安全且高品質的食米,並採品牌化策略行銷國內外市場的營運模式,加速建構具內外銷競爭力的稻米產銷體系。

貳、專業區推行策略、設置原則與規範

一、推行策略

(一)稻米產業上、中、下游之產、製、銷資源密切結合,合力設置專業區為共同營運平台。

(二)準確掌握消費市場需求,徹底實施生態化、安全化與標準化田間作業、管理及紀錄制度。

(三)專業區所收穫之稻米不繳交公糧,採品牌化策略全數流入自由市場。

(四)合理考量農地利用管制措施,確保稻米產業安全環境資源優勢。

(五)針對稻農高齡化及大量兼業稻農不易全力投入耕作問題,輔導核心技術稻農於當地專業區從事稻米生產。

二、專業區設置原則與規範

(一)專業區可由下列任一模式之營運主體提出申請規劃建置並負責營運:

  1. 以農民團體及糧商共組營運主體。

  2. 以農民團體為單一營運主體。

  3. 以糧商為單一營運主體。

(二)營運主體需完備列條件

  1. 具協調整合、企劃、行銷能力之農民團體及依糧食管理法辦理糧商登記之營利事業或團體。

  2. 自備稻米碾製加工相關之乾燥、倉儲、礱碾、精米、包裝等設備機具,及產銷推廣中心之用地及硬體空間(甲級必備)。

  3. 具完整明確之財務會計機制。

  4. 具自有商業品牌。

(三)營運規模

  1. 專業區稻米生產面積全年一、二期作合計至少需達100公頃以上,且區內稻田以相鄰集中為原則。

  2. 專業區營運規模按生產面積分為二類型:

    (1)甲級專業區:全年兩期作合計稻米生產面積200公頃以上者。

    (2)乙級專業區:全年兩期作合計稻米生產面積100公頃以上者,未達200公頃者。

  3. 專業區參與成員應包括稻農、育苗業者及加工碾製、行銷人員等,成員合計50名以上。

(四)所有農戶均參加契作,全員具結同意不繳交公糧

  參加專業區之農戶同意所生產稻榖全數不繳交公糧,由營運主體依品種分級加價收購,其收購價格由當地農糧署分署(或辦事處)依據當地交易特性及行情輔導營運主體與農戶議定。

(五)評估及確認水質及土壤之安全性

  為確保專業區稻米安全及品質,專業區內之灌溉水源、土壤與碾製廠房週遭環境等,須經專業評估及確認。農地土壤重金屬含量及水質檢測應符合政府機關訂定及公告之台灣地區土壤重金屬含量標準及灌溉用水水質標準。

(六)具足夠專業人力資源

  針對專業區內兼業農或高齡稻農,由營運主體負責協調整合,委託當地核心技術稻農代耕經營。

(七)採行品牌策略

  採用自有品牌行銷,該品牌應辦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之註冊登記。

(八)設立產銷推廣中心:(甲級專業區必備條件,乙級得免設立)

  甲級專業區應於距田區半徑3公里範圍內設立面積50坪以上之產銷推廣中心,做為區內成員辦理研訓、集會之場所,同時配置專業解說員向國內外稻米行銷業者、消費者、媒體…等導覽簡介專業區組織規模、生產環境、稻作生產方式、加工碾製流程、產品分級與行銷通路等。推廣中心同時提供烹調示範及試吃品評,及結合專業區當地休閒農業行銷推廣專業區稻米產品。

(九)專業區組織架構

  為強化專業區營運效益,甲級專業區應設立執行長一名,由營運主體推舉擔任,其下並應依業務分工設置企劃、生產、品管及行銷等組。

參、政府具體輔導措施與專業區營運績效考核

一、為協助及提升專業區營運績效,訂定下列輔導措施

(一)協助專業區建立生產履歷追蹤及記錄制度

(二)稻作生產專業技術人才及行銷人才之培訓。

(三)協助拓展行銷與參加國內外食品展,例如包裝設計、行銷體系與品牌策略宣導。

(四)針對年度考評營運績效績優之專業區辦理鼓勵措施:

  1. 優先推薦專業區產品行銷與媒體宣導。

  2. 對有意願且符合CAS良質米認證申請條件之績優營運主體,加強輔導其取得CAS良質米認證,以利推廣行銷。

二、專業區營運績效考核

  考核方式分為專業區自行提報執行成果、農糧署各區分署每月不定期督導與專業區評核小組實地評核等三種方式:

(一)專業區自行提報執行成果

  1. 專業區應於所研擬之各項年度營運、生產與行銷計畫內,依下列營運績效指標,自行設訂擬達成目標,並應定期提報目標達成率及相關推行情形。

  2. 專業區每月應提報專業區食米銷售情形。

(二)農糧署各區分署督導:

  分署每月應不定期派員督導與查核各專業區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及專業區食米品質(含農藥及重金屬之衛生安全檢測)。

(三)專業區評核小組實地評核

  專業區評核小組依各專業區所設定之指標項目,每期作至少一次實地考評其設定目標達成率及執行情形,評核結果將做為審查與核定次一年度企劃案之參考。

評核指標項目:

  1. 生態環境安全效益面
    (1)生產環境監測資料之建立與評估分析。
    (2)種苗、農藥及肥料等資材統籌採購及施用管理制度之執行績效。
    (3)採用現代生態農法作業項目之次數及比例(於稻作生產履歷紀錄中,詳記其採用有害生物綜合防治(IPM)、生物性防治措施或其他減藥、減肥等作業項目)。
    (4)建置生產履歷追蹤記錄,將生產資訊數位化、公開化之成效。

  2. 經濟效益面
    (1)年度營運策略及目標達成率。
    (2)辦理專業區資材共同採購,降低資材成本比率。
    (3)辦理集團代耕與共同作業,降低單位面積人工成本。
    (4)辦理病蟲害共同防治作業,降低資材耗用率及產品衛生安全檢測合格率。
    (5)稻作單位面積產量成長率。
    (6)稻農單位面積產值與收益。
    (7)辦理產品品質分級銷售,年度產品銷售額成長率。
    (8)專業區產品內外銷比例與產地直銷交易佔專業區產品銷售量之比率,及年度總銷售量與銷售金額對照上一年度成長率。
    (9)產銷推廣中心之營運管理或現場稻米產品行銷紀錄(甲級必備)。

  3. 社會文化效益面:
    (1)辦理農戶生產技術講習訓練之場次及培訓專業區核心技術稻農人數。
    (2)輔導專業區核心技術稻農代耕經營,創造農戶在地就業人數。
    (3)產銷推廣中心參訪客統計記錄(甲級必備)。
    (4)各種媒體報導該專業區之篇幅或次數。

肆、專業區申設方式及94年度推動目標與核定情形

一、申設方式

  以具備專業區營運主體條件之農民團體或糧商為營運平台,邀集轄區內有意願參與之農戶、育苗業者及加工碾製、行銷業者等共同設置專業區,並委請當地農委會試驗改場所協助專業區生產環境評估(含灌溉水源、水質、土壤等),研擬建置稻米產銷專業區企劃案及填寫申請書向縣市政府或米穀公會提出申請。

二、94年度推動目標與核定情形

  本(94)年度經農糧署於93年11月初分別在北、中、南、東等地區辦理4場建置說明會後,各地區農會及糧商對專業區之規劃與推行策略均表認同與肯定。因此,各縣市政府受理申請企劃案十分踴躍,由農糧署各區分署辦理初評後,並於93年12月31日經農糧署邀集學者專家及相關單位複評結果,核定甲、乙級專業區企劃案各14件,推行面積全年兩期作約5,400.58公頃。

伍、結語

  近年來農委會所屬各單位積極致力於優良品種的選育及提升稻米生產技術,對提升國產稻米品質及競爭力有明顯成效,惟因公糧收購制度及稻米分級價差不大,稻農對於品種的選擇仍以高產及易於栽培管理為主,因此,不易突顯產地品種特色,且對市售國產稻米品質及價格之引導亦形成阻礙。面對進口稻米的強力競爭,提昇國產米品質與競爭力,是政府與糧食業者刻不容緩的課題。希冀透過稻米產銷一體的營運機制,建立以計劃生產引導產業發展,降低產銷成本,提升台灣稻米品質及內外銷市場競爭力,塑造台灣米安全及高品質的形象地位,增進消費者對國產食米信心及喜愛,同時提升稻農及糧食業者收益,確保台灣稻米產業永續經營的基礎,開創國產米新希望!

本網站刊載之「農政與農情」其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像等皆可轉載使用,惟須註明出處。
  • 回上一頁
  • 94-03-24:1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