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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稻米補貼措施簡介

企劃處經濟研究科 韓寶珠

前言

  美國2002年農業安全與農村投資法案(Farm Security and Rural Investment Act of 2002)針對2002至2007年之農產品提供直接補貼、反循環補貼、運銷協助貸款及價差給付。2002法案的直接補貼係類似1996年農業法案之彈性生產合約補貼(production flexibility contract payment, PFC)。反循環補貼則依據市場價格並當市價低於特定價格時增加補貼額。反循環補貼目的在取代當初為補1996年法案彈性生產合約補助之不足而於1998-2001年間農產品價格低迷而實施之緊急救助。運銷協助貸款以及貸款價差補貼則於2002法案繼續實施。

  直接補貼、反循環補貼及運銷協助貸款的商品為2002~2007年6年之作物包括小麥、玉米、大麥、高梁、燕麥、棉花、稻米、大豆、其他油籽作物及花生。農民必須簽訂合約才可領取補貼。直接補貼與目前生產與價格脫鉤,反循環補貼與目前之生產無關但與目前價格有關。

資格條件

  直接補貼與反循環補貼對象為具有合格基期面積者,為符合農場補助之資格,生產者必須每年:1.與農場服務局簽約。2.報告作物面積。3.遵守保育及溼地保護規定。4.遵守種植彈性之規定。5.農地作農業及相關活動使用。6.如果不耕作需維持土地於良好條件。

  無追索權運銷協助貸款則需符合:1.保育與溼地保護要求。2.報告如何使用農場耕地面積。申請直接及反循環補貼不一定要合乎運銷援助貸款資格

基期面積及單位面積給付產量

  地主有一次機會選擇:

  1. 使用農場2002年彈性生產契約面積加上得以反映1998至2001年種植的油籽及花生基期面積。
  2. 更新農場基期面積以反映1998至2001所有合乎直接補貼與反循環補貼作物種植面積。

  若選擇更新基期面積,則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更新反循環補貼之單位面積給付產量:(1)1998至2001年間平均單位面積產量之93.5%。(2)直接給付單位產量(1996年PFC給付產量)加上1998至2001年平均與直接給付單位產量之差的70%。如未選擇則續用2002年前之PFC給付。

直接補貼(Direct Payment)

  直接補貼類似1996年法案之固定分離式補貼(彈性生產合約補貼,production flexibility contract payment, PFC)。補貼金額 = 單位產量補貼標準 * 85% * 基期面積 * 單位面積給付產量。2002至2007年稻米單位產量補貼標準為2.35美元/百磅。

  給付時間:對2002年作物,合格生產者登記參加即獲得給付。對2003至2007年作物,於收穫後每年10月1日領取直接補貼。生產者自收穫前一年之12月1日起,最多可預先給付50%。

表1 2003年稻米直接與反循環補貼給付時間表
給付 給付時間
預先直接給付 2002年12月
最終直接給付 2003年10月
第一次反循環給付 2003年10月
第二次反循環給付 2004年2月
最終反循環給付 作物年度結束後

反循環補貼(Counter-Cyclical Payments)

  補貼金額 = 反循環單位產量補貼標準*85% *基期面積 *給付單位面積產量。反循環補貼係當農產品之有效價格(effective price, EP)低於目標價格(target price, TP)時才提供。有效價格=直接補貼標準+較高者【季節平均農場價格(season average farm price, SAFP ),價格支持水準(national loan rate, NLR)】。

  2002至2007年稻米目標價格為10.5美元/百磅。價格支持水準為6.5美元/百磅。稻米的作物年為8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

  平均生產者獲得市場價格:美國國家農業統計單位(NASS)決定作物年生產者獲得的平均市場價格,每月發布及上網公告。

  反循環給付標準計算範例:2003年1月31日公告2002年反循環給付標準係以農場季節平均價格3.85美元/百磅計算而得:反循環給付標準=目標價格-有效價格=TP-EP=TP-【DPR + higher of (SAFP, NLR)】=$10.5-【$2.35+higher of ($3.85 or $6.5)】=$10.5-【$2.35+$6.50】=$10.5-$8.85=$1.65。

  給付時間點:2002至2006作物年度,反循環補貼分三次給付:1.在收穫當年之10月,至多給付35%。2.次年2月1日農民可取得至多累積至70%。3.作物年度結束時可取得剩下比例。2007作物年度:1.第一次給付40﹪在該作物年的前六個月結束後。2.最後給付於作物年度結束後。如果部分給付超過最終計算的給付額,生產者必須退還差額。例如2002年期稻米於2002年10月給付每百磅0.57美元,2003年2月再給付1.16美元。

無追索權運銷協助貸款(Nonrecourse Marketing Assistance Loan)與貸款價差補貼(Loan Deficiency Payments)

  運銷貸款提供合格生產者過渡性融資。生產者在作物收穫時不必急於賣出,可以按照貸款價格(loan rate),將產品抵押給國家,獲得相當於貸款價格乘上產品數量之貸款收益,該貸款於9個月後到期。

  在運銷貸款措施下,稻米生產者可以償還貸款,贖回抵押品,貸款償還價格則是於原貸款價格加利息或調整後世界價格(adjusted world price, AWP)取其低者,若世界價格低於貸款價格,農民可賺取貸款價格與償還價格之價差,稱為運銷貸款利得(Marketing Loan Gain,MLG)。生產者也可以不申請貸款,直接領取貸款價差補貼(Loan Deficiency Payments,LDP),價差給付標準則為貸款價格超過世界價格部分,相當於運銷貸款利得(MLG)。

  資格條件:對稻米品質之要求:稻米必須合乎美國對糙米定義之標準。香米必須與非香米分開處理,不得混合。

  貸款價格(Loan Rate):美國所定的貸款價格當於保證價格,2002至2007年國家所定的稻米平均貸款價格為每百磅6.5美元。為達到平均水準及作為不同分級品質之調整,視米粒不同,有個別不同貸款價格調整,2002年稻米之長粒米貸款價格為每磅10.66分,中短粒米為9.66分,碎米則為5.33分。

  農場及倉儲貸款價格(Farm- and Warehouse-Stored Loan Rate):就農場儲藏米,由於分級及碾米率較不確定,係以過去五年各周平均等級及碾米品質定之,如表2。

表2
美元/百磅
州名 長粒 中粒 短粒
阿肯色州 6.63 6.12 6.12
加州 6.46 6.08 6.12
路易斯安那州 6.61 6.04 6.12
密西西比州 6.56 6.09 6.12
密蘇里州 6.59 6.09 6.12
德州 6.99 5.84 6.12
其他平均 6.66 6.09 6.12

  至於倉儲米的貸款價格係基於分級、品質及碾米率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的範例假設1百磅長粒米碾出55磅全粒米,15磅碎米及30磅稻殼及米糠(沒有價值),計算方式如下:

55磅*10.66分/磅=5.86美金
15磅*5.33/磅=0.80美金
每百磅糙米貸款價格=6.66美金

  這項價格會隨著等級及污損程度有適當的扣除。

  對品質等級及污損之扣除:有關糙米等級及標準列於網站上。三級每百磅扣除30分,四級扣60分,五級扣1元,六級扣2元,樣米則扣5.5元。至於污損程度係0.1~1%污損扣5分,1.1~2.2%扣10分,2.1~3.0%扣15分,超過3﹪則列為污損米,屬於樣米級並被視為低品質米。

  有關糙米之國家平均貸款價格係用於決定農民儲存之貸款收入在6個主要稻米產區州以外區域。當稻米收穫後運抵CCC則依等級及品質予以扣除。

  其他貸款合格條件:生產者必須:1.支付優惠利息。2.確保稻穀符合CCC最低等級及品質標準。

  優惠利息:生產者保有優惠利息之條件為具有:1.商品控制權。2.商品損失風險。3.商品所有權。

  一旦優惠利息不再,將不再合乎商品損失貸款及價差給付之資格,即便其重新獲得優惠貸款利息亦不可行。

  貸款協議:貸款的到期日為貸款獲准後第九個月的最後一天。生產者得以下列方式處理該筆未償還貸款:1.9個月內可償還該貸款。2.到期日運送貨品至CCC。

  貸款償還價格:貸款償還價格係於以下兩者取其低者:1.貸款價格加上累積利息或2.調整後世界價格。貸款償還價格係按依國家等級標準,依據世界市場賣出價格並依美國品質及區位加以調整。在每一個USDA服務中心可取得。

  AWP、MLG及LDP價格之公告:USDA於東岸時間每週二下午3點公布,並同時公佈使用之MLG及LDP價格。可於地方服務中心或網站取得。在償還貸款時,農民在世界價格低於貸款價格,得以較低的償還價格(通常為政府每日公告的各地市價)贖回抵押品,賺取貸款價格與償還價格之價差(Marketing Loan Gain),農民也可以其手中持有之農產品逕向政府申領貸款價差補貼(Loan Deficiency Payments),不必透過抵押程序。

  利率:依美國財政部向CCC收取利率加1%收取。

  稻米收穫賣出時之貸款價差補貼(LDP):生產者在運送稻米予買者、倉儲業者或合作社。最終貸款/貸款價差補貼給付日期,收穫隔年5月31日。

  種植之彈性:新法案並延續實施彈性種植,讓農民可在經營面積上種植任何一種作物(續有野生稻米、水果與蔬菜種植上之限制)。不同於1996年法案,生產者需簽訂7年合約,2002年法案則可每年選擇是否領取直接及反循環補貼以及種植不受限。

  調整後毛所得和給付限制:所得超過250萬美元者不能領取。

  給付限制:價差補貼限額為每人每年7.5萬美元,並適用每人可申領3個農場之補貼原則(3-entity rule),即同一農民一年最多可獲得之價差補貼最多為15萬美元。直接給付每人限額4萬美元,反循環補貼每人限額6.5萬元。

  註:本文摘譯自USDA Farm Service Agency Fact Sheet April 2003 Rice Summary of 2002-2007 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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