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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疫

前言
問1:加入WTO後對我國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之影響為何?
問2:國外重大動植物疫病蟲害種類及其入侵影響為何?
問3:政府採取哪些因應對策?
專業檢疫、全民防疫與杜絕走私
相關事務手續及政府機構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編訂: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

前言

防檢疫   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是國際間通行的重要措施,目的在於避免各國因國境間農產品流通所造成外來動植物疫病蟲害之入侵及蔓延,以維護國民及境內動植物生命與健康,並確保國內農業生產的安全。

  我國在加入WTO後,農產品市場將進一步開放,預估輸入動植物及其產品之種類、數量及進口地區均將擴大,因此隨著農產貿易夾帶傳入動植物疫病蟲害的風險將大幅提高,必須未雨綢繆,備妥因應之道。

  為防範國外狂牛病、禽流感、新城病、狂犬病、牛瘟及立百病毒等惡性動物傳染病,以及黃金線蟲、地中海果實蠅、蘋果蠹蛾等重大植物疫病害蟲隨農畜產品自境外侵入,未來我國在檢疫上,必須強化邊境管制,嚴守農產品輸入檢疫把關工作;而在防疫上,則須強化國內疫情之監測通報系統運作,健全動植物防疫制度及管理體系,提昇與維持我國為特定疫病蟲害非疫區之優勢。

  為有效落實各項防疫檢疫因應措施,未來農委會除將積極推動上述各項因應措施外,更需要全體國民的配合,共同遵守相關防疫檢疫法規,戮力合作以杜絕走私農畜產品入境情事,以達「全民防疫,專業檢疫」之管理目標。藉由本文宣資料,希望業者及農民充分瞭解政府部門研擬之各項措施,並配合政府相關政策,以確保台灣的農業生產安全。

問1:加入WTO後對我國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之影響為何?

  我國在成為WTO會員後,國內農產品市場將依我國與各會員國在入會談判中所作承諾作進一步開放。其中在開放關稅配額方式之進口項目包括花生、東方梨、大蒜、檳榔、紅豆、柚子、椰子、香蕉、鳳梨、芒果、柿子、雞肉、豬腹(月協)肉、動物雜碎、液態乳等二十二項,而開放自由進口項目則包括龍眼、荔枝、橙類、檸檬、葡萄柚、葡萄、桃、李、蘋果、其他中國柑、馬鈴薯、木瓜、其他柑桔類果實、番石榴、全鴨、火雞全塊、鴨塊等十八項。

  上述各農產品項目之輸入,除對國內農業相關產業面可能造成負面影響外,在生產安全面上,亦將因農產品種類、數量及進口來源之增加,而大幅增加外來重大動物傳染病及植物疫病蟲害入侵我國之風險。因此政府部門必須訂定動植物防疫檢疫因應對策,研擬有效的疫病蟲害防治與管制計畫,並賴全民共同配合,以有效降低疫病蟲害對農業生產帶來的巨大風險。

問2:國外重大動植物疫病蟲害種類及其入侵影響為何?

  為保護我國農業生產安全,農委會持續蒐集國際動植物重要疫情,積極與國際畜疫會等相關組織交流聯繫,嚴密監控各國疫情並適時增修輸入檢疫規定,以防杜重大動植物疫病蟲害之入侵。

  在動物檢疫方面,我國目前監控主要項目包括口蹄疫、牛瘟、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非洲豬瘟、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新城病、牛海棉狀腦病、狂犬病、立百病毒等惡性動物傳染病。

  在植物檢疫方面之監控項目則包括甘藷象鼻蟲、穿孔線蟲、香蕉巴拿馬病、馬鈴薯癌腫病、黃金線蟲、地中海果實蠅等七十一項禁止輸入及有條件輸入之重大植物疫病蟲害。

  外來動植物疫病蟲害在農業生產上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以植物疫病蟲害為例,我國在民國75年後由於木瓜輪點病、香蕉黃葉病、福壽螺、松材線蟲及水稻水象鼻蟲等外來病蟲之入侵,造成了對臺灣農業生產損害、外銷市場喪失、生態破壞等多重嚴重影響。

  而在動物傳染病上,民國86年台灣爆發豬隻口蹄疫,造成豬隻嚴重疫情,毛豬生產內外銷遭到空前的衝擊,直接及間接造成養豬及相關產業達數百億元之重大經濟損失,長期損失更是無法估計。

問3:政府採取哪些因應對策?

一、政府在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方面如何因應?

  加入WTO後,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將愈形重要。目前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除繼續強化功能職掌外,為因應入會需要亦制定多項防疫檢疫因應對策,包括:(一)加強對各國農產品之輸入檢疫,(二) 加強對大陸農產品之輸入檢疫,(三)強化國內動植物防疫體系,(四)加強國際相關科技合作及資訊交流,及(五)研發檢疫處理技術,以協助拓展農產品外銷等。

  整體而言,我國未來在動植物檢疫工作上,必須強化邊境管制,嚴守農產品輸入檢疫把關工作;而在國內防疫工作上,則須強化國內疫情之監測通報系統之運作,健全動植物防疫制度及管理體系,提昇與維持我國為特定疫病蟲害非疫區之優勢。

二、面對國外畜產品輸入,動物檢疫工作如何因應?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已建立及應用風險分析技術,以評估輸入畜產品衛生安全。在符合國際規範之精神下,持續針對貿易夥伴國之輸入申請進行畜產品輸入風險分析,並針對輸銷我國之畜產品國家,實施派員赴輸出國原產地進行檢疫查證(包括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國家),期能將我國動物檢疫防線延伸至國外產地,以源頭管理方式,確保輸入我國之動物產品未攜有國外重要特定疫病。

三、如何加強建立重大惡性動物傳染病之監測及檢驗技術,並加強疫情之通報?

  因應日益升高之動物傳染病入侵風險,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已持續進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中所列之重大惡性動物傳染病監測計畫,並加強蒐集各國相關動物疫情資訊,隨時研判疫情並提昇相關檢驗能力。於動物疫情通報上,已開發完整之電腦疫情通報系統,可整體結合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各縣市動物防疫之主管機關,以便於第一時間內發現疫情,及時施行各種適宜的防疫措施。

四、如何加強國內動物防疫工作, 以維護畜牧生產安全?

(一) 落實豬瘟及口蹄疫撲滅計畫,輔導養豬戶確實執行「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之規定,完成全面性預防注射。

(二) 輔導畜養戶落實自衛防疫體系,加強實施飼養場所及設備之消毒,飼養環境之改善,動物之隔離及病媒之驅除等衛生安全措施。

(三) 確實掌握國內動物疫情,落實疫情通報系統,加強獸醫流行病學之調查,監控國內現存之疫病發生狀況,加速疫病之控制,以防止疫病之發生與蔓延。

(四) 加強國際間組織之參與和聯繫,隨時依據國外之動物疫情狀況,修正或增列「中華民國輸入動物及其產品檢疫條件」,據以加強檢疫措施,防範疫病傳入。

(五) 監控國內未發生之疫病,冀期早日發現疫病,提前控制和撲滅,減少損失。

五、如何強化植物檢疫工作,確保輸入農產品之安全?

(一) 繼續於我國國際港站進行外來重要危險性疫病害蟲之偵測,並著手訓練檢疫用犬,俾以強化檢疫功能。

(二) 積極配合海關等緝私單位查緝農產品走私,防杜疫病蟲害藉非法管道入侵。

(三) 繼續派遣檢疫人員赴我國之貿易夥伴國如日本、荷蘭、法國、美國、阿根廷、加拿大、澳洲、智利等實施產地查廠及檢疫查證作業,延伸我國檢疫防線。

六、如何加強對國內植物疫情監測,以防範國外危險性疫病蟲害入侵及蔓延危害?

因應日益升高的植物疫病蟲害入侵風險,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已持續蒐集各國相關植物防疫檢疫規定及疫情,加強對國內(尤其金、馬、澎湖等離島地區)植物疫病蟲害之發生偵測與調查,並於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各縣市政府、各大專院校及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建置「植物疫情監測及通報系統」,以結合基層至中央之各農業研究與防疫人員及單位,共同監測植物疫情;此外,更積極整合並強化植物疫病蟲害診斷服務功能,積極研發相關技術,以便於第一時間內發現疫情,並據以施行各種適宜的防疫措施。

七、如何加強植物疫病蟲害防治工作,以保障國內農業生產安全?

(一) 落實推動重大植物疫病蟲害防治措施,加強辦理東方果實蠅、瓜實蠅等重要害蟲之全國性共同防治,適時殺滅害蟲,俾確保國內蔬果的生產安全與品質。

(二) 強化突發性或新入侵植物疫病蟲害之緊急防治與撲滅措施,有效遏阻其蔓延危害,另針對可能入侵之危險性疫病蟲害,擬訂緊急防治計畫。

(三) 加強植物防疫技術研發及技術示範推廣,推展整合性植物病蟲害管理及重大病蟲害共同防治,以及積極推動繁殖用植物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制度,以保護國內農業生產安全及發展。

八、大陸農產品違法走私進口可能更為增加,如何防杜?

(一)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已建立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財政部關稅總局等查緝走私單位密切合作、聯繫與協調之機制,共同打擊走私行動。防檢局設置檢舉信箱(台北郵政五之四十號信箱)及檢舉電話(0800-039131),且訂定「獎勵民眾檢舉走私動植物及其產品案件實施要點」,鼓勵民眾主動提供走私線索協助緝私機關偵察破案和防止走私。

(二) 因應兩岸小三通,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自89年12月16日起於金門、馬祖兩地區各設置一處檢疫站執行大陸地區動植物及其產品輸入檢疫措施,以防杜大陸地區動植物疫病蟲害之入侵金馬地區。另為防範大陸地區農畜產品假進口之名,行走私之實輸入台灣本島,而可能將大陸疫病蟲害傳入臺灣,該兩檢疫站並對自金門、馬祖地區輸入台灣之動植物及其產品實施管制檢查。

九、政府將如何加強研發檢疫處理技術,協助拓展農產品外銷市場?

(一) 為順應國際潮流,積極尋求取代溴化甲烷之燻蒸藥劑。

(二) 研發低溫冷藏等檢疫處理技術,以降低檢疫處理對蔬果品質之影響。

(三) 配合產業出口需求,加強疫病害蟲之檢疫處理技術,提昇我國外銷蔬果之產品競爭力。

(四) 已完成輸日芒果、葡萄、椪柑、荔枝、柚類、香蕉、木瓜、甜橙、桶柑等鮮果之檢疫處理,及輸美荔枝、楊桃之檢疫處理,未來將配合國內產業需要持續辦理。

專業檢疫、全民防疫與杜絕走私

一、專業檢疫— 強化邊境管制,嚴守農產品輸入檢疫把關工作

(一) 輸出入動植物及其產品應依規定申報檢疫。

(二) 生鮮、冷凍(藏)或非經高溫滅菌罐製之動物肉類及其產製品(如香腸、火腿、肉脯等)、鮮乳等產品,禁止自香港、韓國、新加坡、中國大陸、東南亞、中東、中南美洲、歐洲大陸、非洲及口蹄疫、牛瘟、非洲豬瘟等發生國家或地區輸入。

(三) 水陸禽類、鳥類及其生鮮、冷凍(藏)或未經高溫滅菌罐製之禽鳥肉類、蛋類等,禁止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區輸入;上述禽鳥類產品亦禁止由香港、中國大陸等新城病疫區輸入。

(四) 鮮果實、土壤及附有土壤之植物、產地不明之植物或其產品、活昆蟲及有害生物、來自危險病蟲害疫區之寄主植物或其產品及經危險病蟲害疫區轉運之植物或其產品等,禁止輸入我國。

二、全民防疫—健全動植物防疫制度及管理體系,做好預防才有未來

(一) 外來疫病蟲害是國內疫情之重要元兇,為確保農業生產與自然生態安全,請勿攜帶國外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才能避免外來疫病蟲害之入侵。

(二) 民眾若發現經實施防治仍無法遏制蔓延之重大動植物疫病蟲害時,應立即向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或直轄市、縣(市)政府通報。

(三) 政府將持續落實豬瘟及口蹄疫撲滅計畫,輔導養豬戶完成全面性預防注射,嚴格管制未注射豬隻之買賣與屠宰,並加強肉品市場、繫留場及車輛之消毒,加速重大動物傳染病之控制與清除,並對已撲滅之疾病例如狂犬病及牛瘟等加強監測及預防工作。

(四) 提供防疫輔導措施,輔導業者強化自衛防疫之功能,防止疫病傳入場內。

(五) 動物發病之迅速回報有利於及早控制疫情,飼養戶若發現疫病請儘速向鄉鎮市公所反應,獸醫師依法應於發現疾病二十四小時內循管道回報,以掌握契機。

三、杜絕走私—走私行為全民受害、走私禍患危及國本

(一) 走私查緝工作,除靠海關及警政單位等機關之努力外,尚需要全國人民的積極參與,共同杜絕走私,才是正本清源的作法。

(二) 鑒於過去因走私而引入動植物疫病蟲害的慘痛經驗,全國民眾、販售商及食品餐飲業者應發揮自律精神,在發現走私動植物及其產品等不法行動時,應主動向查緝機關檢舉不法。

(三) 您及您的家人是這項工作的重要推手,請由本身拒買來路不明的農、畜、漁產品做起。

相關事務手續及政府機構等

  如需進一步瞭解其他相關動植物防疫檢疫規定,請逕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與所屬各分局,聯絡方式如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02-23431401
-防檢局基隆分局  02-24247363
-防檢局基隆分局台北檢疫站  02-26195007
-防檢局基隆分局汐止檢疫站  02-26490682
-防檢局基隆分局蘇澳檢疫站  03-9967951
-防檢局新竹分局  03-3982663
-防檢局新竹分局新竹檢疫站  03-5729018
-防檢局新竹分局桃園檢疫站  03-4689157
-防檢局台中分局  04-22660188
-防檢局台中分局台中港檢疫站  04-6573697
-防檢局台中分局嘉義檢疫站  05-2334654
-防檢局高雄分局  07-5360070
-防檢局高雄分局台南檢疫站  06-2232501
-防檢局高雄分局高雄港口檢疫站  07-8314482
-防檢局高雄分局高雄機場檢疫站  07-8057790

  為保護台灣農業生產安全,您倘發現農畜產品走私等不法情事,請速撥檢舉走私農畜產品專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0800-039131 台北郵政第5-40號信箱
-防檢局基隆分局 02-24247363 基隆郵政201號信箱
-防檢局新竹分局 0800-025965 桃園縣中正國際機場航勤北路25號
-防檢局台中分局 0800-060189 台中郵政第20-44號信箱
-防檢局高雄分局 07-5360027 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31號5樓

 

  • 發布日期:9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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