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農民宣導資料(歷史文獻)
總體因應對策
• 前言 |
• 壹、加入WTO農業諮商之結果 |
• 貳、加入WTO對農業影響之評估 |
• 參、加入WTO農業部門整體因應對策 |
• 肆、結語 |
• 附表 |
• 相關事務手續及政府機構等 |
前言我國於民國79年元月1日以「台、澎、金、馬關稅領域」名稱向「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提出入會申請,GATT理事會於81年9月受理我國入會案之申請,成立我入會多邊工作小組,並有26個締約成員對我提出減讓之要求,與我國展開雙邊諮商。84年世界貿易組織(WTO)取代GATT,我申請入會案更改為加入WTO,至87年2月20日我與美國結束入會諮商後,我國與26個會員進行之農業雙邊諮商已全部完成。多邊工作小組部分,歷經11次入會正式工作小組會議及4次非正式會議,我入會議定書、工作小組報告、各項承諾彙總表等入會文件終於90年9月18日最後一次工作小組會議期間獲得採認,並於同年11月WTO卡達部長會議審議通過我入會案,相關入會文件經立法院批准後,於同年12月2日正式通知WTO秘書處,依WTO規定該項文件於存放秘書處30日後生效,我國乃於91年1月1日正式成為WTO會員,為我國參與國際經貿社會邁向新的里程碑! 台灣農業係小農經營型態,農場規模較小,隨著經濟快速成長,工資上漲,雖因大量資本投入吸納部分工資支出,但產銷成本仍高,農業經營不易。我國加入WTO以後,必須履行相關規範及入會諮商承諾,面對貿易自由化的競爭,國內農業所面臨的挑戰將更趨艱鉅。因應加入WTO經貿自由化之趨勢,農業部門必須加速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在兼顧產業競爭力、農民福祉與生態保育前提下,透過整體性、前瞻性的規劃,爭取全民的認同與支持,讓本土農業更切合現代生活需要,才能維護台灣農業之永續發展。本會在87年2月完成農業雙邊諮商後,已研擬各產業因應對策,並納入年度施政重點積極推動,陸續辦理提升產業競爭力計畫、離牧計畫及農漁民轉業訓練計畫等工作;本會更於去(89)年5月成立「WTO農業因應小組」,重新檢討修正農、林、漁、牧各產業因應對策,並進一步研擬具體實施計畫,以減輕加入WTO對農業部門的衝擊;本會復於90年10月將「WTO農業因應小組」改為「WTO農業推動小組」,全力推動各項具體因應措施,期能有效減輕入會衝擊,保障農民權益。 壹、加入WTO農業諮商之結果由於我國加入WTO後,必須遵守相關規範及履行入會談判之承諾,未來農產品市場將更為開放。為減少加入WTO對農業之衝擊,在我國與WTO會員進行入會諮商時,已極力爭取以漸進方式來降低關稅、開放市場及減少補貼,俾國內產業有足夠之調適時間。謹將我國入會談判結果說明如下: 一、 農產品關稅減讓 我國承諾加入WTO後,農產品關稅稅率水準將逐年調降至日、韓之間,以實際反映我經濟發展之程度。整體而言,我國農產品現行平均名目關稅為20.01%,在加入WTO後第一年將調降至14.01%,並分年調降至12.86%。多數農產品完成降稅期限為91年,而137項入會後採關稅配額之敏感產品將延後至93年。 二、 農產品市場開放 我國現有稻米、蔗糖、花生、紅豆、大蒜、鯖魚、(魚參)魚、(魚昷)魚、豬腹(月劦)肉、 (一) 稻米採限量進口之特殊處理方式 稻米為我國最重要之農產品,我國在與各國諮商時已爭取採行烏拉圭回合農業協定附錄五暫緩關稅化之限量進口模式開放市場,91年稻米之進口量為基期(79~81年)國內消費量之8%,即144,720公噸之糙米。依據入會諮商協議,進口配額分為政府進口與民間進口兩類,其中政府進口部分(65%)將採國營貿易方式管理,與政府收購農民之公糧作公平處理,但不能供援外或撥作飼料;民間進口部分(35%)則以先申請先核配方式分配進口配額;民間進口配額及政府進口米供市場銷售時,每公斤食米加價上限為23.26元,米食製品為25.59元,倘未能順利售出,則加價水準依次每兩週調降3元,直到銷售完畢為止。 (二) 採關稅配額方式進口 加入WTO後,花生、東方梨、蔗糖、大蒜、檳榔、雞肉、液態乳、動物雜碎、鯖魚、紅豆、乾香菇、柚子、桂圓肉、椰子、香蕉、鳳梨、芒果、柿子、(魚參)魚、(魚昷)魚、乾金針及豬腹(月劦)肉等22種目前為限制進口之農產品,將依烏拉圭農業協定採行關稅化措施,以關稅配額方式開放市場;即一定配額內採低關稅,進口關稅為現行關稅之一半,配額數量占國內消費量之比例由4%逐年增加至8%(或更高,如蔗糖為41%);配額外則課以較現行稅率為高之關稅,其稅率視基期年國內外價差及我國與各國談判結果而定,不限制進口數量。由於大部分產品配額外稅率均極高,故以配額外關稅進口之數量,初期應不致有太大之衝擊。 (三) 入會後開放自由進口 對部分目前採限制地區進口之產品,由於不符合WTO不歧視之原則,於入會後取消進口限制,開放自由進口,只課徵關稅,大部分產品之關稅約在20%~40%之間。此類產品包括龍眼、荔枝、橙類、檸檬、葡萄柚、葡萄、桃子、李子、蘋果、其他中國柑、馬鈴薯、木瓜、其他柑桔類果實、番石榴、全鴨、火雞肉塊、鴨肉塊、魷魚等18種。 三、 削減境內農業支持 依WTO烏拉圭回合農業協定之規定,對農產品或生產要素給予之補助或補貼,其足以扭曲生產與貿易者,均須納入農業境內支持(AMS)之計算中,並予以削減。我國實施農產品之補貼,包括對稻米及雜糧之保證價格收購制度、蔗糖契作保價制度、稻田轉作補貼、菸葉、小麥之契約保證價格收購制度、夏季蔬菜價差補貼及其他各項農業投入補貼、獎勵金等。這些補貼項目之基期(79~81年之平均)AMS約為新台幣177億餘元,我國已承諾依WTO烏拉圭回合農業協定於91年削減20%,估計應減少補貼金額約為35億元。至於削減補貼之方式,則依WTO相關規範,將補貼策略調整為可豁免削減之措施。 貳、加入WTO對農業影響之評估加入WTO以後,我國必須履行市場開放及削減境內支持之承諾,在市場開放方面,包括逐年調降目前自由進口之農漁產品之關稅,以及取消稻米、雞肉等41種農產品之非關稅保護;在境內支持方面,91年須削減基期年AMS之20%,因此目前國內設有保證價格收購之產品,勢須逐年實施減產計畫,以降低AMS之總額。預期入會後因農產品進口量增加,將使國內部分農產品價格下跌、產量減少;其中尤以目前為限制進口之農產品所受之衝擊較大,謹就入會後對我國重要農產品之影響,說明如下: 一、 稻米 稻米為國人主食,也是國內栽培面積最廣、農戶數最多的產業,但因生產規模較小,生產成本高,且在政府長期管制進口及保證價格收購制度的保護政策下,缺乏競爭力,入會後開放稻米市場,農民及週邊產業將會受到相當程度的衝擊。依據我國與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國之諮商結果,91年承諾進口數量為144,720公噸,由於開放14萬餘公噸糙米進口,國內稻作面積須調減3萬餘公頃,倘再加計庫存舊期餘糧標售不得限制外銷(最近三年來外銷米年平均銷售數量約10萬公噸),國內稻作面積預估須調降5萬公頃。惟因進口食米大部分由政府掌握,並採加價銷售措施,可縮小國內外價格差距;而未來因稻作面積減少所調整之人力,將配合休耕種植綠肥加強農田管理,或輔導朝向農業外專業行業發展,以降低進口食米對國內稻農之衝擊,及維護農田生態與農地永續利用。 二、 雜糧 落花生和紅豆為我國主要雜糧作物,落花生部分由於中國大陸之生產成本較低,加入WTO後,若對大陸不採取排除條款,則配額內進口量,大陸具相當競爭力,至於配額外進口部分,配額外關稅仍具有相當保護機制;預期加入WTO第一年,種植面積將減少4%,加上心理預期,價格下跌,產值預估減少12%,至93年種植面積減少8%,產值減少17%。紅豆亦以由大陸進口機會最高;配額外部分,以目前國內價格而言,配額外關稅並未能有效作為安全機制,預期仍會進口;預估第一年種植面積將減少14%,價格下跌11%,至93年種植面積減少24%,價格下降19%。 三、 水果 入會後除椰子、東方梨、文旦柚、桂圓肉、香蕉、鳳梨、芒果、柿子等八項產品將採關稅配額措施外,其餘均將開放自由進口。由於水果之消費具有替代性,未來國外水果大量、多樣化的進口,勢將造成國產水果減產及價格下挫的壓力,其中尤以椰子、東方梨、文旦柚等水果所受之入會衝擊較大。 四、 蔬菜 目前除乾香菇、乾金針、大蒜、及馬鈴薯為管制進口外,其他蔬菜均可自由進口;入會後,前三者將採關稅配額措施,馬鈴薯則開放自由進口。其中乾香菇、乾金針均耐儲存運輸,若開放進口,國產乾香菇在大陸貨與日、韓貨交相影響下,品質差者將逐漸淘汰,高品質香菇生存空間有限,預估至93年種植面積將減少50%;國產乾金針產業競爭力極度不足,估計至93年可能僅剩目前規模之35%以下;蒜球亦以大陸產品最具競爭力,預估至93年種植面積將調減50%;馬鈴薯因有嚴格之檢疫把關,短期間影響不大。 五、 畜產品 我國畜產品之飼養成本較美、加、泰等國高,且由於國人偏好之雞腿翅及畜禽雜碎等為國外之低價產品,國內外價差大,因此開放進口將影響國內生產。經評估毛豬產業於入會後,隨進口配額之逐年增加,並於94年完全自由開放,毛豬飼養頭數將由目前產銷平衡之700萬頭降至600萬頭;家禽產業部分,以肉雞所受之衝擊較大,依據評估,每進口雞腿肉1萬公噸,影響我國肉雞產業產值受損約12億元,未來我國白肉雞產地價格可能維持在每公斤25元,其生產成本降至25元以下,方可有效減緩國外雞肉之進口壓力。乳牛產業部分,由於牛乳國內外價差大,評估保久乳市場及部分鮮乳市場將被進口牛乳取代,鮮乳售價亦會受影響,估計年產值將減少15億元以上。 六、 漁產品 由於我國入會承諾漁產品關稅調降之幅度高達27%~35%,因此入會後國外漁產品將以較低之進口成本衝擊我國內市場。目前以國內市場為主之沿近海及養殖漁業,大部分屬家庭式小漁經營型態,由於國內土地、勞工、物料等價格高,加上經營規模小,成本無法與國外大宗漁產品競爭,故所受之衝擊亦較大。 加入WTO後,如開放大陸產品進口,由於大陸之農產品種類與我國類似,且大陸工資便宜,農產品生產成本低,甚至較其他出口國家低,因此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將使國內農業所受衝擊增大。根據目前兩岸農產品競爭優勢、大陸動植物疫病現況及我國農產品防疫檢疫規定,估計若加入WTO後採取最惠國待遇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受影響較大之產品主要是蔬菜、養殖漁產品等,未來如果大陸畜產品及其他農產品克服檢疫問題而輸銷來台,則影響將更為擴大。 參、加入WTO農業部門整體因應對策我國加入WTO以後,必須履行入會談判承諾,調降農漁畜產品之進口關稅,消除目前所採管制進口、限地區進口及削減境內補貼等保護措施。未來農產品進口量將會增加,部分不具競爭力的產品將因而減產,產業結構亟需進行調整。同時,在產業調適過程中,也將帶動農地、農業用水與人力等農業資源之移轉,有鑑於此,本會所研擬之因應對策,乃綜合考量產業、農地資源、勞動力資源等三方面進行規劃。農業整體因應對策之重點內容如下: 一、 產業調整對策 在知識經濟時代,產業發展的關鍵因素已迥異於往日,農業產業政策必須將過去以提升生產力為核心,轉變為以提升競爭力為主軸,促使農業朝向「以知識的市場化與商品化,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價值,增加農民所得」的方向發展。謹就產業調整的整體策略分述如下︰ (一) 推動農業策略聯盟,發揮經濟規模效率與技術效率 (二) 發展生物技術、自動化、環控等重點農業高科技,促進農業轉型升級 (三) 發展食品加工業,帶動農業工業化與企業化經營 (四) 發展有潛力的精緻農業與休閒農業,提升農業競爭力 (五) 建置農業資訊體系,提升農業資訊力,精確掌握國內外資訊 (六) 拓展多元化行銷通路,促進農產運銷現代化 政府將整合產地包裝處理集運中心,落實農產品商品條碼化、分級標準化、及包裝規格化;並規劃批發市場營運轉型,擇優輔導轉型為物流配送中心功能;亦將建構農民團體運銷策略聯盟,強化農產品多元化運銷與保鮮物流作業體系;提高農產運銷資訊系統功能,建構農產運銷電子商務體系,並整合農民團體及民間零售通路、加工、外銷等業者,建立市場行銷策略聯盟。另外,積極辦理生鮮農產品品質認證制度,推展品牌農產品,強化國產農產品競爭利基;並結合產業文化與產季特色,辦理促銷活動,加強消費者宣導,提升國人對國產品認同度。 (七) 開發具競爭力農產品及加工品之國外市場,增加農民收益 (八) 落實動植物防疫檢疫 本會將加強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建立以WTO之SPS協定為運作基礎之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強化疫情監測、風險評估與檢疫處理技術;推動植物重大疫病蟲害共同防治及清除重大動物傳染病,以及防範畜禽產品藥物殘留。為保障我國權益,並積極參與SPS技術諮商會議,強化資訊、技術之交流及消弭農產品貿易之SPS爭端;同時,研發農產品外銷檢疫處理技術,協助我國農產品拓展外銷。另外,本會已在金馬等離島地區設立檢疫站,加強對大陸農畜產品之輸入檢疫;並配合緝私單位建立防杜走私與疫病入侵之嚴密防線。未來並期建立兩岸動植物檢疫證明文件之認證制度,促進兩岸檢疫業務溝通、協商與互惠交流。 (九) 研擬短期價格穩定措施 (十) 加強受進口損害救濟、救助措施 本會並於84年及87年分別修正公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擴大適用受進口損害救助農產品範圍,以及允許在加入WTO前實施先期產業結構調整措施。受進口損害或有損害之虞之農產品,得依不同損害程度,採取不同之救助措施。 二、 農地資源調整對策 加入WTO農地資源調整因應措施主要分為兩方面,一為農業內之調整,以農地仍維持農用為原則,包括計畫性休耕,培養地力,以及配合區位及生態環境,整體規劃輔導平地景觀造林及綠美化;另一為經適當規劃後有秩序地釋出作非農業使用。以入會第一年將減少作物面積53,000公頃為例,農業內永續利用調整預估可因應調整約五萬公頃,餘經規劃後有秩序地釋出供非農業使用,相關調整內容說明如次: (一) 農業內永續利用調整 1. 配合稻米進口及考量庫存仍高之情形下,將繼續辦理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加強辦理休耕、種植景觀作物等生態維護措施,預估稻作面積將由89年之33.9萬公頃,於91年調降為30萬公頃,減少約4萬公頃。 2. 獎勵造林實施方案與平地景觀造林,增加平地綠美化面積,預計91及92年各推動2,500公頃,93年累計8,000公頃,至95年累計執行面積約20,000公頃。其次,輔導粗放果園廢園造林,辦理生態維護綠美化,初步規劃配合者有椰子、文旦柚、東方梨、柿子等之減產面積,91及92年各推動450公頃,至93年將累計面積至1,500公頃,最終將推動6,200公頃之減產面積。 3. 推動休閒農業:包括休閒農業區規劃、休閒農場設置、休閒養殖漁業規劃等,逐年累積將可吸納數百公頃之作物面積。 4. 配合農業部門推動農業策略聯盟、農業知識經濟方案等發展政策,提供農產加工、農產品物流及農業科技園區等新興農業事業所需用地。 5. 為改善農業經營環境,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輔導農民適地適作之經營,並建立產銷班分級輔導制度,以建構優質產銷環境。農地利用綜合規劃90年至93年所涵蓋的面積共1,500個區段24萬公頃,約占耕地的28%,90年度已先執行58,000多公頃。 6. 另據前述模型估計,仍有切花、高級茶及蓮霧等水果,將因加入WTO後外國市場對我開放及關稅降低等而出口增加,雖然估計相當保守,但仍可增加部分種植面積。 (二) 規劃後有秩序地釋出 1. 配合「國土綜合發展計畫法」之完成立法,建立短、中、長期的農地釋出政策,有計畫、有秩序的釋出農地,以兼顧農地資源之永續利用及國家整體經濟發展需要。 2. 維護優質農地,對於農業用地特定農業區之土地(面積約33.4萬公頃)中,已辦竣農地重劃者,為當前重點保護農地,予以強化管制。 3. 有計畫性調整農地變更總量,以至民國100年估計目的事業所需變更用地約48,000公頃,為第一監控量;另估計可釋出農地面積約16萬公頃,為第二監控量,監控農業用地之變更使用數量,並適時檢討;並對農業用地之申請變更使用案件,擴大授權由地方政府審查同意範圍,以縮短土地變更審查時程。 4. 建立農業用地變更對周圍農業生產環境影響評估機制,有效減輕農業用地變更對農業生產環境之破壞。 三、 農業勞動力調整對策 加入WTO預期將有部分農業勞動力受到影響,擬採取下列對策: (一) 加強培育現代化青年農民,提高農業勞動力素質與勞動生產力,建構現代化農業教育訓練學院,除了技術面的指導外,亦將強化企業管理理念的推廣,以系統化之訓練制度培育專業農業人力資源;並將整合農業產銷組織,提升整體經營效率。 (二) 建立農民社會安全制度,配合老人福利津貼或國民年金制度,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納入制度整合實施,以保障老年農漁民離農後尊嚴與安適的生活。 (三) 加強利用農地及各種自然資源,以「農業結合旅遊」、「農業結合教育」、「農業結合休養」的方式,發展新的農地利用型服務業,開創農民就業機會,諸如發展休閒農業及輔導農民團體開辦照護安養事業等。 (四) 配合產業結構調整,輔導農漁民強化就業技能,擴大辦理農漁民第二專長訓練,為鼓勵農漁民參加中長期轉業訓練,對符合規定者將核發參訓農漁民生活津貼補助;另為協助農漁民能順利轉業創業,將續辦理轉業創業貸款。 (五) 依「農業發展條例」之規定,加速挹注農業發展基金,加強推動鄉村產業復甦,增加農村就業機會。 肆、結語農業是國家發展、國人生活及生態保育的根基,是最貼近民眾的產業,也是政府施政績效良窳的重要指標,本會將以漸進、穩健的方式展開農業改革,務實解決農業問題。台灣農業面臨加入WTO的衝擊,因應策略不能只是消極的採取守勢,更應該主動出擊,以知識為軸心,科技為手段,掌握研發及開拓的觀念,追求創新與進步,才能維護農業生產、生活、生態的永續發展。 經濟發展的經驗告訴我們,每當突破一階段性經濟瓶頸,經濟水準即能提升至另一個更高層次的境界;反之,若無法突破困境,將遭受淘汰。21世紀是知識經濟的時代,知識成為支持經濟持續發展的動力,台灣農業必須因應時勢潮流,加速調整角色及功能,由數量經濟轉向知識經濟發展,將科技知識及文化知識附加於農產品,並且將之市場化及商品化,以提高農業的附加價值,提升競爭力,俾突破目前所遭遇的困境,開創台灣農業的新時代。 附表相關事務手續及政府機構等對於本手冊有相關問題,請就近向下列政府機構等查詢。聯絡電話如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國際合作處 02-23125808 台北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 桃園縣政府 新竹縣政府 苗栗縣政府 台中縣政府 彰化縣政府 南投縣政府 雲林縣政府 嘉義縣政府 台南縣政府 高雄縣政府 屏東縣政府 台東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 基隆市政府 新竹市政府 台中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 台南市政府 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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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9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