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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97年施政成果

  新政府自97年5月20日上任以來,為因應國際糧食危機、肥料與製肥原物料價格上漲,以及加強對農民照顧,除致力活化休耕地外,並調整肥料價格,吸收漲幅,充分供應農民。此外,提高天然災害救助額度、降低救助門檻,並縮短救災時程,減輕農民災損負擔,迅速協助復耕、復建。為了確保消費者健康,除加強各項農產品之衛生安全檢驗外,恢復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制度、擴大有機農業生產及強化認驗證制度等措施,並積極規劃推動小地主大佃農、農村再生、綠色造林及海岸新生等愛台12建設計畫。以下謹就本會97年重要施政成果說明如下:

一、提供健康安全農產品,確保食品衛生

(一)加強重要農產品之安全管理

  為提供健康安全農產品予消費者,本會針對生鮮蔬果、茶葉、CAS產品、牛乳、羊乳、禽肉及飼料原料等產品,依據產品特性及風險程度不同,訂定個別監測頻率及檢驗項目,例如公糧米於稻穀採收期及公糧進倉後,依不同產區規劃農藥殘留抽驗;畜產品則進行抗生素、磺胺劑及受體素之抽檢;而養殖魚塭及魚市場之水產品也進行藥物殘留與重金屬抽驗。97年蔬果及茶葉農藥殘留監測5,504件,合格率95.8%;養殖水產品之藥物殘留、重金屬、衛生菌等檢測,計1,793件,合格率為99.94%,針對檢測不合格之產品,均依據相關規定採行列管、追蹤、回收、銷燬或延後上市及要求業者限期改善等措施。

(二)加速輔導健康安全蔬果及有機農業

  為確保消費者食用健康,維護生態永續環境,本會已從加速輔導健康安全蔬果及有機農業兩方面進行,分別說明如下:

  1. 推動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制度

    為確保消費者健康,自97年起恢復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制度並擴大推動,該標章與產銷履歷標章均為可追溯性標章,有輔導安全用藥及追溯貨源的功能,代表農產品的安全。97年已輔導1,022個產銷班通過吉園圃審查,生產面積1萬3千餘公頃。

  2. 推動CAS優良農產品標章制度

    推動CAS優良農產品標章制度已有20年,CAS標章成為國產優良農產品的代名詞。目前辦理優良肉品、冷凍食品等14大類產品驗證,總計有288家廠商,5,945項產品通過CAS驗證,年產值達420億元以上。

  3. 推動有機農業

    截至97年底,本會已認證6家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有機農產品累計驗證面積2,356公頃,包括水稻、蔬菜、果樹、茶樹及其他作物。

  4. 選擇適當產品推動產銷履歷制度

    本會以外銷國家有要求、通路有保障、有食品安全風險疑慮者等3項原則,選擇適當產品落實推動產銷履歷制度。至97年底,已有1,035家農產品經營業者通過驗證,生產1百餘種農漁畜產品於市面上販售。

二、推動「小地主大佃農」計畫,擴大經營規模

(一)推動「小地主大佃農」計畫

  為促進農地流通及活化農地利用,鼓勵老農或無意耕作農民出租農地,並輔導農業企業化經營,減少農地休耕閒置,促使農業結構調整,本會研擬推動「小地主大佃農」計畫,藉由農地租金一次支付小地主、大佃農以分年(期)償還等機制,鼓勵無力或無意營農之小地主將農地出租,並建立企業化經營之專案融資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制度,協助及輔導大佃農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提高農業生產效益與競爭力。

  為推動「小地主大佃農」計畫,自97年6月起本會即籌組專案小組,積極規劃計畫推動配套措施,並於97年9月遴選10區進行試辦,整合產官學界專家組織輔導團隊協助試辦執行。於試辦區辦理政策宣導,並協助大佃農承租農地及研擬企業化經營管理事宜,至97年底已承租面積計140公頃,建立示範性經營模式,以利98年起擴大推動。

(二)建立老農退休制度

  為促進農地活化,配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研議建立老農退休制度。在確保老農福利方面,97年11月26日修正公布「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相關條文,對於該條例修正公布前已參加農保之被保險人,於年滿65歲且加保年資累計達15年以上,將所有農地全部委由農業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協助辦理移轉或出租者,保障農保資格,持續支領老農福利津貼。

  配合小地主大佃農「農地租金一次付租」之規劃,研擬老年農民理財諮詢服務體系;同時規劃推動在地健康生活輔導,建立退休農民參與在地產業文化傳承與社區發展體系。

三、活化休耕農地,確保糧食安全

(一)提高公糧稻穀收購價,提高農民種稻誘因

  自97年第1期起公糧稻穀收購價格每公斤提高2元,以鼓勵種稻意願。並持續辦理進口米採購,補充公糧庫存。目前政府公糧庫存近30萬公噸,可充分穩定國內糧食之供應。

  基於近期國際稻米短絀及優先供應國內之考量,業自97年4月29日起先後公告稻米出口限制條件,申請出口米每公噸離岸價格須達1,200美元以上,碎粒率最高5%且為一年內收穫的稻米,以維護國產米之國際形象。

(二)種植飼料玉米,提高農田利用率及自給率

  目前國內每年進口飼料玉米約500萬公噸,為因應國際飼料玉米價格比往年上漲之趨勢,自97年起將飼料玉米納入「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契作獎勵項目,以達到增加國產飼料玉米自給率、提高休耕農田利用率等目標,97年飼料玉米面積達6,200公頃。

(三)97年第2期起停止推動種植能源作物

  考量國產生質能源作物生產成本偏高,並避免能源作物「與民爭食、與糧爭地」之疑慮,自97年第2期作停止推動於耕地種植能源作物。惟因應國際能源短缺及考量提高能源自給率,未來將加強研發農作廢棄物、纖維作物或藻類供製生質能源之技術。

四、建立產銷調節體系,穩定農產品價格

(一)穩定生產供應與行銷

  輔導農民設置蔬菜設施栽培,改善田間安全管理及採收後分級包裝,穩定供應優質安全蔬菜。輔導外銷業者與農民合作,設置芒果、香蕉等12種水果優質供果園5,600公頃,97年出口計15,461公噸,占整體外銷量之77%。輔導設置毛豆、結球萵苣及胡蘿蔔等外銷蔬菜生產專區面積375公頃,實施廠農契作,加強栽培技術及安全用藥教育訓練。輔導茶葉廠農合作,由製茶廠向合作茶農收購茶菁以生產安全、衛生、高品質之茶葉,參與之製茶廠127家、茶園面積1,577公頃。

  97年11月底辦理百大農漁會精品展,展出農漁會開發之組合式禮盒,推銷年節伴手禮,開創訂婚用精品女兒禮,提升農產品附加價值。

(二)機動調整釋出庫藏貨源

  辦理夏季蔬菜滾動式倉貯計畫,輔導8處農民團體於夏季期間購貯蔬菜,以確保夏季蔬菜貨源,於災害期間監控市場蔬菜供需情形,適時釋出庫存冷藏蔬菜。97年夏季於卡玫基、鳳凰、辛樂克及薔蜜等颱風災害期間配合市場需求釋出倉貯蔬菜37次,釋出1,690公噸,消除消費者預期漲價心理,有效穩定蔬菜價格。

五、活絡漁業經濟,兼顧環境永續

  為因應當前台灣漁業經營之困境,本會於97年8月12日召開全國漁業會議,邀集產官學共232人參加,獲致26項重要結論,擬定具體採行措施46項,落實推動與管考,以促進漁業經濟活絡。

  積極推動責任制漁業,已於97年12月17日公告「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以提升遠洋漁船管理效能,並獲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通過維持2009年我國大西洋鮪類配額。為解決漁民要求放寬大陸船員進港暫置期間協助卸魚整補事宜,已於97年8月18日完成實施大陸漁工在南方澳岸置處所擴大活動範圍。另為強化資源培育,97年完成人工魚礁投放6萬立方公尺與魚苗放流約525萬尾。並已提高漁船(筏)收購與休漁獎勵金額,及取消100噸以上漁船休漁獎勵金上限。

  協助觀賞魚產業拓展外銷市場,97年舉辦台北國際水族展,擴大觀賞魚產業之知名度,並輔導產業團體參加德國杜易斯堡水族展,我國七彩神仙魚獲冠軍殊榮。

六、整合十大農業科技團隊,發展競爭優勢農業

  創新研發是農業發展之動力,配合農業重點產業,結合產官學研界之科技研究資源,組成花卉、熱帶水果、植物種苗、種畜禽、水產種苗、觀賞魚類、良質米、有機農業、動物疫苗及節能減碳等十大研究團隊,規劃98年至101年之中程計畫,含括市場開發、技術研發及產業輔導推廣等層面,以提升研發效率,達促進產業發展目標。

  另外,應用網路視訊技術建置「農業遠距診斷諮詢服務系統」,農民可透過該系統與農業專家進行即時問題諮詢。97年已在42個農會設置「農業遠距診斷諮詢服務據點」,98年邀集本會各試驗改良場所專家共同參與,並增加43個農會成為服務據點。

七、推動農村再生,建設富麗新農村

  為促進農村活化,輔導農村社區環境景觀改善及綠美化,試辦農村再生。97年辦理縣級鄉村風貌綱要建設136案、改進鄉村環境品質134案、獎助營造農村新風貌345案、多元文化活動299案,並推動農村再生試辦7區及社區人力培育331區,藉由循序漸進的課程訓練,讓農村再生的精神凝聚共識,提升農村居民居住尊嚴及生活環境品質。「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於97年10月23日經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於97年10月24日送 大院審議。

八、執行綠色造林,設置3個平地森林遊樂區

  為營造安全、生態家園及維護綠資源,97年完成平地造林及綠美化新植609公頃、推廣山坡地造林新植525公頃及培育優質苗木1,200萬株,提供造林綠美化;同時完成116公頃海岸及離島造林。

  在設置平地森林遊樂區方面,本會林務局成立設置地點評選小組,著手規劃在平地造林地區設置3處大型平地森林遊樂區,研訂選定原則及評估標準,完成選定以嘉義-東石鰲鼓、花蓮-大農大富,以及屏東-林後等農場為預定設置地點。未來將結合區域周邊之農業、城鄉文化、社區營造及環境教育等產業,營造優質遊憩園區,活絡平地休閒產業。

九、推動海岸新生,打造優質漁港環境

  為活絡漁業經濟,打造多功能漁港,本會97年度已辦理鹽埔漁港擴建第二期、安平漁港舊港口重建第四期、東港漁港魚市場新建等漁港設施及環境景觀改善等59件工作。此外,為維持漁港機能正常運作及漁船進出安全,97年本會已追加經費,補助台北縣等13個縣(市)政府,辦理41處漁港疏浚工作,以改善漁民作業環境,確保作業安全。

十、辦理防洪治水,加強國土保安

(一)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以「治山、防災、保育、永續」四個面向,推動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辦理土石流監測、防災應變及災害防治、工程維護及853件緊急處理工程。

(二)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辦理712區保育治理工程,有效土砂控制量485萬立方公尺,保護山坡地面積20.3萬公頃,保護人口40.8萬人,集水區整治率由37.7%提升至39.3%。

(三)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辦理集水區保育治理95件,改善崩塌地處理48公頃、野溪處理56處,並有效控制泥砂量約40萬立方公尺,延長水庫壽命。

(四)國土保安區治理與復育:辦理國有林治理工程112件,處理崩塌地面積126.38公頃及抑制土砂下移量362.11萬立方公尺,並加強經營管理保安林地46萬公頃。

(五)土石流防災宣導及應變計畫:完成土石流防災演練及宣導218場,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250人次,協助19縣(市)154鄉(鎮、市)522村(里)建立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計畫,並建立最小疏散範圍保全對象清冊達31,954人。

十一、充分供應農民肥料,適時合理調整價格

  為解決農民買不到肥料問題,適度反映原物料成本,自97年5月30日起調整國內肥料價格,並由政府補貼及台肥公司吸收漲幅之85%,農民購肥價格平均漲幅由127%降為22.3%,減輕農民負擔,國內肥料價格仍較鄰近國家低廉;並成立「合理化施肥輔導小組」,97年計辦理合理化施肥宣導326場,提升農民合理化施肥知能,有效施用化學肥料,97年化學肥料施用量較96年已減少3.4萬公噸。

  自97年第四季起,為反映石化原料製成之尿素及液氨國際價格下跌,協調肥料業者自97年11月1日及12月1日起,二次調降尿素及硫酸銨肥料價格。自98年1月1日起,調降硫酸銨等8種肥料價格,以嘉惠農民。

十二、照顧農民福祉,維護農民權益

  因應國內油電價上漲,補貼農業用油及農業動力用電漲幅之1/2,以減輕農民成本負擔。在漁業用油部分,97年漁業用柴油已改依浮動油價14%補貼,並將海運燃油(MF-30)納為優惠用油品項;另養殖漁業用電補貼部分,97年起已補貼水產養殖用電上漲額度之1/2。

  97年6月11日修正發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等相關規定,降低專案補助門檻,使局部地區嚴重受災之救助工作能因地制宜,同時因應農業資材與生產成本上漲,提高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額度,並縮短勘災時程。97年辦理7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核發救助款37.9億元,受益農漁戶近24萬戶。

  97年8月13日修正公布「國民年金法」,農保與國民年金保險採分立制度,農保被保險人不強制納入國保,老農津貼每月6,000元繼續發放,確保農民繼續享有農保及依法請領老農津貼之權益。97年發放老農津貼509億元,受惠老農近74萬人。發放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18億餘元,農漁民子女近27萬人次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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