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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前瞻規劃農業施政

  全球氣候變遷、極端氣候頻度與強度增加;全球人口增加,世界糧食供需趨緊;耕地、水資源日漸減少且品質劣化,使確保糧食安全議題受到全球關注。此外,國際經濟加速區域整合,朝向高度自由化,農業面臨龐大競爭壓力與挑戰。這些趨勢均對農業發展有關鍵性影響,必須積極因應,策訂農業新定位與發展方向,擘劃中長期農業政策。

  本會歷經半年籌劃,就中長期農業政策、農地利用與管理政策等兩大方向,分組邀集產官學界專家共同研討計30餘場次會議,經綜整各方意見,提出於本(100)年1月召開之全國農業與農地研討會,以匯聚各界對農業發展與施政之共識。會中針對中長期農業發展,應打造高度競爭力的優質農業為願景,及早因應國際經貿自由化發展的大趨勢;也期待能進一步發揮農業的多元功能,建立國人對農業多元貢獻價值的共識。

  本會經依據上述會議共識及精緻農業方案、農村再生條例之立法精神與農業因應氣候變遷對策等中長期重要農業施政,並參考 大院各委員提出之本法草案,查考世界各國作法,研擬農業基本法草案,期以本法作為導引中長期施政、制度施行及法令訂定之重要法令依據,並藉此喚起各界對農業的重視,促使農業政策穩健施行,確保農業之永續發展。敬請 大院予以支持。

  未來農業施政將彰顯農業提供糧食安全、生態保育、農村文化及國土保安之多功能價值,並提升農業競爭力,增進農民福祉,確保農業永續發展。然農業之多功能效益為全民所共享,全民當有義務共同維護農業、支持農業。謹就重要政策方向與重點工作報告如下:

一、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一)規劃國家級糧食安全對策

  1. 召開跨部會糧食安全會議:糧食安全為國家百年大計,為確保糧食安全,行政院吳院長敦義於本年2月指示,由經濟部、財政部、內政部及農委會共組「跨部會糧食安全專案小組」,以穩定國產糧食供應及進口糧食價格。本會已於2月15日及3月7日召開跨部會糧食安全會議,達成確保糧食生產資源,提高糧食自給能力等多項共識,將加強活化休耕地,鼓勵在地消費,同時建立小麥、玉米及黃豆等監控體系,完善糧食風險管理,確保國內進口糧食的供應。本會將依據整體規劃持續訂定各項施政作為,並訂定糧食自給率目標,做為導引糧食安全各項施政規劃及資源維護之準據。
  2. 掌握糧食安全存量:以往我國稻米安全儲備以不低於三個月國內稻米消費量,約占年消費量25%(約30萬公噸)為原則。鑒於世界糧食供應趨緊,本會於97年即決定逐年增加政府稻米庫存,因此,97年底庫存折糙量29.4萬公噸,98年增加至33.3萬公噸,99年再提升為46.7萬公噸。預計至100年5月底第一期稻作收穫前約42萬公噸,占年消費量33%,已可確保100年稻米供應無虞。
  3. 建立區域緊急糧食安全儲備機制:我國於99年8月舉辦「APEC糧食安全論壇」倡議建立「APEC緊急糧食儲備機制」,提送99年10月日本新潟舉行「APEC糧食安全部長會議」討論並納入宣言。本機制之建置將可確保我國糧食安全,並提升我國國際地位。未來將由我國主導召開會議討論,於APEC架構下持續推動,建立區域合作機制。

(二)推廣「在地生產、在地消費」

  98年我國糧食自給率為32%(以熱量計算),主要糧食包括稻米(96.9%)、蔬菜、水果、肉類、漁產(155.6%)等自給率均仍維持在84%以上。為提高糧食自給率,加強推廣在地生產、在地消費,強化飲食教育及開發在地食材新需求,引導國人改善膳食習慣,選用國產農產品。

  鼓勵國人多消費國產白米,平均每人每天多吃一口飯,估計每年可增加5,600公頃稻作面積,提高糧食自給率0.24%,增加稻米產值6.7億元,周邊產業3.6億元,亦可達到節能減碳之效果。本項政策預估至103年,稻米人均消費量可由48公斤提升為51公斤。

(三)維護一定質量之農地及農業水資源

  糧食安全之確保與農業水土資源關係密切,維護一定質量之農地及農業水資源為各級政府與全民之共同責任。

  本會訂於本年實施農地資源調查,將繪製全國農地分布圖,並分年度完成細部調查檢核作業,以掌握農地利用現況,提供國土計畫為農地分級分區之參據。為引導農地合理利用,施政資源將優先運用於優良農地,並落實農地農用,對優良農地實施較高強度之管制,農地變更以整體規劃為原則,避免零星、切割或蛙躍式等破壞農地完整性之變更方式,並不得影響周邊農業經營環境。

  農業用水應維持必要用量及維護灌溉水質;有效利用農業用水資源,強化節水措施,做好農田水利設施之維護及農業用水管理,並建立高效之農業用水、儲水、調度及回饋機制,活用農業水資源,採取蓄存豐水期水量、活用回歸水及夜間灌溉餘水等措施。

(四)推動氣候變遷農業因應對策

  1. 研擬「農業生產與生物多樣性」調適領域行動方案:為減緩氣候變遷對農業及糧食安全之衝擊,本會於99年6月召開「因應氣候變遷農業調適政策會議」,達成以「低風險、低碳排、新商機」為願景,七大關鍵策略及208項具體結論。本會依據上開結論並配合經建會「推動氣候變遷調適綱領」,研擬「農業生產與生物多樣性」調適領域行動方案,俾推動落實。
  2. 加強科技研發提升產業抗逆境能力:農業科技創新研發重視提升農業抗逆境能力,並深化農業資通訊應用,朝科技整合研究及跨領域合作,發展低耗能、低碳排之農業經營模式。輔導農業經營者合理及正確使用農業生產資材,並鼓勵資源循環再生利用及採行節能減碳之使用方式及設施。

二、提高產業競爭力

(一)建構市場導向之供應鏈體系

  因應貿易高度自由化,須提高產業競爭力,政府應輔導農業經營者,依適地適作原則,建立地區特色,提升農民組織之農業經營效能,推動成立生產專區,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改善產銷基礎設施,建構符合質量穩定及市場導向之供應鏈體系。

  推動農地整合利用加值計畫,以農業經營專區建置之產業價值鏈體系為平臺,並建立以組織團體為運作核心的資源共用架構,促進產銷效率;結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鼓勵青年農民成為大佃農,以擴大經營規模,改善農業勞動力結構,並將新觀念帶進農村,活化農地利用及農村經濟。

(二)規劃實施符合國際規範之農業境內支持措施

  面臨經貿自由化發展,尤其是區域經貿加速整合趨勢,日、韓及歐盟等國均積極改革農業支持政策。考量我國財政負擔、農民接受度、市場價格風險及執行可行性等因素,當積極規劃推動符合國際規範且具政策導引效果之農業境內支持措施,達到維護重要農業生產區土地利用型產業以確保糧食生產、促進農業結構調整、採行環境友善經營及環境資源維護等目標。

(三)積極保護農業研發成果

  為保障國內植物育種者權益,在WTO/TRIPS架構之基本原則下,我國與歐盟、美國、日本、加拿大、澳洲、荷蘭及以色列等7國,透過雙邊諮商會議,提案以平等互惠方式,相互受理雙方國民及法人申請品種權保護。經本會與駐外單位之努力,美國、澳洲、日本及歐盟已同意受理我方國民為申請人之申請案。99年6月兩岸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將保護植物品種權等議題納入,以保護我國優良品種權利。

(四)輔導成立農業科技研究院及農業政策研究院

  為整合政府資源及上、中、下游農業科技成果,建構農業科技產業化及新創事業發展之平臺,發展農業知識經濟,本會於100年1月成立「農業科技研究院籌備小組」,將引進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之量產技術及產業化經驗與人才,預計2年內推動設置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擴大農業科技研發產業效益。

  鑒於農業政策研究需長期且有系統性進行,且基於農業政策研究之公益性高,與一般技術研發尚具商品化、移轉價值不同,故許多國家均以政府力量成立專責機構辦理。為提高農業政策資訊與研究之深度、廣度與適時性、系統性,參照國外經驗規劃成立財團法人農業政策研究院,深化對國內外農業情勢、政策與制度之研究,提供農業政策規劃與決策之參考。

(五)建構農產品安全無縫管理體系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確保消費者飲食健康與安全,將建構從生產到消費之農產品安全無縫管理體系,期由「加強基礎環境建置及管理」、「加強作物健康生產管理」及「強化農產品安全管理」等三大構面加強管理。強化作物健康生產管理,加強農產品藥物殘留監測,統合肉品衛生檢查;推廣農產品認證、驗證與標示制度,並與國際食品安全標準調和,提升整體農產品安全與競爭力。同時要強化全民防疫責任,以確保國內生物安全。

(六)拓展國內外新興市場

  開發農產品之多元利用,提供符合便捷、健康消費需求之農產精品或伴手禮,開拓潛在新興市場;並透過吉園圃、有機、CAS及產銷履歷等認驗證制度,推展健康安全農產品,建立國產農產品之優質品牌形象,提升產品附加價值。例如:婚禮選用米禮盒已成新流行,價格較散裝零售米增加30至40%,平均每公斤售價上百元,許多企業也採購百大精品作為送禮禮品。東部良質米廠商每公斤收購價達25元以上,比政府計畫收購稻穀每公斤23元的價格還高。

  針對具國際競爭潛力之關鍵產業,建構農產品國際行銷模式,推展新興利基市場,推動農產品全球行銷布局。例如:在日本東京設立臺灣物產館,並掌握兩岸直航與簽訂ECFA利基,拓展農產品外銷中國大陸,規劃100年上半年在上海設置臺灣農產品長期展售據點,並將參加於瀋陽、天津等地辦理之「臺灣名品博覽會」。

三、打造優質新農村與農民

(一)發展以人為本之優質新農村

  農村是農民之生活場所,不僅具生產功能,更具有社會文化、生態景觀等多元價值。為推動農村永續經營,依據農村資源特性及社區共識,培育農村在地人力,兼顧產業經濟、文化資產及生態景觀,整體規劃並循序推動由下而上之農村軟硬體建設均衡發展。同時將推動休閒農業加值發展,推展農業體驗學習,開發具地區特色之農業旅遊商品,開拓國內外市場,以活絡農村經濟。

  為推展農村再生精神,凝聚社區共識,推動社區大掃除與植樹,鼓勵農村社區廣植林木。於100年1月農曆春節前以「農村大掃除、亮麗過新年」為主題,啟動全國15個縣市農村社區大掃除及資源回收,象徵農村再生工作的啟動,讓農村社區「農村再生、家具再生、資源再生」,計有1,189個社區共同參與。

(二)鼓勵青年與農家後繼者從農並規劃設立農民學院

  為提升農業人力素質,鼓勵青年與農家後繼者從農,將培育能穩定經營且具有營運效率及競爭力之專業農業經營者,並提供農業生產技術、合理化經營管理知能及低利貸款等協助。

  為推動農民終身學習,將成立農民學院,規劃專業能力檢核及認證,強化農民專業知能。運用本會各試驗改良場所專業及在地優勢,結合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資源,建構完整之農業訓練體系、農業能力認證制度、農業經營諮詢服務體系及網路學習平臺,以提升農業專業人力素質,建立普及學習機會,協助農民提升經營效能等。100年預計辦理130梯次、3,500人。

(三)保障農民之社會經濟安全

  政府照顧農民之措施已有農民健康保險及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等,亦鼓勵高齡農民將農地提供後繼者經營並傳承經驗,輔導其生活品質及照護措施。未來得配合社會經濟發展及政府財政,規劃改善現行保險或福利措施,以保障農民社會經濟安全。

四、維護農業生態與環境

(一)維護棲地環境及生物多樣性

  農業生態與環境維護是農業永續經營的重要基礎。將持續建構陸域及海洋自然保護區系統,推動資源保育及物種與基因保存機制,維護自然生態體系,落實森林生態系經營,厚植森林資源,以增進碳匯功能,維護棲地環境及生物多樣性。

  為維護農業優質生產環境,將鼓勵推動永續農法,避免農業生產行為造成環境污染,並應防止非農業部門對農地及農業用水之污染。

  聯合國糧農組織於1995年10月通過「負責任漁業行為守則(Code of Conduct for Responsible Fisheries)」,要求所有國家對於漁業應以負責任方式經營及管理。因此落實推動責任漁業,健全資源養護及管理,是確保我國海洋漁業優勢之重要工作;而為健全養殖漁業發展,政府應輔導業者合理利用水土資源及推廣節水、節能措施。

(二)強化農業防災與減災

  為維護山坡地公共安全及保育水土資源,減免災害及促進土地合理利用,以硬體減災及軟體防災方式,加強集水區保育治理及治山防洪,提升坡地防災監測及預報能力,以促進國土保安及資源永續利用。

  依國內外歷次重大災害經驗顯示,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農村社區自主防災能力對於社區之耐災性及民眾傷亡,具有關鍵性影響,故應強化農村社區之防災能力。另對於易淹水地區之邊際土地,則規劃逐步作為兼具生態與滯洪功能之溼地,提供為洪氾發生之緩衝帶。

(三)提升農業救助效能

  臺灣地狹且位處天然災害發生頻度高區域,一旦致災影響範圍廣,土地利用型農業不符實施保險風險分擔之大數法則,故以救助方式協助農民復耕、復建為先。然對於高投資之設施型農業經營,將強化農民風險分散觀念,推動農業保險,以補救其經營損失。同時為強化救助效能,各級政府應共同承擔行政及財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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