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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推動農業加值升級執行情形

  本會持續推動農業科技加值、農漁業國際合作,拓展國際市場,並協助青年農民取得土地、資金與技術,加速產業、人力與土地結構調整,以及加強農產品追溯及安全管理,創新經營模式,結合農村再生發展特色農產與農業旅遊,促進地產地消與六級化農業,以確保生態永續的多功能價值。謹就 103 年推動情形說明如下:

一、發展科技農業,拓展國內外市場

( 一 ) 促進農業科技產業化

  1. 推動研發成果商品化與產業化
      本會於 103 年 1 月 1 日推動成立「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提供農民、農民團體及農企業有關農業技術、商品化及產業化服務,加速發展農業新創事業及國際化。至 103 年底農業科技研究院已取得國內外專利 4 件、技轉與授權 3 件,並促進產業投資 6.8 億元。
      在落實科技成果之運用方面, 103 年已完成動物用疫苗多項國際化潛力產品之開發,與多家國內外廠商洽談技轉與授權;強化觀賞魚及周邊產品之整合研發,完成新穎觀賞魚模組化飼育之開發設計、研發防止藻類及細菌附著之水族缸玻璃材料,及建立雜交小丑魚、觀賞蝦及水生植物等繁養殖技術;推動生物農藥商品化,已完成量產製程研發 2 項,並有 7 項完成生物農藥製劑開發與田間試驗等,可加速登記上市期程;透過技術轉移開發微生物肥料產品,已輔導 7 家業者取得微生物肥料登記證計 15 張。
      另本會 103 年促成智財權獲證 33 件,包括取得「蔬果小型多功能乾燥器」等專利 14 件,植物品種權 19 件,技術移轉新案 142 件,研發成果收入首次突破 1 億元。
  2. 推動農業科技產學合作: 103 年推動農業產學合作計畫 58 項,經調查自 90 年以來推動農業產學合作成果,於 103 年獲得產業效益已達 12.3 億元。另 103 年執行農業學界、法人、業界科專計畫 32 項,其中業界科專計畫帶動業者研發投入 1.4 億元、衍生投資 4.7 億元,產值增加近 3.2 億元,亦即政府每補助 1 元,平均可帶動業者投資 6.1 元,並創造 3.2 元產值。
  3. 輔導農企業創新與籌資: 103 年推動農企業體系運作等輔導計 14 案,及協助農企業取得發展資金,輔導 24 家具潛力之農企業上市上櫃,其中瑞基海洋生物科技公司已於 103 年 8 月登錄上櫃;協助微型創新農企業利用創櫃板籌措資金, 103 年輔導 6 家微型創新農企業出具創新創意意見書,其中麗園農牧科技、那米亞發酵股份有限公司已順利登錄創櫃板籌資。
  4. 完成臺灣蘭花科技園區建設:蘭花園區營運服務中心、示範溫室等公共設施與基礎建設已於 101 年全數完成。至 103 年底核准進駐業者 108 家,其中 63 家業者已實質營運,累計進駐業者投資額 90.5 億元、廠商營業額累計 86.9 億元。 103 年 3 月園區辦理「 2014 臺灣國際蘭展」,接獲外銷訂單 95.3 億元。

( 二 ) 建置農業雲端服務

  1. 推動農業資源整合:建立農民、土地、作物及行政措施勾稽檢核機制, 103 年彙整完成農地資料 192 萬餘筆、耕地面積約 37 萬公頃及農民 32 萬餘人之資料串聯;彙整相關農業資源與開放資料,增進政府施政透明度,擴大資料加值應用;建立產銷決策研判、評估體系,整合市場行情、成本、價格、產量等資訊,並運用雲端多元傳遞管道,依使用者需求主動傳遞相關產銷資訊, 103 年提供服務逾 141 萬人次。
  2. 強化 CAS 優良農產品、牛肉及產銷履歷農產品等追溯服務功能
      自 103 年 8 月起每日於屠宰端之牛隻銷號除籍與屠宰頭數比值已提升至 100% ,並印有牛肉追溯電子標籤。配合行政院食品雲推動,提供來源端 CAS 、產銷履歷等農產品資訊,藉由串連上游農產品及中下游加工及販售資訊,建構食品產業追溯網絡,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
      為防堵進口非食用油品違法流供食品使用及追蹤油品流向,本會與相關部會共同研議決定,於相關油品項下增列複合輸入規定,從輸入源頭採取分流管理措施,並自 103 年 10 月 31 日起進口油品須經食品、飼料或工業主管機關簽審同意後始得輸入,各權責主管機關自源頭即開始管理並辦理後續流向追蹤監控,以確保消費者食用油脂之衛生安全。
  3. 推動農機用油與化學肥料補貼作業資訊化: 104 年起全面實施農友以身分證字號購買農機免稅用油或補貼化學肥料,取代原紙本憑 ( 聯 ) 單等人工作業方式,農友購油及購肥更加方便省時,提升行政效能。

( 三 ) 推動農業加值產業

  1. 本會自 102 年 8 月起推動農業加值政策:至 103 年底本會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已引進生技 ( 動物疫苗、檢測試劑等 ) 、觀賞水族、機能性食品、生物農藥及肥料、食品加工業、茶葉及蔬果進出口貿易等 31 家農業加值業者,帶動投資金額約 33.2 億元。
  2. 農科園區亞太水族中心暨農業加值雲平臺 於 103 年 11 月正式啟用:完成設置倉儲物流專區、進出口貨棧、觀賞水族動物國際轉運中心、觀賞水族動物展示及交易中心,並結合動植物檢疫、檢驗及進出口報關作業,提供業者即時完備之服務。至 103 年底已有 11 家業者進駐,串聯周邊衛星漁場供應鏈,發展以外銷為導向的觀賞水族產業聚落。

( 四 ) 拓展農業國際市場

  1. 推動農產品國際行銷: 103 年農產品出口值 52.8 億美元,較 102 年成長 3.9% ,出口值增加主要為石斑魚、蝴蝶蘭、鳳梨及毛豆等。受惠兩岸直航與簽訂 ECFA , 102 年中國大陸已取代日本成為臺灣農產品外銷第一大市場; 103 年我對中國大陸農產品出口值為 10.0 億美元,較 102 年成長 8.8% ,其中活石斑魚較 102 年成長 28.4% ,成長顯著;兩岸農產品貿易差額亦由 97 年逆差 2.8 億美元, 103 年轉為順差 3,424 萬美元。
  2. 開發農業科技境外服務與智財保護:本會農業試驗所開發「農藥殘留快速檢驗技術」, 103 年已專屬授權國內廠商,可聚焦開拓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快速檢驗之龐大商機。本會林業試驗所紅豆杉臺紅 1 號及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芒果高雄 3 號已申請中國大陸植物品種權;臺灣香蕉研究所臺蕉 7 號已申請中國大陸、日本、韓國及菲律賓植物品種權。

( 五 ) 強化國際農漁業合作

  1. 國際農業合作
      保基 曾率團出席 103 年 9 月於中國大陸北京舉辦之「 APEC 第 3 屆糧食安全部長會議」,推動「強化公私部門夥伴關係降低供應鏈之糧食損失」多年期計畫,加強與經濟體經驗分享及交流,並樹立公私部門間、經濟體間合作典範,各國部長對於計畫成果深為讚許,特列入「 APEC 糧食安全部長北京宣言」第 15 段,肯定我國對區域糧食安全之重要及貢獻。部長會議期間與各國代表進行雙邊會談,針對我國農產品輸出問題提出關切,俾排除貿易障礙,創造我國農產品公平貿易機會與商機。
      103 年我國與緬甸、匈牙利及法國簽署農業合作備忘錄 ( 協議 ) ,為近年積極推動與東南亞及歐洲國家合作之重要里程碑,有助於雙方進行技術合作或轉移,期帶動農機、農糧、畜牧等農企業者對外發展之經貿商機。另完成與越南諮商植物源性食品議題,越方於 2014 年 2 月公告我植物源性食品輸入該國之許可,排除我農產品銷越南之非關稅貿易障礙。
  2. 加強漁業合作
      依據臺日漁業協議, 103 年 1 月召開委員會協商,同意在特別合作海域及協議海域進行合作,確保我國約 800 艘漁船作業權益;與菲律賓持續進行臺菲漁業會談。 103 年 8 月本會於中國大陸廈門市參與「 APEC 第 4 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共有 19 個會員經濟體參與,並共同發表「廈門宣言」,強調各經濟體應透過亞太區域合作,建立國際海洋新夥伴關係。
      我國亦積極參與國際漁業組織,協助業者符合相關國際組織規範,目前我國已是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 (IATTC) 、南太平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 (SPRFMO) 等鮪類及非鮪類漁業組織會員,且逐步建立嚴謹的漁業管理機制,有助我國在重要國際漁業組織之參與及發聲,保障我國於公海之漁業作業權益。

二、調整產業結構,推動六級化農業

( 一 ) 活化休耕地

  推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鼓勵休耕農地復耕種植進口替代、具外銷潛力、有機及地區特產等作物。 103 年全年 2 個期作休耕面積降為 10 萬公頃,較 100 年減少 10 萬公頃 (-50%) ,轉契作面積提高為 12.5 萬公頃,較 100 年增加 5.3 萬公頃 (+73%) ,主要增加為地區特產、牧草、青割玉米、硬質玉米、原料甘蔗及大豆等進口替代性作物。其中, 103 年國產芻料種植面積約 1.5 萬公頃,供應牧草逾 40 萬公噸,已接近國內芻料需求量之 70% 。

( 二 ) 擴大產業規模效益

  1. 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至 103 年底大佃農經營面積達 1 萬 5,070 公頃、平均經營規模 9.0 公頃,為國內農戶平均經營農地面積 1.1 公頃之 8.2 倍,大佃農平均年齡 44 歲,較國內農民平均年齡 62 歲明顯年輕化。另推動離農獎勵措施, 103 年離農獎勵申領人數 3,911 人、面積 9,311 公頃,以活絡農地流通利用。
  2. 輔導農糧產銷集團產區: 103 年輔導稻米產銷集團產區 34 處、面積 1 萬 5,718 公頃;成立蔬菜集團產區 9 處、 5,200 公頃;設置花卉集團產區 18 處、 284 公頃;輔導文旦柚、高接梨、椪柑、芒果等優質水果集團產區 29 處、 1,320 公頃。建置三星、新社、美濃等農業經營專區共 15 處、 3,925 公頃,擴大經營規模,提高農民收益。
  3. 推行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於雲彰嘉高鐵沿線 3 公里地層下陷地區,打造節水之黃金廊道。至 103 年底已完成輔導農田轉旱作面積 128.3 公頃、有機農業面積 25.3 公頃、建置節水溫 ( 網 ) 室設施 7.7 公頃、示範型可移動式植物工場 3 棟;改善地方圳路系統 43.2 公里、節水管路灌溉設施 35.9 公頃;輔導畜牧場廢水循環再利用、魚塭設置循環水養殖設施等。經初步估算 103 年省水效益約 627.2 萬噸 (8 年總目標值 2,612 萬噸之 24%) 。

( 三 ) 跨域推動農業旅遊

  1. 營造休閒農業旅遊特色及環境:至 103 年底公告劃定 78 處休閒農業區,輔導 337 家休閒農場取得許可登記證,成立 140 個「田媽媽」農村料理班。推動休閒農場服務品質及校外教學場域推薦等制度,擴充休閒農業資訊服務網絡功能,積極參與國內外旅展及辦理推廣活動,深耕團客市場及開發自由行客群,並加強與旅運業者異業合作,開發多元通路,行銷農業旅遊商品。 103 年吸引遊客前往農村休閒旅遊逾 2,300 萬人次、創造產值達 102 億元,其中外國遊客 30 萬餘人次,較 102 年成長 15% 。
  2. 推廣漁業休閒旅遊: 103 年完成基隆八斗子漁港碧砂休閒港區及臺南安平漁港遊艇停泊區啟用,加上宜蘭烏石漁港計 3 處遊艇碼頭全數啟用,兼具漁業及休閒觀光之功能。鼓勵漁村居民結合傳統技藝、在地料理及新住民母國文化,開發漁村特色私房料理、傳統漁業技藝商品化及增加休閒漁業體驗活動多樣性。 103 年漁業休閒旅遊人數達 1,148 萬人次,產值約 39 億元。
  3. 發展大型平地森林園區:繼花蓮大農大富、嘉義東石鰲鼓森林園區建設完成,屏東林後四林森林園區於 103 年 6 月 14 日開園,至 103 年底 3 處園區遊客人數逾 161.6 萬人次。另 103 年參訪 18 處國家森林遊樂區遊客總人數約 514 萬人,並推動國際級步道生態旅遊。

( 四 ) 結合產業推動農村再生

  1. 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導入產業課程:藉由產業課程及實做,引導社區建構產業發展願景。至 103 年底累計已培訓 2,206 社區、 14 萬 2,423 人次參與,已有 501 個社區提出農村再生計畫。
  2. 推動農村產業發展:協助農村社區產業活化之規劃設計、行銷推廣、產業發展條件與環境改善等, 103 年 推動 450 社區發展多元加值之農村社區產業,改善 1,482 社區產業條件與生活機能。 103 年補助農民團體及農業產銷班設置溫 ( 網 ) 室設施計 97.8 公頃,每公頃收益較露天栽培約增加 72.4 萬元。
  3. 跨域推動農村產業示範計畫:透過農村再生跨域合作平臺,導入產業技術輔導及跨部門資源,已推動產業示範計畫 40 區。

( 五 ) 推動特色型產業

  1. 建構茶產業價值鏈: 103 年已輔導 43 家茶莊建構專業知能,協助改善服務流程及設計服務商品,並遴選 7 家具特色亮點茶產業服務據點,作為其他茶莊發展示範點。
  2. 輔導農村製酒產業:至 103 年底已輔導 23 家農業酒莊,製酒 18.8 萬公升,創造觀光旅遊人潮 120 萬人次,年銷售額達 1.8 億元。推動農村酒品國際化,參加 2014 年法國、比利時等國際酒類競賽成果豐碩,計獲 4 金、 3 銀質獎佳績。
  3. 推廣水產精品: 103 年持續舉辦「海宴水產精品」評選,依商品品質特色、包裝設計、市場行銷、經濟效益等,每年嚴選水產精品 20 項,鼓勵業者研發生產頂級、創新、安全之各式水產品,創造產值約 20 億元。
  4. 行銷農漁會百大精品: 103 年遴選 95 家農漁會、計 156 項優質農產,輔導建立實體通路及網路商城等新興行銷管道, 103 年 12 月於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舉辦臺灣農漁會百大精品展,創造現場銷售佳績,提高消費者對臺灣優質農產品之認同。

( 六 ) 培育農業青年人力

  1. 專案輔導青年農民: 102 年遴選第 1 屆專案輔導青年農民 100 名,至 103 年底協助設施設備補助 1,530 萬元、專案農貸 8,400 萬元、導入新品種或技術 92 項次、加工研發 102 項、通路拓展逾 200 項;另試辦 5 位青年農民之雜糧及飼芻料群聚整合,已與 2 家廠商簽訂合作意向書。 103 年 12 月完成遴選第 2 屆青年農民個人組 82 名、團隊組 6 組 (24 人 ) , 104 年元月啟動專案輔導機制。
  2. 整合農業教育訓練: 103 年於農民學院計辦理農業入門、初階、進階及高階專業訓練 157 梯次、 4,533 人次結業。已建置農民學院網路資訊及服務平臺,提供網路報名、繳費管理、農場見習媒合、農民市集媒合、數位課程學習等服務。農民學院管理中心 103 年以「營運創新」為主軸辦理菁英學堂講座論壇,建置行銷基本理念與組合、農業產業競爭分析、農業生產成本及農產品商品化流程等 4 類別教材,並完成有機農業、菇類、花卉等 16 類農業產業之基礎課程規劃。
  3. 創新農業人才培育: 103 年與教育部、屏東生物科技園區合作,協助農科園區產學協會業界代表與屏東科技大學申請設立動物疫苗與佐劑製程契合式專班,將於 104 年開始招生。另與臺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及臺南蘭花園區業者合作,依業者共同徵才需求,辦理學訓用合一之招募式培訓,首次試辦 24 人取得能力認證。
  4. 推動學生農業職涯探索:與農學校院合作辦理見習訓練,提供學生至本會試驗改良場所、遴選之見習農場或農企業暑期見習機會, 103 年有 950 名學生參與;試辦學生暑期農業打工,提供意外與醫療險、獎勵金等措施,計有學生 194 位前往 40 家農場打工。
  5. 因應國內農業勞動力不足
      本會持續推動自動化及機械化之省工栽培技術,擴大試辦農業勞力調度及學生農業打工, 輔導鄉鎮農會召募農村婦女、新住民或原住民等組成農事服務團,進行農事技能訓練與媒合雇用, 紓解季節性人力需求,以及於農民學院網建立農業聯合徵 才平臺並與人力銀行合作,協助產業徵才並成功 媒合 1,483 人 。
      為評估引進外勞之實際需求,選定重點農糧產業及畜牧業、屠宰業進行勞動力供需調查,研議選擇勞動力嚴重不足的特定行業,以限業、限量與限點方式進行重點產業引進農業外勞之實際需求及利弊評估。對於全年性缺工及迫切性需求之產業,在國內採行各項勞動力因應措施後仍有不足者,以補充式概念,且不以降低成本為考量及不影響現有農村人力主要收入來源為原則,試辦進行引進農業外勞。將持續辦理座談會,廣泛聽取外界對引進農業外勞之意見,加強溝通。

三、加強農產品安全管理,促進地產地消

( 一 ) 建構糧食安全機制

  為提升公糧管理與品質, 103 年公糧收購 28 個優良水稻品種,並推動中、北部沿海地區稻作單期化及再生稻不得報繳公糧,有效提升國產稻米品質;設置低溫倉儲設備存放 10 萬公噸,以現代化倉儲管理措施降低公糧損耗。 103 年收購公糧 42.5 萬公噸,稻作收穫期間,市場價格平均為每公斤 23.7 元,較 102 年同期 22.5 元上漲 1.2 元,增加稻農整體收益。至 103 年底稻米庫存 86 萬餘公噸,安全存糧充裕。

( 二 ) 強化農產品安全管理

  1. 推廣吉園圃安全蔬果:至 103 年底累計輔導 2,127 個農業產銷班取得吉園圃標章,生產面積 2 萬 5,719 公頃。規劃推動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制度,預訂自 104 年 7 月起受理申請,強化生產者自主管理與產品安全責任,區隔國產與進口農產品。
  2. 推展有機農業:至 103 年底有機農業驗證面積 6,071 公頃,農戶 3,038 戶,其中公設有機農業集團栽培區面積 642 公頃,自營有機集團栽培面積 357 公頃。另設置有機專櫃 103 處、有機農夫市集 18 處、有機村 12 處、參與電子商城銷售有機農場 165 家,發展特色有機農產品及加工品。
  3. 推動 CAS 優良農產品制度:包括肉品、乳品及水產品等 16 大類優良農產品驗證,至 103 年底計有 290 家業者之 744 項產品 ( 含 5,946 細項 ) 通過驗證。
  4. 推廣產銷履歷制度:至 103 年底產銷履歷驗證有效家數 1,420 家,供應 201 品項。透過多面向產銷履歷廣宣,如供需媒合、教案推廣、輔導連鎖量販超市設置專櫃 361 處、推動溯源餐廳等,產銷履歷標籤使用數 103 年至 12 月底每月平均 358 萬張,較 102 年每月 174 萬張成長 106% 。
  5. 加強農產品用藥殘留檢測:將檢驗資訊公告於本會網站「農產品檢驗資訊」。 103 年抽驗蔬果 7,267 件,合格率 95.9% ;稻米 1,848 件,合格率 96.9% ;茶葉 2,123 件,合格率 97.1% 等,經檢測不合格案件,依相關規定查處並列管輔導改善。

( 三 ) 推動國產農產品與進口分流管理

  1. 市售食米管理與推廣
      糧食管理法修正案已於 103 年 12 月 18 日生效施行,依糧食管理法第 14 條之 1 第 2 款規定,市場銷售之糧食不得以進口稻米與國產稻米混合銷售。並建立糧食追蹤追溯機制,規範糧商業者對於「進口糧食」與「國產糧食」之購進售出等資料,應分開記錄;經主管機關公告一定規模之糧食「輸入」或「加工」業者,應記錄供應來源及流向資料。
      推動「臺灣米標章」, 103 年已有臺鐵、摩斯、悟饕、吉野家等 10 家餐飲業業者 ( 約 3,660 家連鎖門市 ) 參與。 103 年辦理米穀粉暨米食製品推廣訓練班及推廣說明會,輔導 24 家廠商推出 50 多項米食產品,如米麵包、米冰淇淋、米千層蛋糕與米銅鑼燒等製品,分別於 3,000 多個銷售點販賣,增加國產米榖粉新用途及消費者購買便利性,新興米穀粉產業米穀粉用量約 1,205 公噸,較 102 年成長近 6 倍。
  2. 國產畜產品與進口品分流管理: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分別自 103 年 3 月及 5 月起,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生鮮超市通路所販售之冷藏雞肉及豬肉應標示「解凍肉」或「冷藏肉」,除可避免混充外,對零售通路冷藏國產肉品亦形成不同價格帶,如以國產雞腿為例,較進口雞腿之零售價差超過 50% ,及維持白肉雞價格穩定。

( 四 ) 行銷在地農產品

  1. 開發在地食材料理與旅行遊程:輔導以當令農產品食材,開發特色農村料理或農業旅遊伴手, 103 年創造逾 7 億元產值。 輔導 20 家農會辦理農村特色料理推廣,遴選出 120 道優選菜色製作成手機 APP 食譜,藉由行動網路行銷國產農產品。 另以在地食材為主題,開發與行銷特色主題遊程商品, 103 年整合 362 家業者,開發 68 條具市場價值及創新性之主題農業旅遊商品。
  2. 提升國產農產品價值之研究:包括以金針菇、雞骨架等開發高多醣含量及鈣質利用率之產品;結合微波輔助熱風乾燥加工技術,開發高品質果乾休閒產品, 103 年已完成 7 件技轉及獲得 3 件發明專利,提升農產品附加價值。
  3. 推動食農教育與農產品行銷
      103 年辦理親子種稻、米食文化體驗,計 50 所學校、約 7,500 名學童及民眾參與。整合有機農戶、通路業者、截切場、團膳業者形成供應鏈,每週供應 1 餐新北市 280 所中、小學 34 萬多名學童營養午餐,有機蔬菜需求量達 35 公噸;採用有機農產品作為學校團膳食材政策,已擴及宜蘭、桃園、苗栗及屏東等縣 ( 市 ) 。
      加強國產農產品行銷,輔導於臺北希望廣場、花博圓山廣場等 2 處辦理定期、定點假日農夫市集;設置假日戶外型農夫市集及平日室內型農民直銷站,至 103 年底已設置農夫市集 1 處及農民直銷站 6 處,參加農戶 265 戶,提供小農農產品銷售平臺。另 103 年輔導地方政府及農民團體辦理農產品展售促銷活動 118 場次,同時辦理 2014 中臺灣農業博覽會、高雄玉荷包啤酒節及南投世界茶業博覽會等行銷活動。

( 五 ) 落實動植物防疫檢疫

  1. 禽流感防疫現況與配套
      本會 104 年 1 月 9 日成立「動物疫災災害緊急應變小組」,持續加強全國疫情查報及採檢確認,截至 3 月 9 日止,計有 14 個縣市送檢 894 場,確診 870 場 H5 亞型禽流感,由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執行後續撲殺作業及全場清潔消毒作業,已完成 867 場撲殺,累計撲殺 431 萬餘隻家禽。
      透過防疫及產業輔導系統,加強禽流感案例場周圍半徑 1 公里鴨場採檢,主動檢出案例即時防堵疫情散播,嚴格落實養禽場自衛防疫;自 104 年 1 月 28 日中午 12 時起,所有家禽均須檢附健康證明書,始得進入屠宰場屠宰;蛋雞場須於特約獸醫師監督指導下完成燻蒸消毒,並開立禽蛋燻蒸證明;開放本次病毒核酸資料予國內學界,俾利協助分析,加強防疫。
      同時已執行因應 104 年農曆春節期間禽流感防疫應變計畫,確保春節期間防疫措施持續運作;籲請養禽場落實禽蛋燻蒸作業及出場應開立燻蒸證明書供查核,經查獲未落實者,自 2 月 27 日起開罰。另撲殺補償費發放仍持續以預撥 6 成原則撥付受災農民,協助農民渡過難關。
  2. 加強狂犬病防疫:持續檢測犬、貓、食肉目野生動物、蝙蝠、其他野生動物,除 103 年計有 147 件鼬獾及 1 件白鼻心、 104 年至 3 月 5 日新增 24 件鼬獾及 3 件白鼻心確診狂犬病案例外,其餘檢驗結果皆為陰性。針對案例發生高風險地區設站免費為民眾飼養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全國疫苗施打率約為 69% ,對於 102 年迄今已注射屆滿 1 年之犬、貓,需再次補強注射疫苗。
  3. 實施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家禽屠宰場數已由 93 年 18 場增加至 103 年 100 場;有色雞屠宰檢查數量已由 102 年 4 月平均每日 8.6 萬餘隻,提升至 103 年 12 月平均每日 26.9 萬餘隻。
  4. 入侵紅火蟻緊急防治: 103 年完成松山機場緊急防治,灌注 190 個蟻丘與全面撒藥 70 公頃,清查周邊環境未發現其他新案例。於雙北、桃、竹、嘉義推動區域防治 2.5 萬公頃,並提供通報諮詢服務。 104 年 2 月宜蘭縣冬山河義成橋至大安橋間沿岸草地,確認發生紅火蟻入侵,約有 5 公頃草坪受害, 3 月 9 日經調查後,於冬山鄉太和村步道、森林公園等處又發現 100 餘個蟻丘,本會已啟動緊急灌注處理與投餌撲滅措施,及禁止植栽土方與建材移動,並持續清查周邊區域。
  5. 嚴防國外主要疫病蟲害入侵
    (1)持續加強禽流感監測: 103 年共檢測候鳥、養禽場、寵物鳥及野鳥等易感動物 2 萬 7,567 件,均未檢出 H5N1 或 H7N9 禽流感病毒。
    (2)入境行李與貨物檢查:於國內機場及港口配置 42 組檢疫犬,執行入境旅客隨身行李與貨物偵測, 103 年查獲農畜產品逾 5.1 萬件、 58 公噸。
    (3)加強國際海空港防檢疫:參與行政院「安康專案」聯合查緝實施計畫, 103 年計緝獲走私活動物計 115 隻,經檢測高病原性禽流感及狂犬病均為陰性。

四、活化農業資源利用,維護生態永續發展

( 一 ) 調整農地利用與管理

  1. 推動農地資源分類分級利用及管理
      為掌握農地資源分布情形, 103 年已協助 15 個縣 ( 市 ) 政府完成農地資源分類分級劃設作業,並引導劃設農產業專區,俾利農業施政資源投入優質農業生產區,提升經營效率;而該分類分級成果,亦提供內政部納入全國區域計畫,作為檢討現行土地使用分區及管制之參據。 104 年將運用上開成果,進一步引導建構農產業空間布局,強化地方產業特色,引導農地資源合理化利用。
      本會並持續檢討農地管理相關法規,同時大量運用資訊輔助執行作為,包括各部會協力查核農地使用現況;整合國土監測、稅賦、建管、地政等資料;掌握農地耕作使用,經營者等利用資訊,健全及有效達到落實農地農用目的。另因應未來國土利用採功能分區之管制方向,將依前開農地分類分級成果研議農地調整及管理機制,以利銜接未來國土管理趨勢,確保農地資源。
  2. 促進農地活化及集中利用
      為協助小地主大佃農、休耕地活化、青年農民輔導等政策之推動,持續強化農地銀行媒合農地租賃、代耕服務等功能。至 103 年底農地銀行已協助小地主大佃農租賃面積 1 萬 5,014 公頃, 103 年活化休耕農地,媒合租賃農地面積 2,040 公頃,以及協助青年農民承租休耕農地 7 公頃從事農業經營。
      104 年規劃將農地銀行轉型為具農地儲備及統籌運用之角色,並依農民習慣調整農地供給端之土地經營權取得方式,即可由農地銀行取得農地經營權,進行農地之代管或代營作業,促使農地更集中與效率利用。

( 二 ) 推動農田水利建設與防災

  1. 加強農田水利建設
      自 101 年 6 月至 103 年底輔導嘉南水利會辦理「南幹線跨越曾文溪渡槽改建工程」,曾文溪渡槽改建工程於 104 年 2 月竣工通水,有效供應區域內灌溉面積約 8 千 7 百餘公頃水稻灌溉,亦可提供臺南科學園區工業用水及臺南市新市區、新化區等地區之民生用水水源,確保臺南地區各標的用水穩定供應。
      103 年完成辦理灌溉排水渠道更新改善 282 公里、構造物 1,107 座、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 1,176 公頃,並積極輔導農民使用省水灌溉用噴灌、滴灌設施 2,217 公頃,辦理水文自動測報系統更新與改善 49 處,輔導農田水利會辦理 2,337 處灌溉水質監視點及水污染源監測作業,合計檢測 3 萬 8,918 點次,有效掌握灌溉用水水量及水質,維護農民權益。
  2. 因水情持續惡化,規劃辦理 104 年第一期稻作停灌作業
      自 103 年 12 月至 104 年 1 月 29 日經濟部召開 5 次跨部會之「旱災災害緊急應變小組」決議辦理 104 年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及嘉南等 5 個農田水利會灌區第一期稻作停灌作業,停灌面積 4 萬 3,659 公頃。相關因應措施包括提供多項停灌補償方案, 104 年一期作改種綠肥者每公頃最高補償為 8.5 萬元;不種稻而轉種作其他作物,依作物每公頃補償 3.9 萬元至 6.2 萬元;「農機貸款」等農貸寬限措施,停灌期間償還款困難者,本金償還期限可展延 6 個月,展延期間免收利息等。

( 三 ) 強化農業資源保育

  1. 推動植樹造林計畫: 103 年完成造林 2,177 公頃;加強林地管理及森林保護,收回遭占用林地 1,951 公頃,並以補償方式收回國有林租地 407 公頃;健全保安林地經營管理,辦理保安林檢訂 4 萬餘公頃。
  2. 維護自然資源永續發展:持續對現有 85 處自然保護區域建構經營管理能力及效能評估; 103 年進行棲地巡護 6,194 次,拆除盜獵用具 771 件。保育海洋漁業資源,除辦理自願性休漁船 ( 筏 ) 、擴大魚苗放流,對於拖網、刺網、魩鱙、飛魚卵、鯖鰺、珊瑚、燈火、鰻苗及蟳蟹類等漁業,持續推動禁漁區、禁漁期、總漁獲量及漁撈日誌填報等管制措施。
  3. 落實動物保護: 103 年持續推廣犬貓絕育並成立偏鄉、山區犬隻源頭管理三合一 ( 絕育、寵物登記、狂犬病疫苗注射 ) 專案,全年總計辦理犬貓絕育 7 萬 8,453 隻。輔導地方政府依轄區特性推廣收容動物認養多元模式,全年推廣認養動物 5 萬 4,744 隻 (57.8%) ,較 102 年提高 18.6% 。督導地方政府加強稽查犬隻未辦理寵物登記案全年達 8 萬 5,836 件,全國新增寵物登記數達 16 萬 7,280 隻,加強飼主責任。

( 四 ) 精進治山防災與流域綜合治理

  1. 整體性治山防災:實施土砂災害防治、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與綠環境營造等, 103 年計辦理 491 處,土砂控制量約 830 萬立方公尺。
  2. 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保育治理:自 99 至 103 年共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 359 處,崩塌地復育 320.5 公頃,土砂控制量約 1,590 萬立方公尺。
  3. 流域綜合治理: 103 年推動上游坡地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工作,至 12 月底辦理治理工程 264 件,預計 103 至 108 年可控制 土砂 940 萬立方公尺,減少土砂災害及下游淹水損害。 103 年辦理農田排水工程 14 件,並擇定宜蘭縣三星鄉等 5 處蔬菜產區,進行改善產區農田排水及輔導設置溫 ( 網 ) 室設施、分散產區等作為。
  4. 加強辦理野溪清疏:本會野溪清疏方案目標量 3,070 萬立方公尺,至 103 年底完成 5,637 萬立方公尺。清疏土石就地利用,回填流失農地 385 公頃。
  5. 充實土石流防災整備:至 103 年底辦理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 43 場次及說明座談會 233 場次,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 400 人 ( 累計 2,320 人 ) ,推動自主防災社區 85 處 ( 累計 452 處 ) ,更新全臺 1,671 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內保全對象清冊約 4 萬 8,116 人。
  6. 國有林集水區治山防災: 103 年辦理保安林治理、林道改善、國有林整體治山防災等 135 件,處理崩塌地 137 公頃、抑制土砂下移量 433 萬立方公尺,以及林道路基與上、下邊坡處理排水設施 84 公里。

五、強化農民組織,照顧農民福祉

( 一 ) 提升農民組織服務效能

  輔導農漁會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勞工相關法令規定,本會配合修正之「農會人事管理辦法」及「漁會人事管理辦法」亦一併生效適用,以健全農漁會勞雇關係,保障農漁會勞工權益;並對各級農漁會及主管機關辦理大型講習訓練,以協助農漁會妥善因應制度轉換與銜接。

  研修「農會法」、「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農會財務處理辦法」等法規,健全農會組織制度。另協助 7 家農會創新轉型、 12 家農會發展經濟業務、 20 家農會充實推廣教育設施,提升農會經營能力及服務農民之量能。

( 二 ) 健全農業金融體系

  1. 健全農漁會信用部經營體質: 103 年底全體農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金額 63 億元,逾放比率 0.66% ,備抵呆帳覆蓋率 427.96% ,分別較 93 年 1 月底減少 932 億元、降低 17.05 個百分點及增加 408.21 個百分點,農漁會信用部風險承擔能力及資產品質已大幅提升。
  2. 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至 103 年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餘額達 894.5 億元,約 22 萬名農漁民受益,並利用農業信用保證機制,協助農漁業者取得農業融資。
  3. 訂定「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要點」:為協助農民組織及農企業提升技術能力或從事研究發展,以提高生產技術與產品品質或服務之附加價值,強化競爭力,促進農業產業升級,於 103 年 10 月 28 日訂定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要點,提供所需低利資金。

( 三 ) 照顧農民福利

  1. 調整申領老農津貼之農保年資由 6 個月提高為 15 年: 103 年 7 月完成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 3 條修正公布,落實政府照顧長期從事農業經營者之政策意旨,對已領取老農津貼者不受影響。 103 年發放金額 552.9 億元,受惠農漁民 68.6 萬人。
  2. 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 103 年撥付救助金 6.7 億元,受益農漁戶 1.5 萬餘戶,並協助 123 戶農漁民取得低利貸款,貸放金額 8,063 萬元,減輕農民災損負擔,協助穩定經營。
  3. 提供肥料補貼等福利措施:持續對 10 種主要化學肥料辦理漲幅補貼,經補貼後國內肥料售價已較鄰近國家便宜。 103 年補助農民代繳農田水利會會費 22.3 億元、受益農民 155 萬餘人;發放獎助學金 11.9 億元,協助 15.3 萬人次農漁民子女順利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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