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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107年推動農業創新施政

一、農林漁牧產業結構調整方向

(一)農糧產業調整及全面推動對地綠色環境給付

  為調整農糧產業結構、鼓勵友善環境耕作,107年起整合保價收購制度與休耕政策,調整為對地綠色環境給付,包括「對地綠色給付」、「作物獎勵」、「耕作制度獎勵」與「友善環境補貼」等4項給付,獎勵種植進口替代、外銷主力、重點發展作物及結合有機與友善環境補貼等,輔導農友適地適種,促進農業永續發展。預估超過50項作物品項,30多萬農民受益,每公頃每期作收益可以增加5千元至1.5萬元。

  未來配合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區域劃設,實施對象將再研議增加非基期年所有農地,「農地農用」即給予一筆經費補償,期達保護優良農地、農業生態,促使農業永續發展。

(二)推動林產業永續經營

  透過永續林業經營、國產材加值利用、發展林下經濟及強化林產產銷鏈等策略,使公私有林之經營者,包括私有林主、獎勵造林人或承租人,在維持森林植被、不施用除草(蟲)藥劑及不使用化學肥料之經營原則下,經試驗已選定「林下養蜂」、「山胡椒」、「金線連」與「段木香菇及木耳」等4種項目,研擬其技術規範,期後續推廣增進森林所有人短期經濟效益。

  另藉由永續林業經營提高原木品質與單價,加值發展文創及創新產品,以及建置竹木產銷平臺,促進市場透明化,增加長期林木生產收益。

(三)永續漁業發展

  提升養殖漁業競爭力,建構外海可沉式箱網養殖示範點(海洋牧場),推動陸域友善養殖,導入規模化及智慧化生產模式,穩定供應安全及高品質的漁產品,並加強上市前漁產品之動物用藥及重金屬殘留檢驗,改善市場交易環境,提升漁產品衛生品質。

  改造沿近海漁場環境,推動栽培漁業區及刺網退出3浬,保護沿近海棲地,以及結合漁業生產與休閒旅遊,維護漁港環境整潔美觀,規劃漁港餘裕空間,提升地區產業活力。

  建立遠洋優質船隊,加強遠洋漁業管理符合國際規範,打擊非法捕撈,移除歐盟黃牌,積極參與國際漁業組織,推動漁業雙邊合作,彰顯國家主權,達成漁業資源永續利用。

(四)提升畜禽產業競爭力

  強化畜禽產業生產力,藉由選育優良種畜禽品種、繁殖場檢定及品種登錄制度,建立國產優良種畜禽供應體系;推動智慧科技化精準管理,擴大設置本土化家禽智能化禽舍養殖、禽肉分切及包裝系統,提升品質與保障安全。

  優化畜禽產業加值力,提高畜禽肉品溯源覆蓋率,擴大推動肉品供應鏈現代化;協助產銷班或合作社設置雞蛋洗選集貨場,輔導成為區域加工處理中心;發展精緻、在地及特色化品牌,供應優質、安全之畜禽產品與資材,行銷新南向國家。

推動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及多元化利用,擴大沼氣再利用,加速畜禽糞尿水還肥於田,拓展節電、增能、減廢之循環經濟;協助台糖公司設置循環農業園區,並建構循環農業專區模組。

二、發展進擊型農業

(一)建構「穩定供貨」及「品質確保」外銷供應體系

  強化目標市場資訊掌握,選定「戰略性農產品」,建立臺灣優質農產品國家品牌形象與知名度,並協同農產外銷業者,結合加工、安全及清真(HALAL)認證等,積極與海外通路合作,開發農產品多元行銷通路。

  拓展臺灣農產品外銷日本市場,本會輔導桃園市、雲林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縣市政府及農民團體,組團參加2018年3月在日本舉行的「2018東京國際食品展」,大力行銷臺灣蜜棗、香蕉,並積極推動臺灣優質農漁產品作為2020東京奧運食材。另藉由臺日企業合作,於日本高速公路服務區展售臺灣農產品。

(二)建立農業國際合作平臺與因應貿易自由化

  推動農業雙邊農業合作與「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等區域貿易自由協定,鑒於CPTPP之成員為我國農產品重要貿易夥伴,為確保臺灣農產品在國際及亞太區域市場之競爭力,本會將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因應及溝通工作,俾利掌握農產品外銷契機。

(三)推動農業新南向

  透過農業技術盤點、智財權布局、產業洽談、農業技術合作與教育訓練等,推動與新南向國家的互惠合作,協助目標國家改善農業經營與提升農民收入,並促進我農業資材、設備與技術外銷,以強化與各國之農業雙邊經貿及投資關係,提升國際競爭力並培養跨國農業人才。

三、營造優良從農環境

(一)加速推動農業機械化

  為紓解農業勞動力不足及農民高齡化,本會盤點產業急迫需求農機共26種作物44個品項,整合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大專院校及跨部會合作研發,以及國外引進與改良等,加速導入產業應用,後續並配合新南向政策發展適合外銷市場之農機具,促成整體產業升級。

  建構國內農業機械化網絡,輔導農民、農民團體購置具代耕功能之大型農機設備,每年亦投入補助經費4億元以上及提供農機低利貸款11.5億元,輔導農民充實及更新農機設備600臺及通用之中耕、除草、施肥等小型農機具4,000臺以上,替代大量農耕人力需求。

(二)研訂小型農村加工場管理規範

  鼓勵農民提升農產品附加價值,並兼顧所產製加工品安全,本會輔導青農、小農,針對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之一定面積農糧產品加工室,研議推動符合其規模之安全、衛生管理機制,並核予證照。本會已於107年2月12日召開研商推動「小型農村加工場管理規範」(草案)第2次會議,未來透過場證管理,使「小型農村加工場」與「食品工廠」具同等市場接受度,以嘉惠小農及青農拓展加工產品上架通路。

(三)充實農業人力資源

  107年持續輔導百大及在地青農,新納入社區大學、農村社區洄游及相關體系培育之新農民,並建立青年回留農村創新經營模式,與縣市政府整合青農經營所需輔導資源,以吸引青年返鄉投入農業。

  另持續拓增農業勞動力,將針對各農產業特性及需求,成立各產業專業團,包括茶業、菇蕈業、花卉產業、果樹產業、設施協作及畜牧業等,並導入農業機械與自動化設備成立機械耕作團。

  並將打造農業求職求才之專屬平臺,辦理假日農夫團、青年打工、外國人打工度假、大專生及外僑與外籍生短期就業媒合調派等,預警短期大量勞動力需求,及時補充人力。

(四)精進農業專案貸款相關措施

  配合新農業政策推動,鬆綁法規並建立合理補貼機制,強化青農、省工、綠能等重大政策誘因,強化青農輔導及金融科技,延長貸款期限至15年,貸款利率由1.29%調降至0.79%;推動金融科技服務,並建置網路申貸媒合平臺;調整農家綜合貸款額度,提供青農小額消費性貸款,貸款額度由30萬元提高至40萬元,以活絡農村經濟。預估上述相關調整措施,受益農戶超過14萬戶。

四、加強保障實際從農者

(一)推動實耕者加入農保

  考量農保係職域性社會保險,所保障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且以農業維繫生計者,並因應農地所有權與農業經營權逐漸分離之農業經營現況,由現行「認人、認地」方式申請農保逐步調整,即採「人、地脫鉤」模式辦理。本會107年起輔導實際耕作者(以下簡稱實耕者)申請參加農保,照顧以口頭約定使用他人農地之實耕者,預計3萬農民受益,逐步擴大。

  經召開多次會議研商及政策宣傳,本會已於107年2月12日訂定發布「實際耕作者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認定作業要點」,於2月21日生效。續由本會各區農業改良場就實耕者從事農業生產之事實予以認定,農民得據以申請參加農保。另配合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本會已會銜內政部辦理發布事宜,預定於107年3月正式發布。

(二)規劃推動農民職災保險

  現行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僅有生育、身心障礙及喪葬津貼給付,無職業災害保險給付項目,對農民保障不足,為使農民於遭受職業災害時,獲得經濟安全的保障,本會於農民健康保險制度下,研議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增訂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規定,採自願性加保、「先試辦,再立法」及「先傷後病」原則推動辦理,先選擇辦理對象,優先試辦因果關係較為明確之「職業傷害」類,俟累積大數據資料,推動成效較為穩定後,再納入法令規定辦理,並擴及「職業病」類。

(三)擴大推動農業保險

  為建立農漁民分散風險概念,穩定農民收入,將最近3年現金救助前20大作物列為優先開發品項,已公告補助保險商品含梨、芒果、釋迦、水稻等7個品項,餘亦陸續評估中。以低利專案農貸與保費補助機制,減輕農漁民保費負擔,包括補助1/3至1/2之保險費;提供農業保險貸款,協助要保人繳納保費所需資金,以提高農漁業者投保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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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03-15: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