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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落實各項農業施政措施

一.發展農業知識經濟,厚植農業競爭利基
二.確保基本糧食安全,促進農糧產業升級
三.營造優良漁業經營環境,發展高經濟價值產業
四.推行畜牧業統合經營,建立產業新形象
五.促進農產運銷現代化,提高運銷效率
七.強化農漁民團體功能,增進農漁民福祉
八.建設農村新生活圈,塑造農村新風貌
十.保育自然資源,維護環境生態
十一.增進國際農業合作與兩岸農業交流,開拓發展空間
十二.檢討修正農業發展條例,強化農業法制

  本會近來大力推動各項農業建設,包括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產業發展、休閒農漁園區、農漁村建設及產業文化等多項計畫,以提升農業競爭力;並加強治山防災,推動全面造林,重視生態保育與環境維護,使台灣農業成為現代化的綠色產業。

一.發展農業知識經濟,厚植農業競爭利基

  二十一世紀資訊科技及生物科技等新興智慧型產業快速發展,全球經濟邁入以「腦力」決定勝負的「知識經濟時代」。台灣地狹人稠,農業生產資源有限,在國際貿易自由化的潮流下,台灣農業必須發展知識經濟,以知識資源為產業發展要素,將科技、文化、經營、管理、資訊等知識,附加到農產品之生產、行銷及服務,提高農業附加價值與競爭力,將農業由初級產業提升為二、三級產業。

(一)創新農業科技

  本會在九十一年度育成紅豆高雄八號、食用白玉米台農四號、楊桃台農二號、扁蒲高雄一號、水稻台東三十號及桃園糯二號等六項優良新品種;農業技術及機械研發有六項取得國內外專利,另辦理三項農業技術授權,供農民及相關業者採用,對於提升農業產銷效率極具助益。此外,經審議通過提出九項專利申請案及十項技術授權案,正依程序辦理中,將研發成果落實於產業發展。

(二)推動農業資訊化與知識管理應用

  推動「建構農業資訊社群網絡計畫」,累計完成二四九個各級農漁會區域網路基礎設施。並辦理「發展重要產業知識管理應用計畫」,整合農業相關單位所擁有之生產及經營管理核心知識,協助農民取得相關知識,以改善產銷管理,提升經營績效。同時,持續更新「農業易遊網」資訊,提供國人高品質休閒生活資訊平台;整合及強化柑橘、蓮霧、芒果、加工及貿易等產業資訊網;彙集水果、花卉、大宗蔬菜等重要農業生產技術及推廣知識,配合農業生產、生活、生態、地方文化特色、行銷策略等創新應用,建立農業知識經濟之基礎。

(三)培植優質農業人力資源

  本會持續辦理農村青年農業專業訓練,培育具備現代化經營管理與科技應用能力之專業經營人才;辦理農業推廣人員訓練,加強服務農民;選拔並表揚傑出農民、傑出婦女,頒予「神農獎」榮譽。同時,積極推動農民終身學習計畫,藉由推廣、教育、訓練及網路通訊技術,提供農民終身學習之管道;並將配合農業證照制度,提升農業人力資源素質,維持我國農業的高度競爭力。

二.確保基本糧食安全,促進農糧產業升級

(一)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

  為因應加入WTO,本會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調減稻米、雜糧、蔗糖等保價收購作物生產面積,輔導輪作地區性農特產,或辦理休耕等生態、地力維護措施。另自九十一年起針對第二期稻作辦理分年分區輪流休耕措施,列為輪休區域內符合認定資格之稻田,辦理休耕種植綠肥者每公頃之給付金額提高為四萬六千元,如選擇繼續種稻者除不予保價收購外,且不適用稻米價格波動緊急救助措施,由於該項政策涉及廣大稻農之權益,已積極辦理宣導工作。

  輔導廠商加入CAS良質米認證,目前CAS良質米廠商共有十一家、十六種品牌,其中有十一種品牌採用「台灣好米」包裝行銷。另加強各區域糧商之合作,已輔導花東、雲林、台中、桃園等四個地區共七十餘家糧商、農會成立稻米產銷策略聯盟,協力拓展行銷通路,增強國產稻米競爭力。

(二)安發展具本土特色之優質農糧產品

  農糧產業基於市場導向、適地適作原則,發展精緻農業,以種苗、花卉、鄉土蔬菜、新鮮菇類、熱帶水果等為發展重點。另輔導農會、合作社場及產銷班發展農村食品加工事業,利用地區性農特產原料,開發具地方特色之農特產加工品,提高農產品附加價值,並協助建立品牌,拓展行銷管道。

(三)營造重要農業區優質產銷環境

  為維護優質農業生產環境,本會輔導主要農業發展區內農業產銷組織,改善產、製、儲、銷設施,並結合區域生產、生態、生活與人文資源,發展具本土特色之農特產品,塑造優質產品形象,配合現代化及多元化農業經營方式,成為進一步發展二、三級產業的基礎。

三.營造優良漁業經營環境,發展高經濟價值產業

(一)推動國際漁業合作與責任制漁業

  拓展對外漁業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漁業組織,並與二十九個國家或地區達成漁業合作協議,目前參加漁業合作漁船達七百餘艘。另推動責任制漁業,因應沿岸國經濟海域及國際公海有關跨界及高度洄游魚類之漁業管理規範,配合聯合國要求控制鮪延繩釣漁業漁船數目,適當控制我國船隊規模,強化遠洋漁業管理,實踐我國遠洋漁業兼顧資源保育與經濟利用的均衡發展策略。

(二)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

  台灣過去漁業發展以追求增產為目標,致發生漁撈資本過度投入與過度捕撈等問題,本會積極調整漁業生產結構,辦理漁港設施整建及規劃設置養殖漁業區,提升漁業競爭力,並推動漁業資源復育與管理,引導台灣漁業朝多元化及生態、環境、保育方向發展。

  另為符合WTO規範、永續利用漁業資源及兼顧漁民權益,已擬定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調整措施及漁船收購計畫,該等獎勵休漁及漁船收購措施實施後,可減緩漁場壓力,再配合輔導漁民轉營海洋養殖、休閒及娛樂漁業,提高全體漁民收益。

(三)推動海洋牧場及生態休閒走廊

  建構澎湖縣內垵及宜蘭縣東澳海洋牧場,辦理海中造林及藻床培育、人工魚礁投放、水產種苗放流等工作,促進沿近海漁業多元經營發展。另為營造濱海地區漁村、養殖區及漁港周邊優質遊憩環境,就沿海具漁業生態景觀之區域,辦理新竹縣、苗栗縣、嘉義縣濱海漁村地區之休憩服務設施實質建設,並結合產業、地理、人文及生態等資源,開發濱海生態遊憩活動。

四.推行畜牧業統合經營,建立產業新形象

(一)調整畜禽產銷體系

  輔導養豬農民團體辦理統合經營及策略聯盟,結合成產、製、銷一體之行銷網路。輔導乳牛產業建立廠農衛星牧場制度,並委請學者專家研擬「機動性乳價計算方式」,俾供廠農協商生乳價格之參考。輔導白肉雞產業加強推動以飼料廠或電宰場為統合主體,與養雞戶採取契約養殖,使白肉雞產業統合經營之比率達白肉雞總量之九0%;並獎勵輔導設立液蛋加工廠,促進蛋品多元化與強化調節雞蛋產銷之能力。

  為穩定畜禽產銷,於九十一年上半年毛豬及雞蛋等產品供需失衡時,由本會與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協調相關產業團體研商對策,經採措施後,相關產品之市場價格均已回穩。

(二)加強建立國產畜禽共同標誌及產品行銷

  為區隔進口與國產畜禽產品之市場,塑造國產畜禽產品優良形象,計輔導建立「台灣珍豬」、「自然豬」、「花蓮網室健康豬肉」、「鮮乳標章」、「羊乳標章」、「台灣土雞」、「CAS生鮮蛋品」、「EGG洗選分級包裝鮮蛋」、「優質皮蛋」及「優質鵝肉」等畜禽產品共同標誌。另依據季節、區域文化特色,結合休閒旅遊,規劃「中秋烤肉趣」、「雞蛋文化之旅」及「土雞東遊季」等系列行銷宣導活動。

(三)推廣牧場減廢及資源再利用

  協助畜牧產業團體邀請專家、學者解決畜牧場污染問題。並協助地方政府設置技術服務體系,在新竹、苗栗、彰化、雲林、台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等縣成立十個技術服務團,適時給予農民輔導協助。

  配合行政院核定之「河川污染預防及環保犯罪防治方案」,協助雲林、台南、高雄、屏東縣政府在重要河川流域,每月進行水質監測,並查訪相關養豬農戶,以源頭管理與減廢措施降低對河川之污染。

(四)加強動物保護

  為落實動物保護,本會自八十八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寵物登記制度,至九十一年八月底止,累計登記家犬數為五二六、七八六隻;並督導及協助地方政府妥善執行流浪犬之收容管理,推廣民眾認養流浪犬,有效解決流浪犬問題。另依據「寵物業管理辦法」輔導業者辦理寵物業許可證,全國計核發二百家以上。輔導各縣市政府辦理轄區動物保護志工、種子教師等訓練及有關宣導,結合民間力量,共同推動動物保護工作。

五.促進農產運銷現代化,提高運銷效率

(一)健全農產品運銷體系

  整合農會超市及民間主要連鎖超市、量販店,完成芒果、文旦柚、木瓜、東方梨、椪柑、柳丁、洋蔥及冬季大宗蔬菜等行銷計畫,有效穩定蔬果價格。完成農民團體大型冷藏庫及購貯大宗蔬菜之基本資料,發揮調節產銷之功能。針對冬季大宗蔬菜輔導辦理低溫處理、倉儲作業技術研討,並拓展冬季大宗蔬菜外銷中國大陸、加拿大、新加坡等市場。

(二)持續推動農業策略聯盟

  選擇重要農漁畜產品,籌組農業生產策略聯盟,包括:?k推動芒果、東方梨、文旦、柑桔、蓮霧、番石榴、青梅、花卉、大宗蔬菜及茶葉等生產聯盟組織,另正籌組釋迦等聯盟組織;?l建立國產優良黑毛豬肉策略聯盟體系;?m推動養殖漁業策略聯盟。同時,透過貿易策略聯盟,拓展水果、花卉、蔬菜、養殖魚類、畜產加工品類等農產品出口市場

  輔導成立物流策略聯盟,建立國內大宗生鮮蔬菜、水果之產期、種類、產量、產地等資訊。並配合加工聯盟輔導篩選完成之七十八項優良國產農特產加工品,已於一0五處超市門市設置「寶島珍品」農特產品銷售專櫃,拓展國產農產品之銷售管道。九十一年度再增加評選五十項產品,擴大市場規模。

(三)建立農產品品牌與推廣優良農產品認證

  輔導十三個農民團體獲頒品牌水果認證,另推動十六種品牌水果訂定A、B級品質規格。輔導五十一個農民團體設計製作包裝盒箱,建立自有品牌,並輔導供應台北等批發市場。

(四)拓展國產農產品外銷市場

  本會積極策劃參加國外市場促銷活動,協助農民團體、相關公會及業者參與國內外農產品展覽活動,以建立我國農產品之國際形象,增加外銷機會。九十一年拓展國外市場主要促銷活動包括參加東京、新加坡、台北等國際食品展、美國芝加哥超市博覽會;於新加坡、香港、上海等地辦理國產芒果及其他水果促銷活動;七月十八日至八月二十日於香港辦理台灣美食節;七月二十五日至八月七日於天津、北京辦理華北地區台灣鮮果嘉年華促銷活動;七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六日首次於新加坡辦理台灣美食節,獲當地超市業者及廠商熱烈回應。

六.健全農業防疫檢疫網,確保農產品衛生安全

(一)加強動植物防疫檢疫

  我國加入WTO後,進口農產品的種類及數量大幅擴增,使疫病蟲害發生的風險增加。本會持續強化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建構完善之動植物疫情監測通報體系,以防杜重要疫病蟲害入侵,維護我國農業生產安全及保障消費者之食用安全。為提升檢疫效能,本會建置國家級動植物檢疫隔離中心,預定於九十三年六月完工啟用。

  為防杜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本會配合財政部、海巡署等走私查緝機關,加強各項緝私工作。

(二)加強農產藥物殘留監控

  建立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網,辦理田間及集貨場蔬果農藥殘留檢驗工作,九十一年迄八月底止計抽驗九、七五五件,合格者九、五二0件,占九七.六%,不合格者均請農民延後採收,並予追蹤教育及依法查處。同時,加強動物用藥品管理,並辦理上市前畜禽藥物殘留之防範與監控工作,維護畜禽產品衛生安全。

  輔導縣市政府監測與處理農作物重金屬污染,經環保署於全國三一九公頃疑受重金屬污染農田細密調查結果,計二四一.九公頃之農田達管制標準,所種植農作物輔導縣市政府全部予以收購銷燬,該等農田亦予強迫停耕。辦理農作物污染損害監測與管理,設置田間空氣污染指標作物監測站十五站,監測污染原因、程度及追蹤污染來源,促請環保單位督導工廠改善。

(三)強化屠宰衛生及肉品檢查制度

  輔導屠宰場設立及登記,迄今已有六十七家取得屠宰場登記證書,並派遣二七二名獸醫師至合法畜禽屠宰場執行屠宰衛生檢查,經檢查合格之屠體,均蓋有紅色「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另加強宣導,增進消費者辨識能力,選購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之肉品。各縣市政府已成立「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加強查緝,以杜絕違法屠宰行為。

七.強化農漁民團體功能,增進農漁民福祉

(一)再造農漁民團體提升服務功能

  輔導農、漁會推展事業,提升經營效率,加強服務品質;修正農、漁會法等相關法令,賦予農、漁會推展事業法源依據。加強輔導與獎勵農、漁會精簡組織及人事。對於信用部被銀行接管之三十六家經營不善農(漁)會,本會除補助該等農(漁)會信用部被接管當年度之供銷、保險及推廣業務所需人事費及業務費等不足額度外,並支助該等農(漁)會執行三年振興計畫,以持續發展業務、服務農漁民。

  研擬完成農業合作社法草案,行政院業於九十一年五月六日函請 大院審議。另邀請產、官、學界專家組成農業合作社輔導小組,前往農業合作社(場),進行社務、業務、財務之輔導。

(二)建構農村聚落居民生活照護支援體系

  因應我國加入WTO對農家生計的衝擊、農業勞動力就業與農村人口高齡化可能衍生的問題,建構農村聚落居民生活照護支援體系,培育農家成員與農民團體成為照顧服務人力,並輔導農家經營田園料理、簡易傳統農產品加工、到宅照顧與家事服務等副業,開創新的收入來源。

(三)辦理農漁業救助及補貼

  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查報,並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辦理救助。另為照顧老年農民生活,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八十四年六月至九十一年八月底止,累計發放一、三四五億餘元,受益人數達八二四、九六五人。

  加強提供農、漁民金融服務,辦理農業專案貸款,協助購買農、漁機具、自動化設備及耕地、修建農宅、山坡地保育利用、防治畜牧污染等,並輔導農村青年創業。擴大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之承保能量,並積極宣導農、漁民利用農業信用保證制度。

  為協助農民取得農業外第二專長,辦理農漁民第二專長訓練,並配合核發考取職業證照獎勵金、發放中長期全日養成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以及輔導結訓學員填寫求職名冊,轉送各縣市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就業媒合服務,協助農民順利轉業。

八.建設農村新生活圈,塑造農村新風貌

(一)推動休閒農漁園區,建構農業休閒旅遊網

  推動休閒農漁園區計畫,將具地方特色的自然景觀、農產品及農村人力等各項資源結合,建構農村休閒旅遊圈、社區生活圈及產業生活圈,創造在地的就業機會。九十年計補助四十六個鄉鎮推動本計畫,共有二、二三八名農民分別經營三0二處景點,從事田園料理、套裝旅遊行程、農特產品販售、生態解說等,帶動農業轉型經營,開拓農民新的收入來源。九十一年度繼續推動,已核定十五個縣計九十九個鄉鎮辦理,預計本年度參與休閒農業的農民可達四、000名。

(二)農村新風貌計畫

  推動「農村新風貌」計畫,建立由下而上之「社區總體營造」理念,結合生活、生態、景觀、產業發展與社區文化,以農村生活圈規劃模式,提供地方示範性技術支援與經費補助,建設兼具產業、生態、文化及農村建築特色之農村生活圈,提高農村生活品質。

(三)重建區農業產業振興方案

  為振興九二一震災重建區農業產業,已核定辦理「重建區農業產業振興方案」計畫,內容包括輔導災損之公共產銷設施全面完成復建、增進農業生產機能、重振具競爭力之本土化產業、發展高品質農特產加工品;提高運銷效率及降低成本、建立區域共同品牌、拓展多元行銷通路;整合農業資源,發展重建區休閒農業、保健植物及藥膳產業等。

九.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維護公共安全

(一)加強治山防災

  本會著手建立坡地防災技術體系,已完成台灣土石流潛勢溪流調查一、四二0條、崩塌地調查五0、七五三公頃、辦理土石流疏散避難演練四十三場、土石流危險地區疏散路線規劃七十八區,及建立土石流觀測示範站。並完成土石流防災應變系統、網際網路地理資訊系統及工程管考系統等三大系統,於颱風豪雨期間可即時分析土石流警戒情形,並提供各項防災資訊。

  為落實山坡地管理工作,本會依法審核山坡地非農業使用開發之水土保持計畫及監督管理,並加強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工作。另加強辦理水土保持教育宣導,舉辦各項宣導及講習三0八場,電視、電台及網路宣導一一七則,並招募及培訓水土保持義工。

(二)崩塌裸露地植生復育

  針對災害崩塌、泥岩及工程周邊等主要裸露地,以適用之植生工法進行植生復育工作,加速裸坡地區儘速恢復植生覆被,發揮國土保安及穩定坡面之功效。

(三)區域性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

  加強水土保持公共設施,改善農業生產環境,防止山坡地土壤沖蝕,保育山坡地水土資源,九十一年度辦理區域性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重點區十二區,面積二、一0一公頃。

(四)九二一震災復建工程

  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編列特別預算辦理水土保持重建計畫,本會亦於山坡地水土保持相關計畫中加強九二一震災復建工作,辦理土石流防治、崩塌地處理、緊急災害處理、防砂治水、林道復建等工程,以及集水區整體治理規劃。

十.保育自然資源,維護環境生態

(一)加強造林及森林永續經營

  台灣林業係採森林永續經營、森林資源多目標利用、維護生物多樣性原則,積極培育、保護森林資源,以發揮森林之公益效能。全民造林運動自八十六年度推動,近來更將綠化的範圍延伸至平地、都市周邊及海岸地區,以打造一個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九十一年估計推動新植造林三、三二二公頃,並持續撫育造林地三六、五七六公頃。

(二)推展森林生態旅遊

  因應戶外遊憩活動之需求,本會秉持不破壞自然環境、對當地居民經濟有所助益等原則,積極推動森林生態旅遊,加強二十三處國家森林遊樂區之軟、硬體設施;整合全島既有步道,串聯各遊憩據點;開創多樣化遊程,配合解說教育,提供豐富的生態之旅。

(三)維護生物多樣性

  為維護生物多樣性,本會除加強「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執行,並依據行政院通過「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持續推動生物多樣性維護工作。同時,加強自然景觀保育之國際合作,保育台灣野生動植物及自然景觀等珍貴生物資源。

(四)加強農田水利建設

  為改善農業生產及經營環境,本會配合農業現代化發展,兼顧生態環境保育,辦理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推動圳路綠美化及生態工法,並推廣省水灌溉;加強水質監測管理,維護灌溉用水水質;以及推廣水田生態環境保護及地下水涵養補注。

  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本會將原委託前經濟部水利處辦理之農田水利會監督輔導業務收回自辦。為監督及輔導各農田水利會辦好會長及會務委員直選,本會於九十一年一月間擬定「督導台灣省各農田水利會第一屆會長暨會務委員選舉實施計畫」,並邀集相關單位成立「選務督導會報」及「檢肅選風小組」,積極督導並協助各農田水利會辦理選務工作。台灣省各農田水利會第一屆直選會長及會務委員於九十一年五月四日由全體會員直接選舉產生,已於六月一日宣誓就職。

十一.增進國際農業合作與兩岸農業交流,開拓發展空間

(一)強化國際農業合作

  我國參與APEC農業議題方面之積極態度,已受到各國肯定及重視,本會除派員參加APEC農業相關會議外,並自二00二年八月起分期籌備主辦「農業生物技術安全性評估之技術合作及資訊交換研討會」、「植物疫病蟲害偵察、監測與管理研討會」及「第四屆動植物種原保存及利用研討會」等三項APEC重要研討會。

  本會於九十一年六月應夏威夷州長邀請組團赴美國夏威夷州訪問,商討雙邊農業合作計畫,該州州長宣布訂六月十日為夏威夷州「台灣農業日」,表達對雙方農業合作之期待。另補助辦理台泰農業學術合作計畫、協助輔導泰北僑民農業生產改進計畫;並辦理台越、台荷、台加、台美農業工作小組會議,討論合作方向,並據以推動雙邊農業科技合作。

(二)推動兩岸農業交流

  台灣與大陸在加入WTO後,兩岸經貿交流邁入新階段,農業交流合作雖有互利合作的空間,也可能形成對台灣的競爭。加入WTO後兩岸農業交流本於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共識之「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基本原則,採取循序漸進之做法,分階段加以調整。短程優先推動者,包括審慎調整兩岸農產貿易與投資項目、進行兩岸農業資訊、制度、技術等之良性交流與合作,並強化安全機制,以及積極拓展大陸農產品市場。中長程將透過協商加強推動共同防制農產品走私、處理漁事糾紛及維護漁業資源,同時進一步擴大農產貿易與農業投資,促進雙方產業分工。

  在兩岸農產貿易方面,目前我國以「正面表列」方式公告准許輸入大陸農產品一、三一九項,占農產品總項目二、二五0項之五八.六二%,大部分為國內生產不多或非敏感性產品。九十一年一月至七月自大陸進口農產品總值約一億九千五百萬美元,出口三千三百萬美元,進出口值較去年同期分別增加十九%及八%。大陸農業人士來台方面,自八十四年開放大陸專業人士來台以來,累計已有七千三百餘人次來訪。

十二.檢討修正農業發展條例,強化農業法制

  本會依「農業發展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積極辦理該條例之檢討,廣徵各界修正建議,包括兩年來本會所錄案之各界修正建議、委託專家學者辦理之系列研究結論、各縣市政府「農業發展條例檢討修正座談會」所提建議、各部會所提建議及委託學術團體舉辦專家學者座談會之結論等,再經本會召開十餘次會議研討,研擬完成「農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報請行政院列為本會期優先通過法案。目前行政院已完成審查,俟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後,將循法制作業程序送大院審議。

  為推展農業政策,達成施政目標,並配合經濟與社會發展,本會亟需完成之重要法案包括:

  落實經發會共識檢討之法案一案:農業合作社法制定案。

  因應施政急迫需要修訂之法案二案:農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案。

  配合行政程序法檢討之法案六案:森林法、水土保持法、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農藥管理法、漁業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等部分條文修正案。

  為推動行政院組織改造與挑戰二00八之法案一案:農田水利法制定案。

  上述法案共十案,敬請 大院惠予支持,期以強化農業法制,做為施政依據,提升施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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