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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九十一年度施政重點

一、 因應加入WTO,實施進口救助及產業結構調整措施
二、 發展休閒農漁業,活絡農漁村經濟
三、 發展生物技術等高科技農業,促進農業轉型與升級
四、 賡續推動農業策略聯盟,提升農業整體競爭力
五、 創造農村就業機會,輔導農民轉業
六、 建立農地利用、管理與釋出之配套機制
七、 杜絕農產品走私,加強疫病防治及邊境管理措施
八、 加強全面造林及土石流整治,落實短、中及長期措施
九、 排除出口障礙,擴展精緻農產品外銷
十、 增進國際農業合作與兩岸農業交流
十一、 強化農業法制,提升施政效能

  因應加入WTO及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本會於九十年六月至八月間舉辦「加入WTO農業知識經濟發展系列會議」,廣納產、官、學界建言,並於九十年八月配合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召開農業分組會議及農業座談會,提出農業部門之意見,經大會達成決議之共同意見與農業施政有關者計有五十餘項。未來農業施政重點將參照經發會農業部分之共同意見、「加入WTO農業知識經濟發展系列會議」結論,以及「邁進二十一世紀農業新方案」之各項重要措施,擬訂具體施政計畫,落實推動。未來施政重點如下:

一、 因應加入WTO,實施進口救助及產業結構調整措施

  九十一年是我國加入WTO的第一年,一年多來本會研擬農業因應對策、辦理政策宣導,以及推動各項具體因應措施的努力,將進入實戰考驗階段。本會已做好迎戰全球競爭的準備,加入WTO初期首重落實推動各項因應措施,目前本會每週召開一次專案小組會議,以掌握農產品之進口與因應措施執行情形,即時解決問題。短期內可能遭遇的農產價格下跌問題,已擬妥緊急性價格穩定措施及救助措施;至於長期間的產業結構調整與生產資源配置等問題,亦已訂定產業攻守策略,納入年度施政計畫各項業務,積極推動中。

二、 發展休閒農漁業,活絡農漁村經濟

  配合我國加入WTO產業結構調整,及掌握週休二日的商機,推動農業休閒旅遊產業,充實休閒農漁業之公共設施,提升業者經營層次,吸引休閒旅遊人口,以活絡農漁村經濟,提高農民所得。未來規劃方向與發展目標包括:

(一) 善用農漁村生態環境、景觀、文化與產業資源,規劃休閒農業區及漁業生態休閒區,重塑農漁村景觀新風貌,吸引國民到農漁村旅遊休閒。

(二) 加強推動休閒農漁園區計畫,振興農業產業活力,創造在地就業機會及協助農業經營轉型。

(三) 依據「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加速輔導設置合法休閒農場,確保休閒農業之永續發展。

(四) 規劃具地方特色之休閒農漁業活動,結合周邊休閒產業與觀光活動,設計套裝旅遊行程,帶動民眾休閒風潮。

(五) 建立休閒農漁業輔導體系,加強農漁民服務產業經營技能講習。

(六) 規劃整體性宣傳行銷計畫,參與國內外國際旅展,建置休閒農業資訊服務網,加強休閒農業與農村民宿經營教育訓練,編製休閒農業資訊手冊,擴大推廣農業休閒旅遊。

三、 發展生物技術等高科技農業,促進農業轉型與升級

  為因應加入WTO,加速農業朝向知識、技術及資本密集轉型,本會將加強生物技術、自動化、環控等重點高科技之研發與推廣應用,促進農漁畜產業升級;推動農業科技產學合作研發,以市場導向開發新產品及新技術,將研發成果落實於產業發展;落實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及技術移轉,以提高產品及技術附加價值,促進農業科技產業化及商品化;規劃設置創新育成中心,提供高科技農業所需之技術、產程、商品化方法及資金融通誘因,鼓勵企業投資高科技農業,促進農業走向專業化、精緻化;成立規劃小組,配合氣候、環境及地理區位,規劃動植物基因體研究中心、基因轉殖動植物隔離田間試驗場及高科技農業技術專業區,並輔導鄰近農場成為衛星農場,發展為高科技農業產業中心。此外,並將建立具競爭優勢之熱帶花卉及觀葉植物量產體系,開發海運貯運技術,生產具競爭力的產品,積極拓展外銷市場。

四、 賡續推動農業策略聯盟,提升農業整體競爭力

  健全的農業產銷組織是推動農業策略聯盟之基礎,因此今後之重點工作包括︰輔導產銷團體企業化、資訊化及制度化;持續發展具地方特色的農產加工品,建立農產品產銷之中心衛星體系;透過聯盟組織與相關業者拓展國產農產品及加工品外銷市場;規劃建立推動農業策略聯盟之誘因機制;規劃產銷班法人化之可行作法;推動農業合作社法立法等制度面與法規面工作等。九十一年度農業策略聯盟之重點工作如下:

(一) 生產聯盟方面

  除加入WTO後受衝擊較大之柑桔、文旦、芒果、梨、青梅及茶葉等,以及較具競爭力之大宗蔬菜等農產業外,將增加輔導生產優良熱帶、亞熱帶水果,如蓮霧、印度棗、楊桃、番荔枝等具競爭力之產業成立策略聯盟,改進果園經營技術,訂定產品分級標準並落實執行,以提升產銷效益與產品附加價值。另積極籌組具國際競爭力之花卉如文心蘭、蝴蝶蘭等產業策略聯盟,改進產銷技術,開拓國外市場。

(二) 農產品加工聯盟方面

  除持續九十年度篩選之具有市場性、可有效解決農產品產銷失衡問題、投資具有永續效果及已有的CAS優良品牌等七十八項農產加工品為輔導對象外,更將擴大應用農業科技知識,結合中華料理美食文化與養生及藥膳食品的研發,將科技、產業文化及地方特有技藝的農業知識市場化,透過同業與異業結盟,以提高農畜水產加工品的市場競爭力,增加農產品的附加價值。

(三) 物流聯盟方面

  除持續推動九十年度建立農產品供銷合作體系之目標外,仍將著重於以下各項工作:

  1. 以縣為區域,整合建立農產品供應鏈。

  2. 拓展農漁畜產品電子商務體系。

  3. 規劃農產品行銷方案。

  4. 整合國內通路業者,研訂通路策略。

  5. 評估設置農產品物流中心,以農業產業運銷出發,結合物流及倉儲運輸業者,進行異業聯盟。

(四) 休閒農業聯盟方面

  擴大推動休閒農業聯盟,發展全方位的休閒農林漁牧業體系,並開拓異業聯盟,創造複合式營運及規劃整體性宣傳計畫,提升休閒農業的品質。同時,提升休閒農業套裝商品質與量、強化休閒農業資訊服務網之資訊內容與服務功能、繼續辦理台灣農業認同卡之行銷工作,建立協助休閒農業商品銷售之機制。

五、 創造農村就業機會,輔導農民轉業

  因應加入WTO,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及所需勞力減少之現象,本會積極提升農民營農專業能力,並擴大輔導農民利用農地及景觀資源,以「農業結合旅遊」、「農業結合教育」、「農業結合安養」的方式,在農村地區開發「照護安養」及「生活服務」等社會支援性產業,以增加農民就業機會,取得新的收入來源,並加強就業輔導及職業訓練,協助青中年農民習得轉業或經營本業之專業能力,輔導過剩之農業人口順利轉業。

六、 建立農地利用、管理與釋出之配套機制

  根據八十九年修正通過施行之「農業發展條例」等八個配套法案,農地政策已由「農地農有農用」改為「放寬農地農有、落實農地農用」,部分農地利用規劃及產權分配問題已獲得紓解,農地變更之重要原則及作法亦已法制化,因此,今後將以建立農地利用、管理與釋出之配套機制為首要工作,包括:

(一) 加強農地利用綜合規劃,營造優質的農業發展環境。

(二) 配合國土發展計畫法之完成立法,建立短、中、長期的農地釋出政策,有計畫、有秩序的釋出農地,以配合國家整體經濟發展需要。

(三) 依法執行農地移轉、分割之管理,加強農企業法人經營農業之輔導,落實農地農用及維護農地資源。

(四) 辦理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滿兩年之通盤檢討作業,以確保農業永續發展及增進農民福利。

七、 杜絕農產品走私,加強疫病防治及邊境管理措施

  為遏阻走私,本會將善用已成立之六個走私農產品鑑定小組,妥為規劃鑑定事宜,協調相關走私查緝單位在國際港口、漁港、沿海海域採取嚴密之緝私措施,並協調查緝單位加強市面私貨查緝及貨櫃查驗,強化落地查緝追蹤,同時修法提高檢舉獎金及提高走私刑責,鼓勵民眾檢舉走私,以有效嚇阻走私。此外,依據經發會共識,由財政部邀集海巡署、警政單位及本會等機關,籌組跨部會走私農產品查緝專案小組,加強農產品走私查緝。另加強監控國內疫病發生狀況,防止疫病發生與蔓延,並落實推動撲滅豬瘟及口蹄疫計畫。

八、 加強全面造林及土石流整治,落實短、中及長期措施

  為落實九十年八月三日行政院有關加速推動全國性生態造林運動、澈底解決山坡地超限利用地、推動平地造林與綠化等三項指示,本會已擬具「加速全面造林整治土石流計畫」,並依計畫之短程目標(至九十年止)、中程目標(九十一年至九十三年止)及長程目標(九十四年起至九十九年止),推動全面造林、整治土石流及處理超限利用地,以強化森林功效,減少土壤流失,強化涵養水源,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預定完成超限利用林地造林六千二百公頃,減少土石災害,達成在地人生活安心、外地人旅遊放心及建立民眾對政府施政信心之目標。

九、 排除出口障礙,擴展精緻農產品外銷

  我國為東方果實蠅及瓜實蠅發生地區,為排除國產鮮果出口障礙,本會已針對具外銷潛力之國產農產品種類,積極開發有效且不影響農產品品質之殺蟲滅菌技術,促請輸入國政府解除我農產品輸入之禁令,以利我精緻農產品拓展外銷市場。

  此外,本會將加強結合產業公會及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等相關組織,規劃、組團參加國際性農產品展覽,同時配合個別產業特性與需求,協助相關公會、團體辦理國外市場之拓展工作,藉以提升我農產品之國際形象及知名度,增進我農產品之外銷機會,並加強國內外相關業者之交流,俾利我農產品拓展國外市場,增加農民收益。

十、 增進國際農業合作與兩岸農業交流

  積極參與國際合作會議與活動,爭取主辦國際會議之機會,並持續推展南向及雙邊國際農業合作計畫,促進與東南亞國家之雙邊農業合作,洽簽農業合作協定,推動高層官員互訪。此外,加強與先進國家之國際農業科技研究合作計畫,以引進關鍵技術,提升我國農業科技水準。同時,培訓友邦農業技術專才,派遣短期專家赴友邦技術指導。

  兩岸農業交流將貫徹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的交流原則。在積極開放方面,配合兩岸加入WTO,調整兩岸農業經貿關係,對於兩岸農產貿易及國人赴大陸農業投資,均將依循WTO規範之原則辦理或增加開放項目。在有效管理方面,將加強大陸農產品走私之查緝,並籌組專案小組定期檢討放寬赴大陸農業投資項目,以確保台灣農產品免於遭受疫病侵害或避免關鍵性技術外流,同時達成兩岸農業互補的雙贏目標。

十一、 強化農業法制,提升施政效能

  為配合經濟、社會發展,達成政策目標及施政目的,本會配合農業政策之推動,亟需完成之重要法案包括:

(一) 配合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決議增修及急迫性法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植物防疫檢疫法及糧食管理法。

(二) 配合行政程序法修正之法案:森林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水土保持法、漁業法、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農藥管理法等八種法案修正草案。

(三) 配合精省修正之法案:

  1. 作用法部分:野生動物保育法、漁業法、農藥管理法等三種修正草案。

  2. 組織法部分:本會及所屬機關組織等二十二個組織法草案。

(四) 一般法案︰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肥料管理法、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森林法等四案。

  上述法案其中十三案本會已函報行政院核轉 大院審議,其餘法案本會正積極整理,將於近期報院核轉送請 大院審議,以強化農業法制,做為施政依據,提升施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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