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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落實各項農業施政措施

一、發展農業知識經濟,厚植農業競爭利基
二、確保基本糧食安全,促進農糧產業升級
三、營造優良漁業經營環境,發展高經濟價值產業
四、推行畜牧業統合經營,建立產業新形象
五、促進農產運銷現代化,提高運銷效率
六、健全農業防疫檢疫網,確保農產品衛生安全
七、強化農漁民團體功能,增進農漁民福祉
八、建設農村新生活圈,塑造農村新風貌
九、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維護公共安全
十、保育自然資源,維護環境生態
十一、增進國際農業合作與兩岸農業交流,開拓發展空間
十二、檢討修正農業發展條例,強化農業法制
十三、緊急因應及處理阿里山森林小火車意外事件

  在經貿國際化、自由化的大環境下,台灣傳統小農經營很難和大農國家,或低工資、低成本的開發中國家競爭,產業結構必須加速朝向知識、技術與資本密集轉型,升級為具競爭力之精緻農業、高附加價值的食品加工業及具有特色且無法進口取代的休閒農漁業,使農業發展為全方位之一、二、三級產業。同時,我們應該發揮農業在生產面、生活面及生態面所具備的多元功能,以具體成果讓全民感受到農業的重要性,進而支持本土農業發展、愛護辛勤耕耘的農漁民。

一、發展農業知識經濟,厚植農業競爭利基

(一)創新農業科技

  九十一年農業技術及機械研發有十項取得國內外專利,並辦理四項農業技術授權。另經審議通過提出三十二項專利申請案及十四項技術授權案,正依程序辦理中。此外,選定植物種苗、水產養殖、畜禽、食品加工、動物用疫苗、生物性肥料及農藥等七項生物技術產業為重點發展項目,開發具國際競爭力之產品與技術,目前產業年產值達四十三億元,對提升農業科技水準及促進農業轉型助益甚大。

(二)推動農業資訊化與知識管理應用

  為營造便捷、實用的農業資訊環境,持續推動「建構農業資訊社群網絡」計畫,至九十一年累計完成二六一個各級農漁會區域網路基礎建設,預計九十二年即可完成全部農漁會區域網路。此外,九十一年完成「發展重要農業產業知識管理應用計畫」規劃報告,將逐步推動建置農業重點產業知識庫與檢索系統,整合農業核心知識與優勢。另持續更新「農業易遊網」資訊,完成全國二十五個縣市八、二四0筆農業旅遊資訊及套裝行程資料,滿足民眾對休閒農業旅遊的資訊需求。

(三)加強農情調查,建構全國農情資訊網

  調查六十餘種重要農作物生產預測與預警分析、七十種農畜產品生產成本與二三0種農產品價格調查,並編印相關統計報告,提供各界參考應用。同時,應用網路科技規劃設計農情查報資訊系統,提升調查資料之正確性與時效性,並將逐步整合中央、縣、鄉鎮之農情查報資訊系統,建構全國農情資訊網。

(四)培植優質農業人力資源

  積極推動農民終身學習計畫,加強農業人力資源培訓。九十一年辦理農村青年農業專業訓練一、三五五人、農業產銷菁英訓練九十一人、新設農業產銷班幹部訓練二九九人、產銷資訊系統教育訓練四五六人,及農民網路技能教育訓練二、00四人,並強化農業推廣人員訓練、農業推廣人員證照制度規劃、四健推廣教育,及農漁民第二專長訓練等工作。

二、確保基本糧食安全,促進農糧產業升級

(一)建立糧食安全體系

  基於糧食安全考量,國內必須維持適度的稻田面積及儲備適量存糧,並健全糧食產銷管理體系,以因應緊急狀況及多變的國際情事。本會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辦理轉作、休耕,調降稻作生產面積,並由政府掌握大部分進口米,以維持國內稻米供需平衡。另繼續辦理稻穀保價收購,九十一年一、二期共收購稻榖四十萬公噸,並加強糧食管理、倉儲現代化及食米供應調節。為提升國產稻米競爭力,推廣良質米生產,一、二期合計約八萬公頃,並積極輔導CAS良質米認證及採用「台灣好米」包裝行銷。

  九十二年起,我國稻米進口方式由限量進口轉換為關稅配額制度,本項進口制度已通報WTO,並完成「糧食管理法」及「海關進口稅則」的修法程序。另已研擬產業因應調整及價格穩定措施,將視市場榖價變動情形,適時啟動價格穩定措施,當產地稻穀價格低於直接生產成本每公斤十五.二元時,將給予稻農現金救助,以保障稻農收益。

(二)發展具本土特色之優質農園藝產品

  發展蓮霧、印度棗、荔枝、鳳梨、椪柑、楊桃、葡萄、枇杷及番荔枝等優質水果,調整生產結構,改善產銷環境,並推動產業策略聯盟及拓展外銷市場;輔導茶葉改善產、製、銷設備,辦理優良茶競賽及展售促銷活動;發展經濟價值較高之食藥用菇蕈類,推行自動化省工作業。另輔導農民種植具有市場競爭力的雜糧作物,並開發多樣化雜糧加工產品如山藥、薏仁等。

  輔導有機農業,加強有機農產品品質檢驗、技術研發、教育訓練、促銷及建立品牌。輔導四個民間團體辦理有機農產品驗證工作,九十一年參與驗證之農場計有八六九戶,輔導作物有機栽培面積一、0一九公頃。

(三)推動設置農業生物技術園區

  依據「挑戰二00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完成「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規劃構想」,預訂設立屏東縣之「農業生物技術園區」、台南縣之「台灣蘭花生技園區」及彰化縣之「國家花卉園區」,發展熱帶農漁畜、蘭花及高附加價值之農業高科技產品,以加速我國農業生物技術產業發展,並以高科技農業帶動農業轉型升級。

三、營造優良漁業經營環境,發展高經濟價值產業

(一)營造優良漁業發展環境

  我國遠洋漁船數約二千多艘,作業海域遍布世界三大洋,產值約五百億元,為世界六大公海捕魚國之一。為穩定遠洋漁業經營,本會推動責任制漁業,加強拓展對外漁業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漁業組織。另外,輔導具有國際競爭力之水產種苗、觀賞魚、箱網養殖海鱺及魚塭養殖石斑等,協助業界組織策略聯盟,建立台灣漁產品品牌,以開拓國際市場,目前海上箱網養殖年產量約五千公噸,觀賞魚可自行繁殖魚種達三七0種。同時,持續辦理海水統籌供應系統工程與海上箱網養殖基礎建設,促進養殖漁業與環境之和諧。

(二)推動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

  建構人工魚礁漁場與放流魚貝介種苗,並自九十一年九月一日起實施休漁獎勵措施,以培育漁業資源。賡續推動澎湖縣內垵及宜蘭縣東澳海洋牧場,辦理海中造林及藻床培育、人工魚礁投放、水產種苗放流。另辦理漁港基本設施及環境改善、岸上公共設施及漁業休憩據點規劃建設工作,除提供漁民安全之作業環境外,並輔導傳統漁業朝休閒、觀光及教育文化等多元化發展。

(三)加強大陸船員岸上安置與管理

  為解決現行海上暫置大陸船員所衍生問題,奉行政院核准大陸船員上岸至安置處所暫置,並選擇數處適宜戒護之漁港先行試辦,宜蘭南方澳、基隆八斗子、新竹漁港及台中梧棲等四處漁港試辦岸置處所已於九十一年底完工,屏東東港岸置處所正辦理工程招標。經試辦「九十二年春節期間大陸船員臨時岸置專案計畫」,執行情形良好,將來俟兩岸恢復洽談漁業勞務,即可推動大陸船員上岸安置事宜。

四、推行畜牧業統合經營,建立產業新形象

(一)調整畜禽產銷體系

  提升畜牧產業競爭力,九十一年輔導十六處統合經營示範區養豬農民團體辦理策略聯盟及統合經營之產、製、銷經營模式;輔導乳牛產業建立廠農衛星牧場制度,並完成三二七戶牧場評鑑作業,協助乳牛場改善經營缺失;持續推動白肉雞產業以飼料廠或電宰場為統合主體,與養雞戶採取契約養殖;土雞及水禽部分,基於其傳統特性,以輔導改善屠宰技術及設施為優先工作。另外,已輔導建立「台灣珍豬」、「台灣土雞」等多項優良國產畜禽產品共同標誌,對於獲認證之畜禽產品,加強檢驗及逆行追蹤,賦予生產者對其產品之責任,以確保產品品質。

(二)加強污染防治與廢棄物回收利用

  畜牧污染防治工作,已由消極的污染末端處理,逐漸走向產程減廢、資源回收再利用之永續經營方式。本會於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及屏東等畜牧業分布較密集縣市,輔導示範養豬場設置廢水循環再利用節水設施共四十四場,並輔導地方政府對養豬場廢水處理進行聯合檢查,及成立區域廢水處理輔導體系。另協助推動河川污染預防、事業廢棄物處理管制清理及環保犯罪防制等工作。

(三)加強動物保護

  寵物登記至九十二年一月底止,累計登記家犬數為五三六、一八一隻,並持續辦理犬隻登記稽查,以落實飼主責任,避免棄犬行為。另依據「寵物業管理辦法」輔導業者辦理寵物業許可證,累計核發五百家以上。推廣民眾認領收容所之流浪犬隻,九十一年共認領一二、二一七隻;並推行犬隻絕育措施,九十一年共辦理七、七五0隻,逐步改善流浪犬問題。

五、促進農產運銷現代化,提高運銷效率

(一)建立現代化農產品物流體系

  選定十三種蔬菜及四種水果,修訂分級包裝品質、規格標準,及標示吉園圃認證標章。輔導十一個農民團體充實預冷、清洗、包裝及冷藏運輸設備,建立現代化作業場。建立大宗蔬果直銷通路之物流策略聯盟行銷模式,完成洋蔥、柑桔、芒果、文旦柚、冬季蔬菜等蔬果聯合促銷計畫。加強與農會超市及民間超市、量販店等直銷通路業者之合作,強化通路整合力量。建立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績效指標,加速推動健全交易制度,提升作業效率及服務品質。另加強蔬菜產銷調節,除推動冬季大宗蔬菜種植登記外,並輔導外銷、購貯冷藏、加工或耕鋤等措施。

  選擇具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辦理水果共同運銷及執行共同選別統一計價之農民團體為輔導對象,輔導十五個農民團體獲頒品牌水果認證;推動十六種品牌水果訂定A、B級品質規格,及輔導五十一個農民團體設計製作包裝盒箱,建立自有品牌,突顯新鮮、本土風味之特色。

(二)持續推動農業策略聯盟

  加強生產、加工、物流、休閒農業及貿易等聯盟運作,選擇芒果、文旦、東方梨、鳳梨、柑橘、大宗蔬菜等十七項產業為優先推動項目,輔導組織運作與提升生產技術。建立聯盟產品資訊,整合倉儲、運輸、通路與加工業者等通路資源,建立農產品供應鏈,發揮調節供需之功能,並拓展農產品電子商務體系。篩選優良農特產品一二八項,以「寶島珍品」共同品牌行銷。透過生產聯盟、加工聯盟、物流聯盟等組織之相互配合,已將芒果、楊桃、蓮霧及大宗蔬菜等農產品擴大輸往新加坡、澳門、香港、加拿大、日本及大陸等市場。

(三)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

  我國加入WTO後,國產農產品的出口機會相對增加,本會積極協助我國農產食品廠商、業者及相關農民團體拓展國外市場,除委請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規劃、組團參加國際性農產品展覽,並透過相關輔助計畫,針對有外銷潛力的農產品,改進包裝設計,塑造台灣精緻農產品形象。九十一年加強執行各項國際行銷活動,農產品出口已有顯著績效,如芒果、柳橙、茶葉、荔枝、楊桃、花卉與種苗等均有明顯成長。

六、健全農業防疫檢疫網,確保農產品衛生安全

(一)加強動植物防疫檢疫

  持續強化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建構完善之動植物疫情監測通報體系,針對牛瘟、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牛海綿狀腦病、狂犬病及可能入侵之植物有害生物,如蘋果蠹蛾、地中海果實蠅等進行監測,證明我國仍為該等外來重大疫病蟲害之清淨地區。加速推動豬瘟及口蹄疫撲滅計畫,自九十年二月起,迄今無口蹄疫疫情發生,本會除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申請認定我國為「使用疫苗之口蹄疫非疫國」外,並自九十一年底開始推動風險評估計畫,做為評估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時機之依據,以早日清除口蹄疫。

  為防杜農產品走私,本會已配合設立六個走私農產品鑑定小組,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財政部關稅總局、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緝私機關組成「走私農產品查緝專案小組暨市面走私農產品查緝專案分組」,加強走私查緝工作。此外,加強輸入動植物檢疫及查驗,防杜不法業者以偽造檢疫證書走私矇混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

(二)加強農產品污染檢驗與藥物殘留監控

  繼續加強農作物重金屬污染及農藥殘留監控工作,辦理田間及集貨場蔬果農藥殘留檢驗,九十一年計抽驗一四、四八0件,合格者一四、一七四件,占九七.八%。另外,對選定之畜產品指標性藥物進行檢驗,九十一年對肉豬抽驗血清共六五、一七六件,合格率為九九.七五%。另採集豬肉、豬肝、豬血清、雞肉、雞蛋、鴨肉、鴨蛋、鵝肉及生乳等樣品計一七、0七0件,合格率為九八.五六%。對於檢驗不合格者均依法查處及進行輔導改善,確保農產品之食用安全。

(三)加強屠宰衛生檢查

  採取「導禁兼施」政策,輔導屠宰業者辦理登記,迄今已有七十五家取得屠宰場登記證書。持續督導家畜屠宰場改善設施及實施屠宰衛生作業,派遣二九四名獸醫師前往畜禽屠宰場執行屠宰衛生檢查,九十一年豬隻屠宰衛生檢查頭數達八三五萬餘頭,並加強取締違法屠宰行為,以確保肉品衛生安全。

(四)開發農產品檢疫處理新技術,突破出口障礙

  台灣為東方果實蠅及瓜實蠅等疫病蟲害發生之國家,農產品出口常因此受到輸入國之檢疫限制。為協助開拓農產品國外市場,歷年來已成功開發檢疫處理技術並經輸入國認證許可之農產品計有荔枝、芒果、柑橘、白柚、葡萄等,木瓜之蒸熱檢疫殺蟲處理技術正提送日本審查中。本會將持續開發楊桃、網紋香瓜、紅龍果及寄接梨等蒸熱、低溫冷藏檢疫殺蟲處理新技術,俾突破外銷檢疫障礙,將我國優質農產品推向國際市場。

七、強化農漁民團體功能,增進農漁民福祉

(一)加速農漁民團體再造

  全國農業金融會議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召開,獲致以下五點共識:?A漁會及其信用部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一元化管理;??篧A業金庫為農漁會信用部業務之上層銀行;?e徹金融監理一元化;?禸謕w「農業金融法」;?妠ㄓ伄A業經濟之競爭力等。依據前揭共識,本會積極規劃「農業金融法」草案,以健全農漁會信用業務體系、改善農漁會信用部經營體質、加強農漁會信用部業務規範,及持續推動農漁會信用部改革。另研擬完成「農會法」、「漁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有關信用部業務管理相關條文,並增訂農漁會因信用部經營不善經命令合併之配套措施,及建立協助農漁會轉型之自願性合併機制。

(二)整合強化農業產銷班組織輔導體系

  為提升小農經營效率及加速傳統農業轉型,輔導農民組成農業產銷班,透過農漁會及農業合作社等組織之協助,從技術層面,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從管理層面,加強人才培訓及市場行銷,推動農業企業化,強化經營體質。本會輔導農業產銷班整合登記,建立即時動態產銷班資料庫,做為產業輔導及推動農業策略聯盟之基礎。另正研訂農業產銷班輔導辦法,規定農業產銷班之設立、申請程序、評鑑方式、輔導、獎勵、補助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期以建立企業化、資訊化、制度化且具有競爭力之農業產銷班。

(三)建構農村聚落居民生活照護支援體系

  因應我國加入WTO對農家生計之衝擊及農村人口高齡化衍生的問題,推動農村聚落居民生活照護支援體系,九十一年輔導高齡者生活改善工作一六0班,接受服務之高齡者共九、二四五人;輔導十個農會設置農村社區生活支援中心;培育農家成員三七一名成為照顧服務人員;輔導營農婦女副業創業經營班三十六班;輔導農民團體結合當地醫療保健資源辦理農村營養保健教育示範班,受惠農家三、二五八家。

(四)辦理農漁業救助及補貼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及「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等法規,加強辦理農漁業救助及補貼。配合「農業發展條例」於九十二年二月七日修正公布之規定,未來將分三年編列預算補足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一、000億元。

  另外,自九十二年二月一日起調降農業發展基金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之政策性專案農貸利率,除大幅減輕現有二二、五00農漁民及農產業者貸款利息負擔,並提升農業轉型投資意願,加速農業轉型發展。各項貸款利率調整情形為,年息為四.五%之項目,如農機、農村青年創業貸款等,調降為二.五%;年息為三.五%之項目,如購地、污染防治貸款等,調降為二%。另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利率由年息三%,調降為一.五%。

八、建設農村新生活圈,塑造農村新風貌

(一)推動休閒農漁園區,建構農業休閒旅遊網

  持續推動休閒農漁園區計畫,九十年、九十一年補助十五個縣共一0五個鄉鎮辦理,在農漁村建設五五0個休憩景點,累計吸引超過五二五萬名遊客前往旅遊消費,創造園區農產品及周邊休閒產業約十億元的商機。據調查已有三、一七六位農民在各園區經營田園料理、套裝旅遊行程、農特產品販售、生態解說等休閒農業相關在地產業,並創造六、八二六位農漁民的就業機會。

(二)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加強農村發展建設

  持續推動農村新風貌計畫,加強農漁村建設,並整合鄉村社區組織,推動社區總體營造,以「由下而上」的組織體系,策劃「以民為主,以農為本」的理念,推動鄉村振興計畫,營造「與農共生」的生產、生活及生態環境。

(三)營造新故鄉社區,發展地方料理特產與產業文化

  倡導「新故鄉運動」,整合運用地方農產業、文化、生態等資源,建立在地性之認同魅力來發展鄉村,以當地農漁特產為原料,輔導開發地方特色產業與料理,配合休閒農業及鄉土旅遊,將農業由傳統的耕作轉向發展精緻化的服務產業,提供民眾高品質的休閒、學習、觀賞與生活環境。

九、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維護公共安全

(一)加強治山防災

  推動台灣地區第三期治山防災計畫,九十一年完成治山防災工程九八六件、工程維護與突發性災害治理一二七件、集水區管理三十二件、山坡地水土保持工程三二0件。

(二)加速崩塌裸露地植生復育

  九十一年完成崩塌裸露地植生復育工程六十一件、泥岩裸露地植生復育工程三十七件及工程周邊裸露地植生復育工程二十四件。另僱用在地人辦理泥岩地區水土保持植生工程一一三件,僱用在地人五一、一六一人日,增加當地民眾工作機會。

(三)推動土石流防災應變及復原重建

  九十一年完成土石流防治工程三九三件、土石流及崩塌地源頭裂縫勘尋及填補五九七處,緊急水土保持處理工程五九四件,僱用在地人約十六萬人日。另加強山坡地利用監測與取締違規行為,應用遙測技術輔助山坡地管理,迅速偵測出山坡地土地利用變異資訊,九十一年篩選變異點一、九六四點,並導引巡查人員至現場查核處理。

十、保育自然資源,維護環境生態

(一)推動水與綠建設

  加強林地分級分區管理,推動造林及民營林業輔導計畫。落實保育天然林、平地景觀及綠美化,以及國、公有林租地造林回收等工作。發展森林生態系經營,以生態方法,融合人民需求與環境價值,加強森林周邊社區參與林業管理機會,達成森林多目標利用經營。推廣森林生態旅遊,秉持不破壞自然環境、對當地居民經濟有所助益等原則,加強二十三處國家森林遊樂區之軟、硬體設施,及建構國家步道系統,預計每年可吸引五百萬人次的遊客。

(二)維護生物多樣性

  配合「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保育生物多樣性及各地傳統文化的多樣性。落實建立「中央山脈保育軸」之政策目標,檢討已設置的國家公園、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及國有林自然保護區,將其中有所空缺的部分規劃為保護區域,使中央山脈連結成南北長達三百公里之綠色生態廊道。

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在台南縣七股鄉發現數十隻黑面琵鷺病鳥後,本會於當天即成立緊急救援小組,協調相關單位加派人力、搶救器材,積極協助處理。經各單位檢驗發現,本次黑面琵鷺死亡的病因為C型肉毒桿菌毒素,並已取得血清交予縣政府備用。此毒素的產生屬自然現象,僅能由維護環境清潔、減少缺氧環境發生機會之方式加以預防,經協調縣政府邀集民間保育團體,於可能產生危害的魚塭,進行清除死魚、環境整理及更換池水等工作,使危害降至最低。

(三)加強農田水利經營管理

  九十一年辦理農地重劃二區,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四十一區,及農水路整修及改善、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灌溉排水路布袋蓮清除及推廣省水灌溉等工作。建立灌溉水質監視及管理制度,目前在各農田水利會共設置十五個監視總站、二八0個地方監視站、三、000個監視點。輔導農田水利會業務改進,農田水利會會費與抽水灌溉電費全部由政府補助,共二0億二、六00萬元,以減輕農民負擔。

十一、增進國際農業合作與兩岸農業交流,開拓發展空間

(一)強化國際農業合作

  積極參與WTO及APEC等農業相關議題之活動,適時表達我國維護農業永續發展之立場。另參與或在台舉辦亞洲生產力組織(APO)、亞非農村發展組織(ΑΑRDO)、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盟(APAARI)等計畫與活動,及辦理中德社會經濟協會雙方理事聯席會議等,以促進國際農業合作與交流。另於九十一年十月派員出席於日本琉球召開之第八屆台琉農林水產交流會議、十一月出席於東京召開之亞太及東亞科學技術協會理事聯席會議。

(二)推動兩岸農業交流

  兩岸於九十一年均已加入WTO,原則上必須遵守最惠國待遇之規範,不得歧視大陸農產品之進口。惟兩岸之間關係特殊,在雙方關係未獲改善情形下,我國對大陸農產品仍採取逐項審查與部分開放之管理方式,期減緩對國內農業之衝擊。目前我國以「正面表列」公告准許輸入大陸農產品一、三五一項,占農產品總項目之六0%。九十一年自大陸進口農產品總值約三.六七億美元,出口0.六七億美元,分別較九十年同期增加四0%及三七%。台商赴大陸農業投資方面,自八十年至九十一年底累計達四、二九九件,金額約二五.三億美元,以食品及飲料製造業為主約占六0%。大陸農業人士來台方面,自八十四年開放大陸專業人士來台以來,至九十一年底累計已有七、九七0人次來訪。

十二、檢討修正農業發展條例,強化農業法制

  本會為配合經濟、社會環境之發展,並依八十九年修正通過之「農業發展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檢討修正該條例送 大院審議,於九十二年一月十三日三讀通過,並於二月七日公布修正。為落實執行該條例,需增修訂之相關子法規共十三種,正積極辦理中。

  茲為推展農業政策,改革農業金融,下列重要法案亟需於本會期完成:

(一)因應施政急迫需要修訂之法案四案:農業金融法制定案、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漁會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農業合作社法制定案。

(二)配合行政程序法檢討之法案二案: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部分條文修正案。

  上述法案共六案,敬請 大院惠予支持,期以強化農業法制,提升施政效能。

十三、緊急因應及處理阿里山森林小火車意外事件

  阿里山森林鐵路神木線區間車於九十二年三月一日十四時0四分發生事故,造成十七人死亡、一七九人輕重傷之意外事件。經各單位通力合作,即時採行災害應變作為,動員搶救人力二三五人、車輛四十六輛、直升機七架次。所有傷者於當日十六時三十九分救離現場,罹難者亦於當晚全數移送下山。

事故發生原因經勘驗結果,初步認定為檢車士於發車前未將機車與客車貫通煞車氣軔之關鍵配件「角旋塞」置於開啟貫通位置,致陡坡下降時僅機車頭有煞車,其餘四節車廂均無法煞車而生衝撞翻覆事故。

本會已成立善後處理小組,設立罹難家屬聯合服務中心及成立傷者服務團;並採取一戶一人之個別輔導方式,指定專人協助辦理喪葬、醫療及保險理賠等事宜。罹難者可獲保險理賠四一0萬元(十四歲以下一百萬元),傷者依殘廢等級最高為四一0萬元。政府對傷亡者將從優慰撫賠償,本會於三月一日先致送慰問金,罹難者二十萬元、重傷者十萬元、輕傷者五萬元;另將致送罹難者慰撫金二四0萬元及喪葬補助費用四十萬元,重傷者慰撫金一百萬元、輕傷者四十萬元;其治療期間之醫療費用亦由政府負擔。

  阿里山森林小火車全線暫時停駛,本會林務局已提出檢討改進計畫,進行全面安檢,建立標準作業程序,經交通部複核後,在確保安全無虞前提下,儘速通車,早日恢復阿里山地區觀光旅遊事業之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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