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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家禽產業因應對策

壹、產業現況
貳、入會諮商結果
參、 對產業之影響
肆、產業目標及定位
伍、 產業調整策略與因應措施

 

壹、產業現況

  近20年來由於畜牧生產技術的提升,畜產品需求的增加,國內畜牧事業成長迅速,由農村副業經營型態演變為資本和技術密集的農企業經營體。依據統計,民國89年畜牧產值達1,075億元,約佔農業總產值之30%,其中家禽產業產值約為426億元,含肉雞265億元、雞蛋104億元及其他57億元。

  我國肉雞生產可分為白肉雞及有色雞(土雞)二類,年產量約為3億5千萬隻,換算國人每年消費雞肉量約為30餘公斤,近三年白肉雞產地價格平均為每公斤38元,土雞平均為每公斤45元。民國77年開放美國火雞肉進口,國內肉雞產業曾發生短暫性的衝擊,經政府與業者積極推動電宰與統合經營,截至目前為止,飼料廠、電宰廠與養雞戶採取統合經營方式契約量達白肉雞總量之85%,肉雞生產得以調節,產銷成本得以降低,自80年之每公斤33元降至目前之30元,產業已邁向現代化。

  此外,在蛋雞產業方面,國內日產雞蛋70,000至75,000箱(每箱12公斤,約200個),足夠充分供應國所需,87至89年平均雞蛋產地價格為每公斤24元。國內蛋雞飼養區域主要集中在彰化、屏東、台南、雲林、嘉義等縣。以雞蛋消費型態區分,洗選蛋約佔18%、液蛋13%、生鮮蛋69%。由於國內雞蛋為單一價格,導致蛋雞場不注重雞蛋品質,同時影響液蛋加工廠設立與營運,無法促進產業升級與提升競爭力。

  另水禽產業方面,鴨、鵝飼養戶分散,過去缺乏組織能力,近年積極輔導產業團體發揮產業自治能力,據初步估計,水禽飼養戶約有1,600戶,鴨隻年屠宰量約為3,500萬隻,鵝隻年屠宰量800萬隻。由於鴨、鵝產品風味獨特,為具本土特色之傳統產業,養殖技術較養雞產業落後,有賴引進現代化養殖經驗與自動化環控禽舍,改善單位生產力,降低生產成本。

貳、入會諮商結果

一、入會前後貿易措施:

(一) 入會前:
1. 禽肉部分,我原已開放美國全鴨肉之進口,關稅為35%;另全鵝肉及鵝肉塊亦已開放自由進口,關稅為40%。雞肉為管制進口,目前係以頭期款方式開放19,163公噸(含美國1萬公噸、其他國家9,163公噸)之年配額量,稅率為40%。
2. 禽蛋部分,目前雞蛋(含帶殼鮮蛋、雞蛋加工品如液蛋、蛋粉)、鴨蛋(含帶殼鮮蛋及加工製品)等均為開放進口品目,關稅為40%。
3. 禽雜部分,禽雜為管制進口項目,稅率為40-45%不等。

(二) 入會後:
1. 禽肉部分,雞肉將採關稅配額措施,並可採行特別防衛措施(SSG),當進口量高於基準數量或進口價格低於基準價格時,可課徵額外關稅。另外,我亦承諾自2005年起開放自由進口。雞肉入會第一年配額數量為19,163公噸,並逐年增加至2004年為45,990公噸。其配額內稅率入會第一年為25%,逐年調降至2004年為20%;配額外稅率依不同部位肉從量課稅,腿翅入會第一年每公斤64元,2004年降至54元;其他部位肉入會第一年每公斤40元,2004年降至34元。2005年之開放稅率為20%。另外,入會後將不再限定全鴨自美國進口,鴨、鵝肉均可全面自由進口,關稅並適度調降。
2. 雞蛋部分,入會後帶殼鮮蛋、液蛋及蛋粉等蛋品之關稅將降為20%至30%不等,且無關稅配額或特別防衛措施。
3. 禽雜部分,部分雞雜(含心、肝、爪、脖)、鴨鵝雜(含心、肝)等於入會後即開放自由進口;其餘禽雜入會後採關稅配額措施,入會第一年配額量為1,836公噸,2004年增加為3,672公噸;配額內稅率為25%,配額外稅率入會第一年為400%,2004年降至340%。

二、SPS相關規範

(一) 禽肉部分,美國、加拿大、澳洲經核定合格之肉品生產設施,其產品可依輸入檢疫規定辦理輸入。

(二) 雞蛋部分,鹹蛋、皮蛋非屬應施檢疫品目;美國、加拿大、澳洲、西班牙等國,雞蛋、鴨蛋、液態蛋及蛋粉可依輸入檢疫規定辦理輸入。

(三) 禽雜部分,美國、加拿大、澳洲經核定合格之肉品生產設施,其產品可依輸入檢疫規定辦理輸入。

(四) 禽肉、雞蛋、禽雜均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規定應施檢驗商品品目。

參、 對產業之影響

一、 我國地少人稠,近年來面臨環保暨消保壓力,生產環境原就不利。此外,國內畜禽生產資材多仰賴進口,就成本競爭力而言,我國屈居劣勢。

二、另針對個別家禽產業而言,影響分析臚列如下:

(一) 白肉雞產業方面,由於國內生產成本約為歐美國家之1.5至2倍,而國人傳統上嗜食腿、翅肉,造成此部位肉需求及售價居高,國際間價差極大。87年7月起我陸續同意美國與全球頭期款雞肉配額進口,依據評估,每進口骨腿肉1萬公噸,影響我國肉雞產業產值受損約達12億元。未來我入會後,國內白肉雞產地價格可望維持於每公斤25元,換言之,當國內毛雞價格降至25元時,進口雞肉之市場即有限。

(二) 蛋雞產業方面,雞蛋(包括帶殼鮮蛋、雞蛋加工品如液蛋、蛋粉)目前可自由申請進口,關稅為40%,由於國內雞蛋價格低廉,加上新鮮度與運輸條件等項因素,國外帶殼鮮蛋不易輸入國內,惟液蛋、蛋粉等加工品可長途運輸、耐儲藏,對國內雞蛋產業影響仍大,我國入會後關稅將降為20%至30%,進口產品價格將更低,威脅蛋雞產業整體之發展,若未能採取有效措施,產值可能減少10至20%,嚴重影響蛋農收益。

(三) 養鴨產業方面,全鴨肉目前對美國開放進口(鴨肉塊為管制進口),鴨蛋(包括帶殼鮮蛋及加工製品)可自由申請進口(大陸製品不准輸入),關稅分別為35%及40%,我國入會後全鴨肉、鴨肉塊、鴨蛋及其加工製品將全面開放自由申請進口,入會年關稅雖維持不變,惟上開鴨肉(蛋)產品均可以冷凍或常溫方式長途運輸,且耐儲藏,將對養鴨產業造成衝擊,威脅養鴨產業整體發展,影響鴨農收益。

(四) 養鵝產業方面,全鵝肉及鵝肉塊目前可自由申請進口(大陸製品不准輸入),關稅為40%,入會後將全面開放進口,其關稅入會年全鵝肉及鵝肉塊降為30%;2002年再降至25%,上開鵝肉產品均可以冷凍方式長途運輸,且耐儲藏,將對國內養鵝產業造成衝擊,威脅養鵝產業整體發展,影響鵝農收益。

三、 另就大陸地區禽品出口競爭力評估分析如下:

(一) 大陸地區家禽生產成本普遍較台灣為低,產品又符合東方人口味,近年來皆有禽肉外銷日本之實績,已取代美、泰、巴西等三國成為主要雞肉輸日國家。另在雞蛋方面,亦佔短途運輸之便,每年約有50,000萬個之出口日本量。原來我國產禽品與歐、美各國相較而突顯之優點,諸如產品獨特性(土雞、鴨肉、鵝肉等之肉質及皮蛋、鹹蛋等之特殊風味)、新鮮、運輸路程等項,未來面對大陸產品時,上開優勢將消失。此外,已有台商赴大陸投資肉雞事業,其對國人消費習性熟諳,未來有極大的回銷壓力。

(二) 以現階段國際疫情現況而言,大陸禽品不可能輸入我國,本土肉雞產業面臨最大競爭對象為美國;惟倘大陸可排除疫情之限制,未來國內將可能呈現美洲(美國、巴西)、亞洲(大陸、泰國)等國家禽產品成本與價格競爭之局面,白肉雞市場受美、巴、泰等強敵環視,可能有近50%之市場受到影響;另有色雞及其他禽肉、蛋品市場又為大陸所割據,影響頗大。

肆、產業目標及定位

一、家禽產業發展目標

(一) 推動養雞產業統合經營及策略聯盟,分攤相關產業成本與風險。白肉雞方面之毛雞生產成本每公斤25元;土雞生產成本每公斤降至40元;蛋雞每日每隻生產蛋重48公克,飼料效率2.3,成本降至每公斤20元。

(二) 建立具競爭力之台灣土雞產業,推動土雞屠體運銷,電宰率達40%以上。

(三) 應用自動化技術,及建立血清抗體力價監測與種雞絨毛檢測制度,全面提昇養雞場生產效率與育成率,自現階段之92%提高至2004年之95%以上。

(四) 持續輔導產業團體發揮產業自治功能,建立供需調節機制,並提高產銷資訊普及率(準確度)達90%,安定禽品價格。

(五) 生產衛生安全及美味之本土品牌雞肉、雞蛋,品牌普及率由目前30%提高至80%,保障消費者權益。

二、產業定位及願景

(一) 就飼養規模與設施方面分析,傳統式養雞戶因設備較為落後,在疾病控制不易及成本難以下降之情況下,競爭力可能較弱,因此,未來白肉雞及蛋雞飼養可能集中於飼養規模較高之現代化雞舍,另土雞及水禽則因屬傳統型產業,可能維持現行飼養經營方式,惟其運銷及屠宰方式將逐步改善。

(二) 組織功能方面,由於養禽戶數較其他農產業少,產業意見較易整合,且經歷年來之輔導訓練,未來家禽產業應是組織堅強,充分發揮產業自治功能之產業。

(三) 家禽產業年產值位居農產品第三位,為國內極重要之農村經濟產業,與農村社會安定息息相關,是經濟、政治與社會問題之結合體;此外,新鮮禽肉未來仍為國人重要動物性蛋白質來源,係重要民生必需品,養禽產業應予以維護。

(四) 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後,家禽產業尚屬具競爭力之產業,加強設立自動化設備,並推動策略聯盟系統,此外,在符合環保及消費之情況下,未來養禽產業將以供應內銷為主,倘禽胸與腿、翅等部位肉之成本結構得以調整,積極鼓勵胸肉加工出口。

 
伍、 產業調整策略與因應措施

一、生產調整策略

(一) 改善種禽場設施,推動種雞場國際標準規範認證(ISO),建立防疫統一、品質優良之種雛孵化與供應體系。協助改善種雞雛運輸設備,減少種雛運輸損失,提升育成率。

(二) 加強肉雞產業策略聯盟及統合經營理念,以產銷班肉雞戶為單位,與電宰廠、飼料廠、種雞場、動物用藥品業結合,成為產銷一元化之經濟企業體,推動具國際競爭力肉雞場生產效率三項目標,即育成率95%,毛雞造肉成本每公斤16元,毛雞售價維持每公斤25元以上。

(三) 推動蛋雞場與飼料廠,液蛋廠,鮮蛋市場結合為企業體,分攤產業風險,降低產銷成本。

(四) 持續輔導改善養禽場衛生管理制度,加強禽隻血清抗體檢測及種禽場絨毛檢驗工作。

(五) 推動設立家禽產業公共投資,輔導家禽屠宰場副產物化製設備,減少環境污染,維護整體家禽產業形象與生存權益,並回收可利用之血液、殘骨及內臟等動物性飼料資源,增加業者收益。

(六) 輔導設立土雞及水禽屠宰場,改善傳統家禽屠宰方式。

(七) 持續充實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營運資金,強化相關家禽產業團體調節產銷效能,建立國際家禽產銷資訊動態及產銷預警制度,提供業者據以計畫生產,穩定禽品市場價格。

(八) 透過產業團體產銷督導委員會及策略聯盟中心之運作,建立產地生產資訊與禽品行情,推動生產資材品質及價格透明化與依據品質計價方式。

二、運銷調整策略

(一) 建立優良國產禽品品牌,區隔進口產品市場;此外,加強宣導國產禽品之特色並辦理促銷,以拓展本土產品市場。

(二) 加強國產禽品認證制度,強化市售禽肉、蛋品有害物質檢驗工作,確保國產品衛生安全。

(三) 推廣品牌洗選分級包裝雞蛋及液蛋,提昇鮮蛋與液蛋之品質水準;推動雞蛋分類計價制度,及獎勵設置現代化液蛋廠,促進雞蛋產業升級及運銷現代化。

(四) 獎勵電宰廠改善屠宰加工場(廠)設備,產製高附加價值禽肉產品外銷,創造外匯與增進業者利潤。

(五) 規劃設立物流中心,整合既有業者之銷售機能(通路),建立銷售通路網,另推動實施電子商務系統,精簡運銷通路,提升運銷效率,排除不必要之中間業者,降低中間費用。

三、資源調整策略

(一) 協助養雞團體配合法令建立產業污染防治管理體系,僱用專人加強污染防治示範、教育及環保法令宣導等工作。

(二) 鼓勵業者利用政府所提供之貸款資金設置與改善污染防治設施,確實將污染防治成本內部化。

(三) 落實自生產流程減少家禽排泄物中污染物之含量及研發禽舍惡臭去除與蒼蠅綜合防治技術。

(四) 委託有機質肥料消費團體依據肥料相關法規,協助家禽產業團體監控畜禽有機質肥料品質與促銷等工作。

四、防疫檢疫策略

(一) 清除和防範重要疾病,提升家禽場育成率。

(二) 落實屠宰衛生檢查制度,保障消費者食肉權益。

(三) 健全藥物殘留監控體系,落實衛生安全責任制度。

五、農民福利策略

(一) 提供低利貸款,協助農民設置自動化生產設備
1. 提供自動化低利貸款,協助業者改善設備,提高現代化禽舍普及率,強化養禽生產效率與品質。
2. 輔導農民團體爭取為加強產銷功能所需週轉資金。

(二) 國內禽品因進口產品而價格下跌,進而產業受損害時,依據「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辦理救助。

(三) 輔導離牧農民轉業
  鼓勵離牧農民參加轉業訓練,並建立家禽產業技術人才資料庫,將飼養管理、疾病防治、加工、經營等人才資料建檔,隨時提供海外投資者之需求。

六、短期價格穩定措施
  當家禽產地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以下時,視情況採取以下安定措施:

(一) 當重要禽品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90%以內時擬採措施如下:
1. 觀察禽品產銷狀況,並召開產銷資訊分析會議。協商生產數量及價格穩定措施。
2. 加強種禽減產、按序出雞、調節通路及協調鼓勵加工儲存等生產調節措施。
3. 辦理各項宣導及促銷工作,以刺激消費量。

(二) 當重要禽品價格下跌至直接成本80%~90%之間時擬採措施如下:
1. 辦理各項宣導及促銷工作,提升禽品消費量。
2. 緊急收購市場過剩之禽肉、蛋品;屠宰(或加工)並凍存禽肉、蛋品;銷毀或廢棄種禽或種蛋,以減少禽品後續貨源壓力。
3. 辦理養禽戶短期停產補貼。

(三) 當重要禽品價格下跌至直接成本80%以下時擬採措施如下:
1. 持續辦理各項宣導及促銷工作與計畫生產措施,包含種禽減產、按序出雞、加工儲存及國內外通路行銷等項工作。
2. 輔導不具競爭力之禽農退出產業。

  • 發布日期:9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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