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會期
參、建構農業新紀元
一、召開第四次全國農業會議我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國內農產品將面對另一階段的市場競爭挑戰,產業必須加速結構調整的步伐,而資源結構亦須配合檢討調整,以達到總體效率的最佳化;在農產品市場與農業資源利用漸趨自由化後,農漁村的生活、文化、環境品質也會產生很大的轉變,此外,配合整體環境發展的組織建制,亦應深入思考。有鑒於此,本會於本(八十七)年八月廿四、廿五日假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召開第四次全國農業會議,本次會議之中心議題為「因應經貿自由化,建構農業新紀元」,就目前各方最為關切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與未來農業發展具創新性、前瞻性之課題,按功能分類,分別針對「產業發展」、「資源利用」、「農村建設」、「農民福利」、「農民組織」及「農業行政」等六項議題,分為二十三個討論子題,邀請產、官、學及民意代表等三百餘人共同研討,以博諮眾議,共籌農業發展方向。下列會議重要結論及建議將作為規劃農業發展策略的重要參據: (一)在產業發展方面:農、漁、牧各產業發展將善用「科技、資訊、品牌」策略,以生物技術與自動化為重點,加速帶動產業升級,兼顧生產與消費效益,建立消費者對國產品的忠誠度,創造產業競爭優勢,並確保糧食供應無虞。 (二)在資源利用方面:各項資源均將配合國家整體發展及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重新規劃配置,以永續發展為目標。將設立造林基金,鼓勵造林、保林,並獎勵已成林之造林地的維護管理,公有宜林地以不再放領為原則,強化山坡地保育,維護生物多樣性;農地管理將落實農地農用,避免零星變更使用,維護農業永續發展,並合理放寬對共同持有耕地之最小分割面積的限制,解決農村陳年土地產權糾紛問題;水資源部分,將推動灌、排渠道分離措施,有效維護水質。 (三)在農民福利及農村建設方面:短期內,將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放寬將漁民納為發放對象;未來將配合國民年金保險的規劃,回歸社會保險的常態,建立制度化的老人福利政策,加強對老年農漁民經濟安全的保障。將結合產業發展、文化傳承、社區營造及自然景觀,進行農漁村整體規劃、建設,加速營造農漁村新風貌,發展休閒農漁業,建設富麗農漁村,提升農漁民生活品質。 (四)在農民組織方面:將在現有體制架構下,輔導農民團體自立自治,強化業務功能,整合農漁民團體之相關資源,並與其他產業結合,發揮組織整體力量,確保競爭優勢,提高對農漁民的服務功能品質。另為健全農業金融體制,將改善農漁會信用部之管理與財務結構,信用部的營運改採專業經營方式,並納入金融檢查制度管理。 (五)在農業行政方面:為因應長期農業發展目標,並配合政府再造工程,農業行政組織架構及功能均應調整,將強化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的協調與分工,授予地方更大權責,確立行政獎勵制度,推動農業法制再造,鬆綁法令與簡化流程,引進企業管理精神,建立富有彈性、高效率的行政體制。 二、規劃新世紀農業發展願景台灣農業發展從糧食安全、社會安定或生態維護等方面考量,仍是不可取代之重要產業。前瞻的農業發展規劃,不僅須考量生產與消費效益,亦須考量對社會、文化與環境面的影響。因之,未來農業再造,將以追求經濟、科技、人文、資源四方面的永續發展做為農業施政的指導方針,均衡發揮農業在生產、生活及生態面的功能,提升國人生活品質。期望二十一世紀的台灣農業能展現如下風貌: (一)產業經營效率化 (二)農民福利制度化 (三)農村建設藝術化 (四)環境保育自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