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3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農輔字第0930051020號
主 旨:預告「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並登載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站。
三、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指正者,請於九十三年十一月七日前陳述意見或將建議條文以郵寄或傳真等方式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彙辦。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三十七號;傳真號碼:(0二)二三八三一一四九。
副 本:本會企劃處(請刊登本會網站)、法規會、秘書室(請刊登公報)、漁業署、輔導處(均含附件)
主任委員 李 金 龍
附件 |
‧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odt) |
‧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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