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第七條、第十四條修正草案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3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農授漁字第0931321833號
主 旨:預告「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第七條、第十四條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訂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依據漁會法第五十一條之二規定訂定。
三、草案全文如附件。
四、意見交流:各界如對本辦法草案內容有意見者,請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八日前將建議修正意見以郵寄或傳真等方式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臺北市潮州街二號,傳真電話:0二二三五一五九三二)。
副 本:本會企劃處(含磁碟片,請刊登本會網站)、法規會、輔導處、秘書室(請刊登公報)、漁業署(企劃組《含磁碟片》、漁政組)
主任委員 李 金 龍
本案授權漁業署決行
附件 |
‧草案全文(odt) |
‧草案全文(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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