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菱農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進口三菱牌 GX50 型農用曳引機列入農業發展基金農機貸款機型表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3年12月8日
發文字號:農授糧字第0931077722號
主 旨:檢送大地菱農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進口三菱牌 GX50 型農用曳引機列入農業發展基金農機貸款機型表一份,請查照並轉知。
說 明:依據大地菱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十二月二日大菱營第 042 號函「農漁機列為貸款及補助牌型」申請書及本會訂定之「農漁機申請列為貸款及補助牌型作業須知」規定辦理。
正 本:臺北市政府建設局、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宜蘭縣政府、臺北縣政府、桃園縣政府、新竹縣政府、苗栗縣政府、臺中縣政府、南投縣政府、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臺南縣政府、高雄縣政府、屏東縣政府、臺東縣政府、花蓮縣政府、澎湖縣農漁局、金門縣政府、連江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新竹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嘉義市政府、臺南市政府、中國農民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臺灣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副 本:大地菱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小港區長春街 5 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秘書室(請刊登公報)、農業金融局、本署企劃組(請刊登本署網站)(均含附件)
主任委員 李 金 龍
本案授權農糧署決行
附件 |
‧列入農業發展基金農機貸款機型表(odt) |
‧列入農業發展基金農機貸款機型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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