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農民組織及福利
一、環境預測及問題評析
農民組織及農民福利的未來發展受到許多因素影響,其中以經貿自由化後對國內農業產業的衝擊、農地開放自由買賣後農民身分的認定,以及農村人口高齡化所衍生資源配置等問題,較具關鍵性。目前台灣農村農業經營者的平均人力素質相對低落,農業經營者之教育水準大多只達國中程度,在農業生產趨向不利的環境下,要提升農業經營者人力素質、降低農業經營風險及改善福利品質顯得相當困難。
會員合作意識及經營管理階層的素質,直接影響農民組織運作績效良窳。面對高齡化及其他新興自主性農民組織的組成及運作,既有農民組織將面臨會員招募的困難問題,同時,在經營上也將面臨更嚴竣的競爭情勢。在多變的社會、經濟環境中,暴露出農漁會各層級間組織之角色、定位與功能劃分不清,上下級組織間關係不明,缺乏嚴謹機動的連接,各單位個別發展,未能發揮強有力的組織力量,造成業務經營日趨困難、服務功能不易發揮等問題。
二、既有相關政策、策略及計畫之執行檢討
(一)民國63年修正農會法,廢止股金制度,將原有股金轉變為事業資金,農會喪失經濟性合作團體本質,致使農會事業經營成敗之責任難以釐清,影響農會與會員間原來休戚與共之緊密關係。近年來,農會經營之經濟事業與信用事業日趨擴大,風險轉鉅,但因自有資金偏低又無法增資,承擔經營風險之能力十分薄弱,漁會亦有相同情況,這是農、漁會制度上難以適應時代變遷與配合會員需要的缺陷。
(二)由於農業天然災害之發生不可預測,救助工作又具時效性,預算難以正確預估編列,採逐年編列預算辦理,常發生預算經費過與不足之窘境。另對於未達公告救助地區標準及產業查報困難者,經評估結果,即使有嚴重影響者,受損害之農民申請救助實質效益有限,為提升農民天然災害之應變能力,應研究建立可分散風險之制度。
三、發展目標、實施策略及措施
農民組織及福利之目標在「建構農民社會安全體系」及「發揮農民組織多元服務功能」,並研擬推動以下之實施策略及措施。
(一)建構農民社會安全體系
1.建立農民社會安全制度,降低農業經營者風險及改善福利品質
(1)配合推動國民年金制度,將農民老年福利津貼納入國民年金實施,確保老年農漁民權益。
2.建置農業知識資訊體系
(1)建構現代化農業教育訓練學院,培育專業農業人力資源。
3.提供農漁業經營者更多有意義的生產及生活選擇 (1)輔導地方志工團體發展,建立農村志工網絡,提供在地的社會服務。
(二)發揮農民組織多元服務功能
1.農民組織體質再造
(1)增修(訂)農民團體相關法規,改造組織體質。
2.促進農民團體建立策略聯盟的夥伴關係
(1)研究允許農會共同出資成立公司法人。
3.推動農業策略聯盟,提升農民組織競爭力 (1)鼓勵基層農業產銷班間資訊及資源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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